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08:01:48 222 人看过

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

从《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来看,下列部分属于法定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认定标准是这些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不属于某一单个的人所有,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划内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都属业主共有,也有例外:在小区内的某一整栋建筑物属于特定业主所有的情况下,该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该特定业主,而不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内的城镇公共道路占地和城镇公共绿地占地,该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共有部分。在规划时就确定属于某个业主所有的绿地,就应当归个人所有;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附赠的花园,究竟应当归属于业主共有还是业主单独所有,存在不同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倾向性意见认为,既然这些绿地根据合同已经约定归个人所有,且其为此支付了对价,应当按照约定归业主个人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确认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什么是土地复垦费?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如果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则要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所谓“没有条件复垦”包括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具备复垦被破坏的土地的技术、设备而无力复垦的情况,也包括由于土地被破坏的程度十分严重,复垦非常困难或得不偿失的情况。“复垦不符合要求”是说复垦后的土地利
    2023-05-05
    222人看过
  • 如何判断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村集体收回农民土地使用权时有哪些情形?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有:(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
    2023-07-04
    45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用途确权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证用途确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或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狭义的确权,就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3、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4、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一、土地确权需要的几个证书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应该办。房
    2023-06-25
    461人看过
  • 如何确定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1。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交易双方应申请过户手续。同时提供出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线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承办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对该宗地的情况和情况进行详细审查。承揽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未通知承揽人抵押、查封、出租土地的,权属不明或者围绕土地发生纠纷的,承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小区土地使用权归业主吗
    土地使用权在业主从开发商处继受取得产权后归业主,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归开发商。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分割到户,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一、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业主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二、房产产权70年到期怎么样办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产权会自动续期。首先,房子使用用途不同,其产权年限也不同,如商用房屋房产证产权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类房屋房产证产权权属年限为50年,民用住宅房产证产权权属年限为70年。其次,房子产权70年到期,产权会自动续期。需要注意的是,产权70年到期后,土地会被收归国有,但房子的产权归业主所有。业主可以再次申
    2023-02-24
    2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者以转让取得使用权如何确定使用年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要怎么走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
    2023-04-30
    10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
    根据实施办法,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因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听证会上,各界代表特别关注这一规定的具体设置。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涂*田对此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源于他的企业家朋友最近遇到的一个问题:如果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同时收回。但《实施办法》中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并未提及对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涂*田认为,住房位置和占用土地之间有着天然的关系。为了降低补偿价格,征收部门可以要求被征收人选择的评估机构只评估现有房屋的建筑价值,而不评估其所在位置所包含的价值。”国有土地使用权由被征收人在建设过程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购买,或者与房屋使用权一并由买受人购买。行政机关收回未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予补偿。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有合法条件对国有土地和农民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2023-05-31
    31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应该摊销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使用权应该摊销吗在遵循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我们采用的是历史成本这一重要基础原则,并且在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上也需严格执行。之所以要求这样做,是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它具有特定的使用年限,而该使用年限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缩减。因此,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在土地使用权上的投资情况和经济利益,我们只能按照历史成本对其价值进行衡量,并依据相关准则要求进行按使用年限的分摊。《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也规定:无形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二、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补偿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
    2024-04-15
    169人看过
  • 实际使用人应该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土地使用税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理人或实际使用者纳税的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利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闲置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闲置的土地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缴纳的,具体理由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之前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需要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城镇
    2023-08-18
    405人看过
  • 如何查询广州小区有土地使用证?
    一、如何查询广州小区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查询小区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有两种办法: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2、如果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二、土地使用证都记载哪些事项?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
    2023-04-18
    167人看过
  • 如何书写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想使用土地是需要向国家提出申请的,要写明目的、数量以及用途等相关信息,还要相关机构进行流程性的确认才可以使用,对于土地使用的申请应该如何递交呢?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些如何书写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一、如何书写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被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申请确权的理由:××××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
    2023-04-17
    49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流程是应该如何的
    1、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2、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3、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4、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5、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6、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7、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
    2024-01-12
    477人看过
  • 土地没有确权却被征用,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没有确权的被征用的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被征一般会获得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指的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之内,按照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按照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进行综合计算的标准。集体分配的土地没有确权,互换之后产生纠纷怎么办于互换当事人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而产生纠纷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互换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互换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互换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互换关系依法不成立或认定口头约定无效。笔者认为,按照农村习俗,互换往往以口头方式约定,且以相互交付互换物作为互换关系成立的标志。如果
    2023-07-01
    424人看过
  • 土地己确权有纠纷应该如何办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4-24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4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 如何确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6
      现在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该怎样获得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应该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7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确认书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土地、划拨已有的土地、转让已有土地、拍卖土地。首先要看自己符不符合得到土地的条件,及其自己是属于什么样的企业。
    •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的占有,而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属于土地变更登记的范畴,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其含义有以下几点:一是抵押人或债务人(即第三人)为了获得贷款,以抵押人拥有的
    •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及“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打关系,赢得可能性应该是比较大,若没有什么突发性人为因素的话,你可以先就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你们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