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配送业务的发展、管理与控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1:10:46 358 人看过

近几年来,随着物流业务的开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运输在整个物流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物流两个字中,“物”为主体,“流”为载体。而作为这一载体的主要手段,便是运输。在物流业务过程中,运输承担了货物在空间各个环节的位置转移,是物流创造“空间效应”的主要功能要素。据资料显示:在成品从供货到消费者手中的物流费用中,保管占16%,包装占26%,装卸占8%,运输占44%,其它占6%。由此可见,运输是物流系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物流业务的重心。

一、运输配送队伍的建立,关键是资源的整合和有效控制

中储从传统流通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迈进,除了需要在理念、意识、思维方式等方面的转变以外,还需要在业务上有所拓展和创新。特别是要有能够满足物流市场需求的业务功能的组合。就现在物流业务发展的现状而言,中储企业运输配送业务能力具备的关键是:运力资源的整合与控制。这里运力资源的整合不单是指社会运力,还包括自有运力的整合。

1.自有运力(车队)资源的整合与控制。

十年前,几乎我们每个仓库都有自己的车队。由于种种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车辆越来越少,中储的汽运能力几乎不复存在。随着物流业务的开展以及对运输业务的再认识。近年来一些单位纷纷购车,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自有运力。如何对自有运力进行有效的管理、运营、控制,将成为我们自有运力能否生存的关键。

1)建立新机制,由行政隶属关系变为资产纽带关系。

购车组建新的运输配送组织,应在新体制下运行。特别是要改变过去那种企业单一的投资结构,而形成资产结构的多元化。比如:职工投资入股,形成企业和职工共同持有新建经济组织的股份。此时职工具有了被雇佣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储股份无锡公司配送车队由于体制的创新,使其物流配送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它们成功的经验说明了新体制在物流配送中的重要性。

2)自有运力资源的社会化。

我们自有的运力资源是为我们整体物流业务服务的。但其业务范围绝不能限定在我们自己的业务圈子里,而应当是开放型,外向型的。也就是说我们自有的运力资源(车队)应当溶入整个社会的物流竞争之中,资源应当是社会化的。

2.社会运力资源的整合。

在开展物流配送业务的过程中,一定数量的自有运力是必要的。但主要是靠社会运力资源的整合。社会运力资源的整合与控制能力将成为制约我们开展物流配送业务的重要因素之一。笔者认为,社会运力整合过程中,应在以下几方面提高我们的能力。①社会运力采购的能力。不同货物的尺寸,性能,运输条件要求,配送距离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的社会运力采购应能够满足不同货物运输配送的要求。②社会运力的采购要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求。如: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空运及多式联运等。③对采购的社会运力在物流业务活动中,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其中包括社会运力采购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3.在社会运力资源整合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在社会运力资源整合中至关重要。它不但对我们的企业声誉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直接关系着我们物流业务的前途。

1)在运力采购过程中,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严格的评价体系。如:社会信誉度的评价,业务能力的评价,赔偿能力的评价等。特别应当强调的是:这种评价应当是周期性的。

2)在配送业务过程中,实施优胜劣汰制。

3)对为我们提供运输服务的服务商可采用会员制形式组织起来,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4)充分有效地利用我们中储的实体网络,(运输)资源共享。这样就可以在风险的控制过程中,由单点控制变成多点控制,大大降低风险。特别是在回程车的选择中,尤为如此。

5)引入保险机制,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在此应当特别强调的是,我们在做高价值货物配送的业务过程中,必须引入保险机制以转移风险。这一点应当成为业务管理的一项制度。

二、在配送运输业务中充分利用实体网络资源,提升网络运行质量,形成中储物流运输配送业务的共同体。

中储的实体网络是我们特有的优势。在未来物流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实体网络的通畅运行,信息网络的支持,两种网络的叠加这将形成我们具有自身特点和竞争实力的中储物流网络。

随着我们运输配送业务的做大做强,在物流领域的诸多业务中,恐怕没有那项业务比配送运输更需要,更依赖网络的支持。2002年,中储股份南仓分公司在为天津蓝天集团做物流配送业务的过程中,依靠中储网络在郑州,天津建点,为该公司提供集仓储、分拨、运输配送等物流业务服务。目前此业务还有向西部拓展的趋势。如果没有中储的网络,我们为蓝天集团所进行的物流配送业务不会在短时间内如此顺利地进行。

如何强化我们业已存在的物流网络,使之物流运营能力得以提高。笔者认为,应该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尽快搭建网络组织的基本构架。建立高效畅通的业务指挥协调系统。

2.尽快实现实体网络的信息化。

3.资源共享。

4.网络内各经济组织利益的平衡。(在现代物流活动中,追求的是整体利益的体现)。

5.网络的扩张与延伸。

总之,中储发展物流配送业务有着巨大的资源空间。只要我们在运输配送业务中精心组织,认真操作,我们的物流运营能力将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徐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中国运输企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1、中国运输企业系统效率低,运输成本高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运输成本方面、周转速度方面以及产业化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服务水平和效率方面都比较低。我国目前每万元GDP产生的运输量为4972吨公里,而美国和日本的这一指标分别为870吨公里和700吨公里。我国运输系统各环节的衔接较差,运转效率不高,反映为货物在途时间、储存时间、基础设施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均有较大改善和提高的余地。仅以货运汽车的生产率水平为例,美国营运汽车的单车吨年产量约为66万吨公里,而中国这一指标仅为3万吨公里左右。二是速度慢。目前我国铁路货车的运营速度仅46。4公里左右,散装、集装箱等高效运输方式比重较低,装卸时间较长;公路货车的运营速度也不足50公里;内河航运速度更低;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在库周转时间平均在3—6个月左右。此外,根据调研及有关资料分析,我国许多商品总成本中,物流费用已占到20—40%,每年因包装造成的损失约150
    2023-04-06
    84人看过
  • 关于改革外贸运输管理体制问题会议纪要
    一九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谷牧同志召集国家经委郭洪涛、郝一军,国家进出口委周建南、季崇威,交通部彭德清、陶琦,外贸部贾石等同志,就改革外贸远洋运输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研究,会后有关部门又进行了反复协商,现已取得一致意见。大家认为,近年来,我国远洋运输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但还不能适应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的需要。当前,外贸远洋运输工作中的问题,既有运输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有管理体制不合理的问题。根据中央最近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民经济调整的指示精神,为了改进远洋运输工作以更好地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当前拟采取以下办法:一、大力加强外贸远洋运输工作。按照现行分工,交通部管国轮,外贸部管租船和外国班轮。在未改变前,两部要继续执行这个分工。交通部已经建立起一支远洋船队,这是我国远洋运输的主力。今后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政策,进一步保护和扶持国轮的发展。在同样条件下,优先使用国轮,充分发挥国轮的作用。国轮要在承担运输任务方面起
    2023-04-23
    495人看过
  • 让财务管控成为企业科学发展助推器
    加强财务管控助推企业科学发展,这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需要,也是福建省国资委一向持续追求的目标。福建省国资委成立六年多来,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支持和指导下,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着预算管控、决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内控管理、绩效评价和财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入细致的探索,先后出台了12项相关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则,推动所出资企业建立起较为符合福建省实际的财务管控体系,取得积极成效,为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为全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构建集团化财务管理体系为财务管控提供基础条件2008年,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经过重组,企业数由原来的31家减少至16家。企业数是减少了,但企业的规模却扩大了,企业集团化的特征越发显现,与此同时也对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几年来,以督促企业强化财务战略管理、着力打造强
    2023-04-24
    111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已经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和警示交通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道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水路运输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直属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是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属单位(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列为重
    2023-04-23
    185人看过
  • 现代物业管理的发展
    现代物业管理的发展,需要从多个角度去分析和研究。首先,应从物业管理作为一个行业的发展去分析。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物业管理作为一种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特殊服务行业,已经在世界各国得到蓬勃的发展,但其具体的发展则依各国的具体国情而有所不同。例如,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公共服务事业发达,住宅多为独立式,其物业管理多侧重于出租房产、收益性物业的管理,特别是以财产托管的方式进行的物业管理,而对于一些城市人口密集、聚集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多层及高层住宅较多,其物业管理则会侧重于住宅区的管理,如中国、新加坡等一些国家即是突出的实例。然而,无论各国的发展差异如何,其总的方向是不变的,即管理的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发展必须借助于市场的力量,而现代物业管理是否发达的标志即是市场化的程度。从宏观上看,经济发展需要确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从微观上看,物业管理的发展也将指向健全的市场体制、规范的市场行为和完善的市
    2023-04-22
    127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部编制了《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2013年9月25日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建立于交通运输转型发展时期,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学技术创新组织。平台主要包括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以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2023-04-23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后果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六)索取、收受
    • 运输合同属于运输业务范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1、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基本上是将运输合同作为诺成性合同对待的。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
    • 道路运输企业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三、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四、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
    • 扩展资料关于运输毒品罪的司法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5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