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05:33:25
370 人看过
债权人的主体是行使代位权的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债的主体有谁,哪些人可以成为债的主体?
466人看过
-
债权人在代位权下债权主体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350人看过
-
主权人有哪些债权转让
232人看过
-
债的主体可以是哪些人?
319人看过
-
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体有哪些
250人看过
-
哪些法律主体拥有税款债权
45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的主体有谁,哪些人可以成为债的主体?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0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的主体也称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
债权转让的主体有哪些人有规定债权转让通知的期限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主体一般是原债权人,即债权转让人,原债权人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效。 法律没有限制应用什么形式通知债务人。所以口头、书面等形式都可以,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公告。口头形式简单易行,在实践中常用,但由于证据难以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
-
债务人的债务人有哪些权,具体规定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4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抗辩。
-
债权人向哪个主体申报债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6首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其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程序行使权利。 再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