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行政执法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10:00:06 5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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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作为行政主体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其被原告提起的诉讼。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些情况包括: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行 政 执 法 举 证 责 任 由 谁 承 担 ?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依法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或者处理的行为。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具有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的依据只能是具有法定效力的行政法律规范,这些规范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的性质是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执行国家行政法律规范而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行政主体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其被原告提起的诉讼。不过,在法律程序中,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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