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自诉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40:21 482 人看过

刑事自诉案件该犯罪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也就是说,加害者在哪里犯罪,哪里的这个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加害者在很多地方犯罪,很多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这个当事人的户口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这个发现加害人也是有犯罪行为的,那么这个加害人的这个户口地和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是可以行使管辖权的。

诽谤罪自诉管辖法院是哪个

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后移送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叫受理,不叫立案;自诉案件由审判机关直接受理。

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所以直接由犯罪地的审判机关来受理,当然证据不足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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