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无权拒绝正当人身检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05:46 75 人看过

犯罪嫌疑人是有权拒绝人身搜查的。在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如果到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危险品等情形时,不得拒绝搜查。人身检查是根据需要而采取的一种侦查措施,具有强制力,同时人身检查又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除严格依法进行外,还不得有伤风化。

一、非法搜查的情况有哪些

非法搜查有两种情况:

(一)无权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非法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二)有搜查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或者搜程序和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和国家安全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

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但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只有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才可以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如果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不按法律的规定程序和不履行法定手续就擅自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构成非法搜查罪

二、被法院逮捕是指什么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如果是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还必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可决定或批准逮捕。逮捕的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三、刑事案件的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能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吗?
    法律规定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有正当理由才可以拒绝指定的辩护人,并且拒绝后,必须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一、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
    2023-03-12
    261人看过
  •  因无正当理由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这段内容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强调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规定了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传讯后应及时到案。同时,被取保候审人还不能以任何形式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不要作证或者不要诚实作证,也不能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这些规定是为了维护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机关采用传讯方式通知他们到案。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传讯后应当及时到案,才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不要作证
    2023-09-08
    444人看过
  • 警察讯问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吗?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既不能隐瞒,也不能无中生有,或者避重就轻。为了使侦查人员集中精力查明案情,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本条又规定,侦查人员讯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嫌疑人、案件事实、情节、证据等没有任何牵连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嫌疑人、案件事实、情节、证据等没有任何牵连关系的问题。但犯罪嫌疑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正常提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
    2023-03-13
    373人看过
  • 检察院讯问时嫌疑人是否有权拒绝回答
    1、有权拒绝回答。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对检察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七条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
    2023-03-30
    491人看过
  • 案件到检查院后犯罪嫌疑人会知道吗
    一、案件到检查院后犯罪嫌疑人会知道吗一般不会,因为未正式开庭期间,都未定罪,而且公安移送后,检察院要复核,没有问题才会开庭,这里要说明,一般不会对当事人告知进程,防止一些取证问题,减少调查影响等。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法院起诉,不会在事前通知被告人的。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到法院以后,法院会立即通知被告人领取起诉书的。没有那个必要再通知了。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
    2023-04-01
    83人看过
  • 检察院关于当事人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检查的法律保护是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刑事突击检查中,我们可以通过电视荧幕看到过侦查人员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会进行检查搜身,如果不配合警察工作的话,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一、现场抓获需要传唤证吗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必须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具体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
    2023-03-04
    444人看过
  • 羁押犯罪嫌疑人信件检查有何规定
    扣押邮件、电报必须是出于侦查案件的需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刑法对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犯罪和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犯罪也都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得任意侵犯。对犯罪嫌疑人,同样要保护他的通信自由权利,不得对其邮件、电报随意进行扣押。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不是说侦查人员在认定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可以凭主观想象,想扣押就扣押,而是应当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客观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扣押的邮件、电报要与案件的侦查有关,是出于案件侦查中的实际需要,与案件无关的邮件、电报不能扣押。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包括扣押他人
    2023-06-11
    259人看过
  • 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是一样吗
    有区别但是也有联系。案件嫌疑人就是怀疑本案作案嫌疑人,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嫌疑人可以变成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涉嫌犯罪被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什么情况会被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1、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
    2023-03-18
    234人看过
  • 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
    如果案件一直抓不到人,公安机关会一直追捕直至犯罪嫌疑人归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立案后抓不到人会开庭吗立案后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法院一般是不会开庭审理的,即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都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以保证其权益,但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缺席审判:1、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2、需要及时进行审判,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二)被害人在追诉时限内提议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023-07-08
    383人看过
  • 审查犯罪嫌疑人谈话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吗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
    2023-07-05
    22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区别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主要是二者所处的阶段不同以及是否被确认有罪。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没有认定有罪,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有重大嫌疑的人,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是使用这个称谓。而罪犯是犯罪嫌疑人经法院审判,被确认有做的人。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是公诉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被追诉对象的称谓。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则应称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没被判刑的都不能称为罪犯。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权利: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对相关人员申请回避。4.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7.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8.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
    2023-06-19
    75人看过
  • 嫌疑人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犯罪嫌疑人只能说明在案件初步证据证明可能与案件有关的人,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不能认为其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不会有案底产生的,这个嫌疑仅仅是一种推测而已,要是进行再一步确认,要是推测的是对的,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会变成罪犯了,是有案底产生的,案底是必须要经过判决后才有的。一、刑事案件会有案底吗刑事案件不一定会有案底。只有犯罪嫌疑人在被人民法院判了刑的情况之下,才会有案底。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判刑,那就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属于终身记录。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
    2023-03-12
    19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无罪申辩,警方应核查附卷
    公安部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1998年发布的原规定作出全面修订。“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严禁刑讯逼供”被写入总则。《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在此基础上,对辩护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了解案件情况、提出意见,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在传唤、拘传、讯问期间的饮食和休息权,诉讼参与人的申诉、控告、复议复核权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亮点解读这一规定作出了哪些重要修改?公安机关将如何贯彻实施?对此,记者采访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讯问录像不得剪接删改律师介绍,在修订过程中,坚持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例如,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都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明确了讯问应当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对“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进行严格解释,要求“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
    2023-05-01
    346人看过
  • 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时限
    1、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2、采取监视居住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3、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检察院3天内作出决定是否报捕(可以延长4天),送上一级检察院侦监部门审查,侦监部门的审查期限是7天,这一共10-14天时间就是检察机关拘留嫌疑人的时限。一、一般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
    2023-02-20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力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应当教育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既不能隐瞒,也不能无中生有,或者避重就轻。为了使侦查人员集中精力查明案情,维护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本条又规定,侦查人员讯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谓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是指与犯罪嫌疑人、案件事
    • 检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
    • 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因此,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 如何拒绝犯罪嫌疑人录口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3
      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录口供,但公安机关出示传讯证明的,必须去。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要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
    • 检察院有权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此款法条在社会上引起了多种争议,为解决争议、规范执法,最高检于11月22日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