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件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41:43 458 人看过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报警相关文章
  • 确定交通事故案件管辖法院的方法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通常是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特别的交通事故可能会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地域管辖,一般是按侵权法中规定的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地域管辖,但是不能自己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级别管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
    2023-07-01
    150人看过
  • 指定管辖如何移交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指定管辖的情况是少数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发现自己并无管理权或者无法顺利实行管理权就会有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交由其他法院管辖,而案件的移送往往只需要签字盖章就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6-14
    367人看过
  • 案件管辖权移送要交费吗
    不需要。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
    2023-02-20
    151人看过
  • 谁来管辖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案件?
    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案件由当地公安机关管辖。公安部门负责全国治安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范围内的,由事故起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交通事故引发的因素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
    2023-07-13
    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后果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类,即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
    2023-04-15
    152人看过
  • 合同案件管辖、民法典管辖、合同管辖规定
    1、购销合同履行地按如下情况确定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4)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它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5)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租赁合同纠纷管辖规定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
    2023-08-17
    489人看过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一、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
    2023-04-27
    369人看过
  •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有哪些区别
    一、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有哪些区别1、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上的区别:交叉管辖: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予以分工。并案管辖: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条第三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1)一人犯数罪的;(2)共同犯罪的;(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4)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二、、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有哪些1、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2、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1)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
    2023-04-21
    200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案件应由谁来管辖?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案件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管辖。根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一、道路不合格该给谁举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二、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
    2023-06-27
    4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法院有: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管辖法院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2023-07-24
    469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是如何管辖的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对于甲制造、乙运输、丙储藏、丁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对所有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可以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诉;但如果仅对某一被
    2023-02-28
    266人看过
  • 执行案件能否移交司法管辖区结案
    1、什么是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为保证案件的审理,本案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实质是移送案件,而不是移送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转移。执行案件移送管辖后能否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执行案件立案后,可以通过“撤销”来结案:(I)被执行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审查异议成立后,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2)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先立案(3)受委托的法院经上级人民法院同意,返还委托第二十四条执行异议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一)可以撤回异议或者申请,即异议人撤回异议或者申请;(二)驳回异议或者申请,即:,(3)强制执行的主体是非强制执行,但非强制执行的主体是非强制执
    2023-05-07
    174人看过
  • 海关管辖哪些案件
    (一)走私犯罪案件1、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缉私部门管辖《刑法》第151、152、153、154、155条和第347条规定的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和走私毒品罪等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2、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及其他方便的案件。3、海关其他部门、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4、武装掩护走私以及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案件。(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1、根据《海关法》第82、83、84、85、86条的规定,海关缉私部门对依法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等案件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2、涉嫌走私犯罪但依法不
    2023-06-12
    321人看过
  • 税务违法案件管辖
    各级税务机关之间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之间,在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时管理职权的划分。只有当某一税务违法案件的处理属于某一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时,该税务机关才能处理该案件。税务违法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职权管辖、指定管辖:(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实施税务案件调查处理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罚款额在一千元以下的.由税务所决定。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处理税务违法案件的范围需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一般由上级税务机关确定。(2)地域管辖,是指同级税务机关之间横向划分和其所属部门在各管辖区内实施税务案件调查处理的分工和权限。又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共同管辖、特定管辖。(3)职权管辖,是指同一行政区内不同的税务机关(如国税局、地税局)依据各自职权对税务案件
    2023-06-07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报警
    词条

    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一般情况下,你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警情,报警都会产生作用,所以你必须清楚你所报的事件是否属... 更多>

    #报警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归派出所管辖的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公安派出所肩负着人口、治安管理的特殊职能,具有对所辖地区人熟、地熟、财产熟的特点,掌握驾驶人及车辆的基本情况,同时,法律又赋予了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二)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能有效整合警力资源,能使警力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综合效率,产生1+1>2的效果。我们知道派出所的户籍民警个个是做群众工作的专家里手,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通过他们就近处理,不断可以免去交警长途跋涉,又可快速回复交通,岂不
    • 案件管辖权归案后, 没有管辖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案件管辖有多种,例如:1、刑事案件管辖权主要依据是犯罪地、犯罪嫌疑人户籍地、居住地,只要其中一个在管辖地段内,那么就有管辖权。2、你所说的犯罪时有管辖权归案后没有管辖权一般是不存在的,因为户籍地一般是不会有变化的,公安机关根据户籍资料都可以预先查到的,犯罪地更是不会有变化,是犯罪时的状态。3、如果当初仅是以居住地判断管辖权且归案后发现居住地与事先查询不一致,那么可以申请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得到指定
    • 交通事故案件法院的管辖权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可以经选择而确定,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交通事故案件有哪些案情由哪个法院管辖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3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 【案件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