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属于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4 18:20:46 5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属于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己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自己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领取失业金要求劳动者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所以劳动者自己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如果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倍作为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n(一)劳动合同期满的;\n(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n(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n(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n(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内受伤于合同期满后治愈即应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被告陈庆联是原告广东省邮政运输局(以下简称邮运局)的合同制司机,合同期限从1988年11月19日起至1993年12月18日止,1993年11月25日,陈庆联驾驶邮车运送邮件行经广东省龙川县路段时,被违章行驶的另一货车撞伤致左膝平台骨折。经交警部门主持,陈庆联、邮运局与肇事责任人于1994年4月19日达成协议,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明确山肇事方承担陈庆联在龙川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并一次性补助继医费、交通费合计1000元;此后,陈庆联的检查治疗费用由邮运局支付。回广州后,陈庆联继续治疗膝伤。1994年5月,邮运局因陈庆联伤后未上班,终止了与陈庆联的劳动关系,停发工资、补贴等。同年12月6日,邮运局向陈庆联发出书面通知,将其医疗终结时间确定为1994年11月23日。陈庆联以膝伤末愈需继续治疗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受理后委托广州市越秀区劳动鉴定
    2023-06-09
    107人看过
  • 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可见,即使企业按照第41条的规定可以裁减人员,但对于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企业也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第45条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
    2023-06-17
    1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和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合同到期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表明,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不同的解除方式、相应的程序和补偿也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即劳动合同终止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对通知义务和补偿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来看,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首先,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此时企业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根据员工每年的就业时间按月发放工资补偿,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请参考:如果发生裁员,我是否应该获得辞职补偿II。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则员工辞职。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30天后可离开,无需企业同意。参考:辞职后,辞职程序我该怎么办III.当劳动合同
    2023-05-07
    43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
    2023-05-07
    491人看过
  • 劳动期限满合同一定终止吗
    1、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2、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3、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4、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法定医疗期届满前已经治愈的,亦可以终止合同。5、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才可终止
    2023-06-18
    2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被诉人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被诉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有独立用人权。申诉人刘某于1996年8月1日入职被诉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1年8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2003年10月开始,申诉人在被诉人下属佛山分公司担任一级业务主管。申、被诉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7月31日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申诉人留在被诉人的佛山分公司继续工作,该分公司未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9月28日申诉人回到被诉单位集团客户部从事大客户业务拓展工作。2005年2月24日,被诉人将申诉人原所在部门负责的省级集团客户拓展职责移交广州分公司,并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将申诉人安排至广州分公司工作,要求申诉人须于2月28日前报到,工资由广州分公司发放,标准保持12000元/月不变。2005年3月1日起,申诉人开始在广州分公司工作。2005年4月5日,被诉人人力资源部向申诉人发出《续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公司解散是不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
    一、公司解散是不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公司解散属于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此时因为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没有赔偿金,会有补偿金。补偿金额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决定,工作得越久,补偿金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2024-01-25
    185人看过
  • 期满后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即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赔偿给员工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二个月的工资来赔;不满六个月的,则按一个月的工资来赔。一、孕期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具体是什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孕期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给予其赔偿。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单位需要赔偿其二个月的工作;不满半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二、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
    2023-06-29
    141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提前通知对方的复函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劳办力字[1992]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你厅劳动争议仲裁处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三日《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问题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指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合同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就应终止执行。如双方认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也要提前通知对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需要提前的时间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劳动部办公厅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23-04-22
    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劳动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他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即行终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过去合同双方当事人
    2023-06-10
    342人看过
  • 疫情期间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1、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企业在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发布的通知: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人,企业应支付该期间工人的报酬。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推迟到员工的医疗期、医疗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有关通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将预防和控制新生儿肺炎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冠状病毒感染,新疆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中央生产建设兵团()的:做好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感染,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下列问题通知如下
    2023-05-07
    1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是否视为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是否视为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2024-01-22
    301人看过
  • 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也应当续至孕期后。《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所以,你以就此与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2023-06-14
    1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吗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一、解除和终止哪个更厉害一些?看情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概念上很相似,但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不能等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转
    2023-04-03
    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属于无效劳动合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 合同终止是不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24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合同终止并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二者的法定适用情形是不同的,例如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具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被解除。
    •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给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相应的附随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 合同期满了劳动者能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劳动合同顺延劳动者能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
    • 劳动合同到期但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的三期有特别的保护,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