听力职业病鉴定中的观察对象的观察期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1:40:59 398 人看过

向人社局查询。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定性为听力职业病?

1、只要感觉耳朵听力下降先去医院看病,只要因工作原因致听力受损都属于职业病。

2、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下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等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二、职业病鉴定期间的工资有多少?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6、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

8、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观察期”无索赔
    8月10日,吴先生在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了住院医疗保险。9月5日,他因肺炎住院。结果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在“观察期”为由拒绝理赔。他觉得很奇怪:保险的生效日期显然是8月10日,他是9月5日住院的。“观察期”保险公司为何拒赔“观察期”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进行审核并同意接受保险后的合理期限。也称为“等待期”“观察期”是重大疾病保险和疾病医疗保险的特殊时期。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上述保险产品都有规定,但时间不同。一般来说,住院保险是30天,女性疾病和某些疾病是120天,重大疾病是90天。设立“观察期”并不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额外理由,而是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更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几个人在身体好的时候喜欢拒绝保险。当他们遇到一些问题时,应该去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公司理赔,将损害其他诚实投保人的利益。疾病的发展有一个过程。如果投保人在保险生效后立即申请疾病索赔,保险公司将无法确定索赔原因,无
    2023-05-31
    161人看过
  • 疑似职业病观察、诊断期间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作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诊断、观察期内的工资标准,应当根据最终的诊断结果来确定。如果诊断结果确定劳动者未患职业病的,期间应保证劳动者病假工资标
    2023-03-29
    371人看过
  • 疑似职业病在观察期间能不能被动开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员工在本公司内遭受职业病或工伤伤害并被确认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了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无视这一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请求继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对此予以尊重和履行;若员工做出不再期望履行劳动合同的决定,或者由于劳动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那么用人单位则需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24-05-20
    430人看过
  • 离婚观察期是什么
    离婚观察期俗称离婚冷静期,是指双方自愿离婚的,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离婚冷静期30天。《民法典》新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冷静期30天后需要带什么证件待双方身份证和之前结婚证即可。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
    2023-06-20
    274人看过
  • 职业病听力多少可以做职业病鉴定
    只要感觉耳朵听力下降先去医院看病,只要因工作原因致听力受损都属于职业病。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下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等司法程序。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一、关于职业病鉴定费用的规定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根据《职业
    2023-02-24
    361人看过
  • 听力职业病鉴定要多少钱
    一、职业性噪声聋解析噪声性耳聋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感音神经性聋。噪声除对听觉损伤外,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高血压等,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二、关于职业病鉴定费用的规定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
    2023-02-19
    119人看过
  • 在职业病观察期间,员工起诉公司支付工资
    [导语]:如果员工被确定为疑似职业病,公司是否应支付其观察期内的工资和医疗费用?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决定,公司应当支付职工工资和医疗费用公司应当支付观察期内被认定为疑似职业病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吗?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判决刘先生于2010年1月15日在海沧市一家石材公司任职,由该公司支付职工工资和医疗费用,从事气动钻孔等工作。2010年3月25日,刘先生感觉身体不适,离开了公司。该院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了“尘肺一期”初步诊断,2011年6月14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诊断结论是刘先生是职业病观察对象,建议他改行粉尘作业,一年后复查,由于刘先生辞职后公司不愿支付工资和医疗费,双方发生纠纷。劳动仲裁裁决和一、二审宣判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刘先生2010年3月26日至2011
    2023-05-07
    353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观察期呢
    空白期案例:2014年5月23日,王先生和某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协议,保险批单约定5月25日下午办理。5月25日上午,王先生驾驶该车与别的车发生相撞,经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王先生提出理赔遭拒后起诉败诉。王先生的遭遇就是“保险空白期”期间的理赔问题。什么是保险空白期呢?“保险空白期”是指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的同时交付首期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实质就是相对于保险合同生效期间而言。被保险人在这一期间出险,理赔时间的确认是以保险公司接受首期保费这个时间,还是以正式出具保单时间为生效标志,现行保险法规定不明,所以在实践中也往往容易引发争议。保专家提醒:对于保险公司设置的“保单空白期”,投保人应该引起注意。在交纳保费之前,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或代理人索要完整的保单条款,在投保时仔细看一遍,并主动向保险公司或代理人询问“保单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保单什么时
    2023-04-26
    302人看过
  • 离婚有一年的观察期吗
    没有,离婚没有有一年的观察期,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以判决书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一种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证,以离婚证作为依据。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起诉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起诉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起诉离婚应当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审理判决。离婚冷静期主要针对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诉讼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吗诉讼离婚还没有一个月冷静期,协议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023-04-05
    416人看过
  • 什么是缓刑刑满后的观察期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2024-05-11
    76人看过
  • 听力职业病鉴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只要感觉耳朵听力下降先去医院看病,只要因工作原因致听力受损都属于职业病。2、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下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等司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2-25
    3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伤观察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时效是一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对受害人进行抢救,还有不可以逃逸。即便自己是没有任何责任,进行逃逸就是全责。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是根据受伤的情况决定的,受伤情况越严重赔偿的项目越多,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
    2023-02-28
    488人看过
  • 树立正确的“视察观”
    依据代表法的规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或代表持证视察,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代表行使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代表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渠道,是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好方法,也是人大加强监督工作的好形式。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且多数是兼职代表,平时本职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深入基层和群众,视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广泛接触社会、了解各种情况,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能力的极好机会。为此,笔者认为,要使视察活动真正取得实效,需要树立正确的“视察观”。感情要“下”去,实情要“上”来感情要“下”去,就是视察时要怀着对群众的真挚感情下去,真正把群众当作朋友、当成亲人,这样就会与群众情同手足“拉家常”,鱼水一家“问寒暖”,设身处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职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这样不仅能够密切代表与群众的关系,加深感情,而且能够获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如果对群众缺乏感情,抱着“完成任务”、“参
    2023-04-24
    426人看过
  • 缓刑观察期是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024-05-13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尘肺观察对象待遇肺察象怎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在仲裁中确认工伤,要求应有赔偿,同时进行鉴定,如构成伤残可同时申请伤残赔偿金
    • 职业病鉴定视为一般观察对象, 还是指无尘肺0++。有什么区别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8
      观察对象一年与表述为无尘肺0+相同,无尘肺0+不是诊断结论,也不能称为法定职业病,不享受法定职业病的待遇,需要动态观察才能确诊,此动态观察期间(观察对象)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因为职业病发病慢,区别与肺结核等疾病,然后确诊,或者诊断为1期或更高期的职业病或者诊断为无尘肺0,如果还不能确诊的应当继续观察,观察对象一般为五年,超过五年不再视为观察对象,改为一般观察,不享受职业病待遇了。 不需要担心,因为
    • 职业病观察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劳动者处于职业病观察期内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若劳动者是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诊断中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也要延续到这种情形消失之时。
    • 保险的观察期是多少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4
      疾病保险观察期,普通医疗保险为30天,重大疾病保险为90天,在观察期期内发生疾病住院的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
    • 听力职业病鉴定需要多久,规定是什么的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