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入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8:54:20 420 人看过

对于国家所筹集的收入,传统经济学是用'财政收入'或'国家收入'等概念来表述的。自从西方经济学被引进以后,公共财政和政府收入的理念被广泛接受。政府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以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价值,其中主要是剩余产品的价值,它是政府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目前,政府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税收收入,债务收入,国有企业运营收入,国有财产收入,行政司法收入,其他收入。

简述政府收入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主要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论断,要求“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这是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资源具有稀缺性,其配置合理与否决定了能否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获取最佳效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市场经济也离不开政府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决定》在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资源配置中政府应该更好发挥哪些作用?根据《决定》精神和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理论,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具有引导性、弥补性、规制性作用。各级政府应在这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有形之手”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作用,既纠正“越位”、解决“错位”,也避免“缺位”,使资源配置更有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引导性作用。市场配置资源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时不能很好解决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和产业结构合理化问题,容易出现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区域性、系统性经济风险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过度不平衡。政府可以通过发挥引导性作用来间接影响资源配置,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均衡和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体而言,政府的引导性作用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引导一定资源向某些产业、区域流动;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为主要手段,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平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

弥补性作用。市场失灵是普遍存在的。由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完全、自然垄断等因素,市场不能有效解决公共产品供给、分配公平等问题,需要政府发挥弥补性作用,通过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可持续发展来纠正市场失灵。比如,在公共服务方面,政府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也是管理者,应该承担必要的责任,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同时,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应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使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适当分离,在生产环节善于运用市场力量,引入竞争机制。在收入分配方面,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能够提高效率,但也容易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影响社会公平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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