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重大误解解除合同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1:30:25 394 人看过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法定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一方当事人享有仅凭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当事人双方间现成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权利,其行使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约定解除则是通过双方协商或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一、合同的消灭是指什么

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解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条件成就后,守约方应当在除斥期间内及时行使,明确向违约方作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守约方在因对方违约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后又自愿弃权的,不得再行主张新的约定解除权。

二、合同解除通知的依据

1、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权力。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协商解除,协商解除书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解除原来的合同,因此应当遵循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的一般规定,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而是约定解除权,这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2、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转让股权解除合同不退税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行为,退回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批复称,今后,国内纳税人在股权转让行为结束、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即使当事人双方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税务部门对已经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也将不予退回。批复规定,当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将被视作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税务部门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但对于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因此,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6-09
    25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重要条款的解读
    一、鉴于条款。鉴于条款一般是对股权转让事项的一些重要背景事实进行阐述,虽然该条款一般不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但该条款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尤其是法官了解股权转让的背景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所以一旦日后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的,鉴于条款对法官理解合同条款的意思将起到一个重要的参考作用。二、价款及其支付条款。价款的多少由双方的讨价还价最终形成,所以其核心是一个商业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但如果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的话,则应该予以注意。一般企业产权人可能会觉得转让与被转让的企业都是他们的企业,则价款并不重要,为了降低交易费等成本往往喜欢把价格定得很低甚至是零转让。这在企业的改制并购上多为常见,如果是国企改制的话,则往往有政府部门的批文,所以在效力上还可以说得过去。但如果是一般的关联企业采用这样的定价的话,则容易引发一个债权人撤销其转让效力的问题,所以应权衡利弊。价款支付实践中一般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
    2023-06-08
    133人看过
  • 合同重大误解解除合同时效是多久?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1年。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此一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
    2023-03-25
    200人看过
  •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内容是什么?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即撤销权的主体,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这里所说的债权必须是以财产的给付为标的的债权,但不限于金钱债权,凡是以财产权为标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此,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则不发生撤销权的问题,当然,如果这类债权由于不履行而变为损害赔偿之债时仍可成立撤销权。另外,撤销权主体的债权要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因此,设有抵押权或者质权的债权,债务人虽减少其他财产或者增加负担,其清偿并不发生困难,则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当然,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低于其被担保的债权额的,债权人就不足之差额可以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撤销权的成立不以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为条件。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形式为之,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
    2023-02-19
    430人看过
  • 重大误解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二)与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有关。被合同双方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在订立合同后才发生的事实。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立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而是对合同订立后将要发生的事实的判断错误。(三)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四)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示。实践中本质性的重大误解一般涉及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身份等重要因素。(五)受重大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方不承担重大误解发生的风险。换言之,重大误解与某一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生重大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
    2023-03-15
    4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签错了如何解除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错了如何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二、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股权就转让了吗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不代表股权已实际转让实际上,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转让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认为股权
    2023-05-03
    47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转让股权解除合同不退税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1
      股权转让:转让股权解除合同不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批复称,今后,国内纳税人在股权转让行为结束、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即使当事人双方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税务部门对已经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也将不予退回。 批复规定,当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将被视作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税务部门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但对于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
    • 企业转让股权如何解除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1
      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一般来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不能协商的,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根本违约的,终止权人可以行使终止权,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但是,股权转让已经股东大会批准或者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仍需终止相关登记手续。
    • 重大误解的合同有哪些, 重大误解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该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重大误解的合同有哪些所谓重大误解,根据法律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合同主要有以下5种: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
    •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协议有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股权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若股权转让时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则股权转让合同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股权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
    •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有什么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7
      1、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在判断股权转让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时,要考虑到合同主体中股权转让人是否为该转让股权的适格所有人。 2、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终止合同关系为结果。合同解除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上减少交易双方的损失,使交易双方恢复到没有开展交易前状态。 3、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有解除行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