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模式与土地流转方式的区别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20:35:22 138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区别是:

1、功能与目的不同:转让,是把承包权还给集体,或赠与同集体其他成员,需要集体同意;

2、转包,是把自己的承包权转给别人,但自己还有承包权,自己与集体的权利与义务不变;

3、出租,是把自己承包地的经营权租给别人,自己收租;

4、互换,是把自己的承包地与其他人的承包地换一下,以便集中耕地或其他目的。

土地流转方式有: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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