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刑期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4:13:12 432 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接受劳动改造的行为。有期徒刑刑期是多久?有期徒刑刑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详情请看下文。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刑期

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被判有期徒刑何时开始减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
    2024-05-02
    200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开始计算刑期时间
    交通肇事罪刑期从判决书生效开始计算。犯了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那么刑期一般是从判决书生效开始计算,应当折抵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一日折抵一日。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
    2023-08-13
    222人看过
  • 判缓刑有期徒刑从那天开始算
    一、判缓刑有期徒刑从那天开始算判缓刑有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判缓刑可以离开居住地吗判缓刑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及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未经考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023-06-22
    278人看过
  • 有期徒刑如何计算,怎样算有期徒刑刑期
    一、有期徒刑如何计算《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1、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
    2024-01-21
    499人看过
  • 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3-06-22
    133人看过
  • 无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吗
    一、无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吗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宣告之日起算,在判决宣告之前所进行的羁押期限不得用来折抵刑期。这是因为无期徒刑作为一种介于长期性有期徒刑与极端严厉的死刑之间的刑罚类别,旨在剥夺罪犯终生的自由。有关无期徒刑刑期计算及羁押期折抵问题在此需特别强调,其刑期由判决宣告日起计,而在判决宣告此前已经实施的羁押期限则无法用于折抵刑期。此外,当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之后,罪犯将开始执行有期徒刑,但先前的羁押期限同样无法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二、无期徒刑最长服刑多少年在无期徒刑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最长的囚禁时间范围为20至22年间,然而,强调的是,这个期限是在罪犯未再次犯罪的背景下。在此期间,若无期徒刑罪犯能够真正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意愿和积极的刑罚改造行为,经过两年牢狱之灾
    2024-07-14
    12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刑事拘留的时间
    一、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刑事拘留的时间刑事案件中拘留天数从进入看守所当天开始计算,到第二天同一时间算一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二、刑事拘留后多长时间提请逮捕刑事拘留后三天内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会提请检察院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再延长至三十日,即公安机关最长可刑事拘留三十七日后,再提起检察院审查批捕。三、刑事拘留期间能见家人吗刑拘期间是不可以见家属的,不过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由律师来进行会见。辩
    2023-10-31
    91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定义是什么,有期徒刑的期限及刑期如何计算
    有期徒刑的定义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有期徒刑的法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
    2023-06-13
    271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有期徒刑减刑怎么计算?
    一、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二、有期徒刑减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
    2023-06-27
    162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期间的起算是怎样计算的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一、刑法中的第八十条分别有什么意思该法条的内容是有关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裁定减刑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则、接受教育改造,并且在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那么就可以依法减刑。但是要注意减刑后实际执行期限不能够少于十三年。二、黑恶势力犯罪可以减刑吗黑恶势力犯罪,除了明确规定限制减刑的,其他的都是可以减刑的。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但如果涉黑达到十年以上犯罪的,在减刑时从严控制。能否减刑,这个跟罪犯在监狱里的劳作表现情况以及罪犯的日常表现
    2023-06-26
    285人看过
  • 有期徒刑哪一年开始可以减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的时间后,才可以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哪些情况有期徒刑罪犯可以减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2023-08-13
    206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一、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期限同时计算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和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自徒刑、拘役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剥夺政治权利自主刑执行之日起执行。二、剥夺政治权利具体指的是什么《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人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的人如下: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
    2023-09-19
    145人看过
  • 法定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方式如下:1.先执行缓刑,缓刑是多长时间,就执行多长时间。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有期徒刑。2.如果在执行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终止缓刑(不再执行),对犯罪人予以收监,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期满后予以释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24-04-29
    458人看过
  • 记分周期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一、记分周期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驾驶员记分周期是从其首次取得机动车辆驾照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每位驾驶员在一年的记分周期中总计可获得12分的分数。若机动车辆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的累积扣分低于12分,且其所有涉及扣分之罚款已全部缴纳,则该周期内的所有记分将被清零。然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尽管其扣分尚未达12分上限,但仍存在未缴罚款者,那么这些扣分将被自动转入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当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二、记分周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相关规定,驾驶证的记分周期自初始领驾照之日起开始计算,且每个记分周期的总分为12分。倘
    2024-07-04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哪里, 有期徒刑的刑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这里所说的“监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场所”,是指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
    • 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从哪开始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4-21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 刑事案件中有期徒刑一般从何时开始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 坐牢什么时间开始算刑期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般来说是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算,但是无期徒刑、死刑除外
    • 有期徒刑在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减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