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一方出资瑕疵守约方如何申请变更股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01:57 367 人看过

因外商企业投资一方未出资或未缴清出资的,守约方投资者应当如何申请变更股权?

1、守约方向原审批机关申请修改原合同、章程、并取得批准

2、应向原审批机关递交以下文件

A、变更申请书

B、原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原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重新换发的批准证书

C:新合营各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D:新董事会成员名单及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E:新董事会决议

F:新股东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G:守约方依法催告违约方履约的通知文件副本及证明

H: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外商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I:其他文件、证明。包括违约方缴付部分出资、合营企业依法对违约资方进行清理的报告和有产文件及清理资产发生纠纷已经仲裁决定或司法裁决的有关文书。

3、原审的机关在接到上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一、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董事会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减资理由、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及减资后不会侵犯人利益的承诺),资产负债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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