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职务犯罪主体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0:06:55 276 人看过

一、村干部职务犯罪主体的特点是什么?

1、从作案主体上看,村干部职务犯罪主要以农村“三大员”为主,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会计。在近三年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农村“三大员”占涉案总人数的比例达38%,农村这“三大员”往往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或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或拉拢乡镇干部和其他村干部,共同腐败。

2、从作案对象上看,土地征用补偿款以及政府各部门涉农惠民拨款是村干部职务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对象。随着土地开发利用规模的扩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惠农拨款成为不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

3、从作案方式上看,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作案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直接占有。在查处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基本上采取的都是收款不入账、重复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直接侵吞或挪用,方法极为简单。

二是虚报冒领。有的村干部虚报假名或冒名领取补偿款及下拨费用,将其据为己有;有的是虚报青苗面积,虚报土地补偿等级,骗取高额补偿等。

三是截留资金。利用经手、管理资金之便,截留资金,进行贪污或挪用。

4、从作案形式上看,窝串案现象明显,共同犯罪突出。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内外勾结、上下联手,互贪互惠的“利益小团体”屡见不鲜,涉案人员往往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有的是村支书、村主任及村委会其他成员集体贪污公款,有的是村干部与财务人员一起策划采取财务“技巧”来支取钱款或摆平账目,有的还牵涉到乡镇主管干部,明目张胆地从事犯罪活动,共同腐败。

5、从犯罪类型上看,犯罪类型较为集中。从近三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来看,主要涉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罪名,而且贪污案件占很大比例。近三年来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占立案总数的50%,挪用公款案件占立案总数的25%,二者占立案总数的比例高达75%。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剖析

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村干部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村干部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淡薄。当前很多地方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村干部没有接受法律教育,法律观念淡薄,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违法没有一个清楚地认识。有的认为公款临时借用,只要按时归还不造成损失,就跟邻里朋友之间借款一样,不是违法行为;有的认为挪用公款仅是违反财务制度,没有触犯法律,不够成犯罪,直到被查处判刑,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一些村干部政治素质低,为官动机不纯。担任村干部有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是为了办事方便,有的则更加直接,就是“为了多捞几个钱”。从当前农村换届选举的情况来看,贿选情况较为普遍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竞选花费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这种动机不纯的人一旦当选村干部,吃喝玩乐,虚报冒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无所不为。这类村干部目前为数不少,这是导致近年来村干部腐败案件多发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3、农村村务不够公开,缺乏民主监督。有些地方村级管理暗箱操作,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财务收支情况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干部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只是将一些无关紧要内容写进村务公开栏,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政务而对反映村财收支的重点内容却巧妙回避,缺乏民主,缺少监督制约。

4、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财务人员配备不齐全。有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自己兼任出纳,一手收钱,一手花钱,花多少钱、什么去向,都是一个人说了算。二是账目不清、单据、凭证不全,许多收入和支出都不入账;各种白条、票据一大堆,村干部每人都有账,相互牵连,撕不开,理不清,混乱无章。三是不及时做账。有些村级财务不是按照规定期限做账,而是一季度做一次账,或是一年做一次账,有的干脆都不做账。

5、农村权力过度集中,缺乏监督机制。在大部分基层农村,权力仍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个别或少数人手中,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村干部独断专行、“一言堂”的情形严重,从而导致村干部犯罪作案有恃无恐。同时,个别乡镇对村干部的监督也不到位,对村干部存在一些“迁就”思想,正是由于在监督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给了村干部违法违纪之机。

三、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健全监管体制,加强内外监督。一是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力求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以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议制定、完善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及责任,杜绝白条、假发票、“账外账”等现象。三是规范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避免流于形式,切实接受村民监督。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让农民及时了解知悉国家惠农强农政策,了解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落实情况。四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建议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开发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方面重点检查。

2、开展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以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揭示侵农、害农、坑农等严重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延伸到村镇。同时,采取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村干部法律培训、创办法制教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让村干部正确认识和使用手中的权力,端正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心理防线,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3、加大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基层检察机关是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职能部门,检察机关要广泛收集农村发展中,特别是农村城镇化改革以来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和带有普遍性的经济犯罪问题及时进行剖析研究,以掌握其犯罪规律,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提高立案率,惩治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乡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执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查办案件的实际行动震慑农村职务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我们可以看出,村干部职务犯罪主体的特点包括挪用公款、相互勾结、共同腐败、冒领续保金费等。这些都是我国法院在查办村干部犯罪时总结出来的一些特点。另外,作为村干部来说。不要认为自己的犯罪活动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关于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贪污受贿多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二)涉及领域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三)亿元案迭出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四)作案智能化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一、税务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2023-02-20
    27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村干部职务犯罪
    一、如何认定村干部职务犯罪目前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深入,从立法角度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罪名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常用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才能构成,《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村干部在一定条件下可成为三罪的主体,《刑法》第93条第2款进行了立法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的行政管理工作。村民
    2023-04-13
    78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些什么
    1、犯罪主体的自我保护功能不断增强。(1)、职务犯罪是一种特定身份犯罪,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私人权力的结果。正是因为这种主体的特定性带来了犯罪分子的“自我保护”功能。(2)、犯罪前他们打着“公平”、“合法”执行职务的身份进行,理所当然的不易受到阻碍;犯罪过程中他们实施的是以权谋利、将公权暗化为私权,可以骗取领导和同行的支持;犯罪后他们往往利用职权地位所形成的影响,公开或秘密地对抗司法机关的侦破活动,利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进行开脱罪责,无形中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追诉难度。2、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易显露。(1)、一般犯罪如杀人、放火、抢劫等,是以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侵害对象的,受害者与犯罪者利益冲突激烈,揭露犯罪的积极性高。而职务犯罪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内部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对象又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共财产,或者是行贿者为谋私利主动送财上门。(2)、渎职犯罪侵犯的对象往往是国
    2023-02-11
    57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的自我保护功能不断增强。职务犯罪是一种特定身份犯罪,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私人权力的结果。正是因为这种主体的特定性带来了犯罪分子的“自我保护”功能。犯罪前他们打着“公平”、“合法”执行职务的身份进行,理所当然的不易受到阻碍;犯罪过程中他们实施的是以权谋利、将公权暗化为私权,可以骗取领导和同行的支持;犯罪后他们往往利用职权地位所形成的影响,公开或秘密地对抗司法机关的侦破活动,利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进行开脱罪责,无形中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追诉难度。(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易显露。一般犯罪如杀人、放火、抢劫等,是以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侵害对象的,受害者与犯罪者利益冲突激烈,揭露犯罪的积极性高。而职务犯罪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内部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侵犯的对象又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共财产,或者是行贿者为谋私利主动送财上门;渎职犯罪侵犯的对象往往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国家机关
    2023-06-03
    196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干部。但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1)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
    2023-04-07
    197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
    (一)发案点多面广,涉及各个领域。(二)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增多。(三)窝案、串案犯罪形态显著。(四)涉案人员中,具有领导职务的人员多起重要作用。(五)职务犯罪的影响及危害严重。一、立功有哪些材料人民法院审查的一些立功证据和材料,通常情况下,是包括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和证明其来源的材料、司法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被检举揭发人的叙述等。被检举揭发案件已经立案或者侦破的行为,被检举揭发人应该采取强制的方法,以及公诉或者审判的,还应该要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立功认定一般情况下是指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行为的司法解释。二、团伙作案怎样分主犯团伙作案分主犯的标准:1、犯罪集团虽然不是组织领导,但提出建议,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犯罪严重或者对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其他共同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认定团伙做案中的主犯,可以
    2023-03-21
    44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
      犯罪类型主要为贪污、挪用和受贿。贪污犯罪发案频繁,案值一般不大;挪用公款案件往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项,金额较大,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贿赂犯罪呈现上涨趋势,主要发生在城区周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村干部在村级基础建设工程中为建筑方在征地、土建等方面提供便利而收取
    •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8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近年来,群众举报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线索大大增加,来信来访呈上升趋势。从该院查办的案件数量来看,尽管与前些年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高峰相比有所下降,但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 犯罪案件呈现出窝案串案趋势。从查办的案件看,多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会计、出纳等人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呈现出窝案串案特点。 犯罪对象主要为涉农惠民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
    •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是哪些呢,求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
      犯罪类型主要为贪污、挪用和受贿。贪污犯罪发案频繁,案值一般不大;挪用公款案件往往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项,金额较大,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贿赂犯罪呈现上涨趋势,主要发生在城区周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村干部在村级基础建设工程中为建筑方在征地、土建等方面提供便利而收取
    • 农村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18
      1、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4、作案智能
    • 国土部门职务犯罪特点主要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国土部门职务犯罪特点主要是:基层国土所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乡村村官作案多;犯罪手段多样化;共同结伙联手犯罪多;犯罪金额大,影响恶劣。职务犯罪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