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虚假清算公司注销企业后果有哪些
虚假清算注销公司的后果是如果虚假清算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或者清算组人员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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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的定义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09一、什么是干股股东? 干股是一种俗称,干股股东又被称为影子股东,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 二、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1、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同,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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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必须履行的职责及义务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1、出资义务。 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为出资需一次缴纳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约定为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出资。对以实物特别是不动产、设备等和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应当依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使公司取得出资物的合法权利并能有效行使该权利。 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 参加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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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0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其认购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对股东,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额出资义务,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也不再对公司的外债承担责任。义务:股东对公司有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全额支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全额出资后,不得逃避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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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责任与义务方面的法律?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1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