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拆迁期间是否能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7:00:40 359 人看过

是可以进行公证的。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房产公证的内容有哪些?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二、房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二)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人相关文章
  • 公房拆迁:承租人是否能够继承房屋?
    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法律规定也明确,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有问有答:“公房”不能继承只能承租问:我一直住在母亲承租的一套公房内,屋内有我和母亲两个人的户口。今年年初,母亲不幸过世。谁知最近我哥哥说,这套房子是遗产,我不能一人独占,说房子也有他的份,并说要把房子卖掉分钱。为此来信咨询,哥哥的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读者家明答: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租
    2023-07-04
    139人看过
  • 拆迁房屋是否能够迁移户籍?
    可以,1、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2、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3、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4、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买了房子不迁户口能上学吗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划定学区读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招生的学校,欲要在心仪学校就读,必须将儿童的户籍放在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如果监护人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学区,就不能保障孩子在学校读书。但是对于以分数高低为标准录取的学校,则不需要孩子户口在学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7-07
    81人看过
  • 房屋在租赁期间拆除是否有补偿?
    网友咨询:作为承租人合同到期后没续约有交房租。现遇到拆迁有赔偿吗?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郑郁安律师回复:1、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2、但是在实践当中,可要求被拆迁人退还房租,支持赔偿的请求可能性不大。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张晓雪律师回复:没有续约但你缴纳房租,出租人接受视为合同的延续,至于拆迁赔偿要看拆迁政策是否有对承租人的补偿项目。【相关阅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
    2023-06-09
    43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协议
    一、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协议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二、房屋拆迁流程解析1.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3.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三、房屋拆迁补偿要遵循什么原则1.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2023-10-18
    2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一、房屋拆迁是否赔偿房屋拆迁有没有赔偿,要看被征收的房屋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
    2023-06-17
    475人看过
  • 拆迁户能否在市场上租到房屋?
    当然可以,拆迁户也是自然人,自然有租房的权利。但是拆迁房不能出租给拆迁户。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哪些房屋不能出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十)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
    2023-07-05
    231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是否能获得拆迁款
    一、公租房拆迁是否能获得拆迁款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拆迁款包括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由承租人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予以分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公租房拆迁补偿该归谁所有能否继承公租房拆迁补偿该归政府和承租人所有,属于承租人的部分可以继承。有公租房住处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住房困难的、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的,无公租房住处常住户口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租房内居住满五年的均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10-25
    297人看过
  • 拆迁冻结期间的房屋能出租吗
    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2024-05-18
    259人看过
  • 拆迁房无房产证30年,现在是否能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可以,房产分割出涉及到财产分割规定外,还受到国家房产登记规定、各地方房产限购政策等约束。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予以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3-07-02
    349人看过
  • 拆扦房屋赔偿款在房屋拆迁后多长时间能够下发
    拆迁补偿款拿到的时间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5-09
    131人看过
  • 能否在租房期间将房屋转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的,受到的损失只能依照合同的相对性向转租人(承租人)主张赔偿。房屋转租的条件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首先,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其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
    2023-07-08
    486人看过
  • 房屋拆迁房主能否变更
    一、房屋拆迁房主能否变更房屋拆迁时,有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所以房主不能变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
    2023-06-17
    449人看过
  • 户口在现房屋拆迁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需要具体分析,因为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但是总体而言,拆迁安置,是不看你家户籍人口数量的,是依照您家房产证上平米数,以及实测数值,有拆迁办统一认可一个数值平米数,依照比例,赔偿你家庭房产面积,给你家安置房产,新房采取多退少补原则。房屋拆迁前会冻结户口吗会的,拆迁安置补偿一般涉及到两块,一个是占用的土地和房产,另一个是人口安置。如果户口不冻结,或许会有大批户口向项目区迁入,会导致补偿安置费用过高。拆迁冻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2023-07-15
    158人看过
  • 拆迁房屋5年后能否获得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买卖时的五年期限按拆迁协议的时间算,安置房,一般没有房产证。需要你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你的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才可以自由买卖过户他人。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拆迁有补偿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具体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1、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房屋被强拆时,建筑内的财产被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3、未过户的房屋,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
    2023-07-02
    30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人
    词条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遗嘱人
    相关咨询
    •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能否实施房屋拆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不能。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是违法拆迁,其拆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房屋拆迁不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拆迁当事人能否在诉讼期间要求拆迁行为停止并拆除房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1-11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属于违法强拆。此外,只要当事人仍在诉讼期间或行政复议期间,拆迁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 房屋拆迁期间能否办理分户手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7
      房屋拆迁期间不能办理分户手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疫情期间房屋被拆迁是否合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1
      严重不合法的。 应当给与拆迁安置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