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1:23:23 172 人看过

一、在我国,犯罪是从预备开始的

从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开始,资本主义国家刑法一般以不处罚犯罪预备为原则,即在一般情况下,犯罪预备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原则上都是着手以后的犯罪实行行为。如果在特殊情况下,要处罚犯罪预备行为,就必须有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例如,日本刑法总则对犯罪预备并无规定,在刑法分则中只对内乱、外患、杀人、勒赎拐诱、强盗等重大犯罪的预备行为有处罚规定。其他许多国家的刑法也大多作类似的规定。所以,资产阶级刑法学者认为,犯罪行为是着手实行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只能是实行行为,即犯罪是以着手为起点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而不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资产阶级刑法理论可以说犯罪预备行为是为了犯罪,这样就表明,犯罪预备行为只是为了着手实行犯罪而实施的行为,其本身并不是犯罪。

与此相反,在我国,犯罪不是从着手实行开始的,而是从犯罪预备开始的。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是以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前提的。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法者认为,预备犯的行为即犯罪预备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故立法者把犯罪预备行为规定为犯罪。又如,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行为,但中止以前的行为则是具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预备阶段是犯罪过程的一部分,也即犯罪预备行为是处于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因此,犯罪预备行为是犯罪行为。由此可见,刑法第22条与第24条明确规定了犯罪预备行为是犯罪行为,在我国犯罪是从预备开始的。

二、犯罪预备阶段与犯罪实行阶段的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向前发展的。犯罪行为就是一个过程。犯罪行为就是行为人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一系列举动而构成的有机集合体。既然是一个过程,就表明犯罪行为必然由几个相互连接的阶段组成。犯罪阶段也就是行为在犯罪过程中划分的段落,或者说是犯罪行为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特征而形成的具体过程。笔者认为,犯罪过程由两个阶段组成,即犯罪预备阶段与犯罪实行阶段。犯罪实行阶段是行为直接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阶段,或者说是直接造成危害结果的阶段,也可以说是直接实现行为人的犯罪意图的阶段;犯罪预备阶段则是为犯罪的实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预备阶段直接为实行阶段创造条件,实行阶段是预备阶段的继续发展。行为人为了实行犯罪,就必须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行为人之所以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为了实行犯罪。在许多情况下,没有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就不可能实行犯罪;如果准备了工具、制造了条件,但未实行犯罪,行为人本欲达到的犯罪目的就不可能达到。可见,前者是直接为后者服务的。总之,行为人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是为了进一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三、为了犯罪应理解成为了实行犯罪

刑法第22条规定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在主观上是为了犯罪。这里的为了犯罪,一方面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因为行为人只有在具体的直接犯罪故意支配下,才能为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行为人不可能没有具体的犯罪故意,却为犯罪的实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另一方面表明在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的前提下,认识到自己的预备行为是为实行行为服务的,认识到预备行为虽不能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会起积极的促进作用;行为人为了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首先得希望预备行为成功。此外,为了犯罪还应当表明行为人在该心理支配下的行为是犯罪预备行为,因而与犯意表示具有本质区别。当然,为了犯罪并不是独立的罪过,而是具体犯罪故意内容在预备阶段表现出来的具体目的。将为了犯罪理解成为了实行犯罪,就明确表达了犯罪预备行为的主观方面的上述特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预备相关文章
  • 犯罪过程中的犯罪预备怎么判罚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
    2023-02-22
    422人看过
  • 犯罪预备期间可以认定为中止犯么?
    犯罪预备是可以成为中止犯的。1、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2、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同样可以构成中止。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因而如何正确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对行为进行正确地定性和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2023-08-14
    415人看过
  • 共同犯罪是否涉及犯罪预备的行为?
    1.可以是共同犯罪预备。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共同犯罪条件:两个以上共同犯罪的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主体资格和条件。主观方面有犯罪意思的联络。有共同的实行行为或预备行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共同犯罪中的犯罪预备和未遂在概念、犯罪结果以及量刑等问题上都存在区别,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都没有既遂,二者都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区别的标志是是否“着手”实行行为。预备是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而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2023-07-05
    440人看过
  • 经过共同犯罪预备的行为是否犯罪
    犯罪预备可以是共同犯罪。只要在犯罪预备阶段满足犯罪主体是两人、并且两人所犯之罪都是故意犯罪的要件即可构成共同犯罪。而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所以可以看出,即使是在预备阶段,也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一、对经济犯罪怎么处罚对于经济方面的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他们各自犯罪情节及在犯罪中充当的角色确定其各自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团伙犯罪怎么判刑团伙犯罪的量刑是根据犯罪情况量刑的。具体标准: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所犯的罪分别处罚;2、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
    2023-02-17
    305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是否存在犯罪预备
    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共同受贿罪从犯怎样量刑1、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
    2023-03-13
    3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何为犯罪预备
    1、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2、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一、哪些情形免除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
    2023-04-02
    108人看过
  • 犯罪中止是否包含预备犯
    犯罪中止不包含预备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重大犯罪中止会判几年视具体情节而定,犯罪中止依然是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二、如何认定是强奸未遂中止实行强奸行为的当事人,若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即为犯罪未遂;其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即构成犯罪中止。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三、准备绑架他人但是没有实施算什
    2023-03-14
    378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
    一、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是犯罪预备。主观放弃而未着手,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换言之,只有在犯罪预备至犯罪既遂之前的过程中停止犯罪的,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原状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仍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2、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
    2023-04-28
    320人看过
  •  "犯罪预备:中止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及认定"
    在犯罪过程中,如果一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采取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么他/她可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预备中的中止也属于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如果一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采取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么他/她可以被认定为犯罪中止。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预备中的中止也属于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中的中止属于犯罪中止吗?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犯罪预备过程中,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属于犯罪中止。因此,犯罪预备中的中止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采取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预备中的中止也属于犯罪中止。对
    2023-08-27
    305人看过
  •  能否将犯罪预备认定为犯罪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以犯罪为目的的人,会被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而犯罪未遂则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未能成功实现犯罪。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如果未能成功实现犯罪,就属于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以犯罪为目的的人,会被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而犯罪未遂则是在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未能成功实现犯罪。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2023-08-28
    459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特征及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
    2023-04-22
    140人看过
  • 在我国预备犯是犯罪吗,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一、在我国预备犯是犯罪吗是犯罪。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必须要认定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即已经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2)罪行为必须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则构成其他犯罪形态。(3)罪行为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基于行为人以内的原因停止犯罪,则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
    2023-03-03
    166人看过
  • 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一、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
    2023-02-16
    346人看过
  • 犯罪预备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吗
    犯罪预备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前,进入了犯罪过程就不属于犯罪预备,而是犯罪未遂或其他犯罪形态。一、犯罪的特殊形态有哪几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1、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犯罪中止是指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3、犯罪预备是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二、行贿时收回赃款是否可以构成犯罪中止构成。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种情形一
    2023-02-28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更多>

    #犯罪预备
    相关咨询
    • 为了犯罪什么是犯罪预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8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 犯罪预备能够构成犯罪的吗,犯罪预备,为哪些是犯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6
      据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 犯罪预备是否是为了犯罪进行准备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3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进行准备,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
    • 在犯罪过程中犯罪预备的行为合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4
      是不合法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行为,但这一规定内容并不是犯罪预备形态的完整定义。应当认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怎么理解“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不是犯罪预备行为”这句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首先你得理解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如,为了买刀杀人的挣钱行为,就是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挣钱行为不是犯罪预备行为。只评价与犯罪有关的直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