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真实的离婚案例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2 07:00:20 97 人看过

双方当事人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后,可以确认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立刻生效,与离婚证同样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根据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可以确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因为法院调解离婚的,必须出具调解书,且该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立刻生效,与离婚证同样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 院 调 解 离 婚 需 要 调 解 书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或者一方提出离婚,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在催告后限期内未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和判决书。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制作调解书。

综上所述,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制作调解书。在离婚诉讼中,如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在催告后限期内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如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法院应制作调解书。

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制作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并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在催告后限期内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如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法院应制作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财产分配的实际案例分析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需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双方没有婚姻财产协议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时一般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适当参考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照顾妇女儿童的权益。一方婚前财产或婚后属于个人财产,无特别约定的,归个人所有。离婚财产孩子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孩子的分配如下: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
    2023-07-02
    458人看过
  • 离婚债务分割的实际案例分析
    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的分割原则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能证明的,只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离婚债务分割原则夫妻债务在离婚后是依照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来进行划分和担责的。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界定大致上是看其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如果是超出了,则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在离婚后是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像赌博这样国家明令禁止的,因赌博欠下的赌债一般是属于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
    2023-07-01
    315人看过
  • 离婚诉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023-05-04
    377人看过
  • (3) 离婚案例解析:女方离婚起诉状分析
    女方的离婚起诉状内容为: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2、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负担。3、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女方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2023-07-03
    26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实际案例分析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应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是不愿协商,可以就争议的内容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具体来说,法院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此外,夫妻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的,在离婚时可以请求一定的补偿。己经离婚好几年了怎么分割财产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2023-07-01
    143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二次起诉的实例分析
    二次起诉离婚的,起诉书可以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离婚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孕期离婚起诉书怎么写孕期离婚起诉书可以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离婚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应当提供能证明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以及证据的来源,有证人作证的,还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
    2023-07-02
    46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例分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案例一: 甲(女)63岁,乙(男)67岁,为夫妻关系。甲乙有一女丙(未婚,系乙的亲身女,非甲所生),三人租住在一起。甲与乙是再婚,甲原有一子,后失踪。 因为乙丙在甲的亲生儿子失踪后,表现冷漠,甲对乙、丙非常不满。甲没有工作,但是甲长期负责家中开支,乙的工资卡,存折都由甲掌握。甲乙结婚30年,共有银行存款43万余元(都是乙婚后工作所得,以及买断工龄的钱)。 甲于2008年5月19日去世。乙丙在检查银
    •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利弊分析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30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利弊分析 协议离婚的利弊分析 协议离婚的优势 1、操作简单快捷 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预登记,30天的冷静期过之后,就可以去民政局拿离婚证。 2、不需要费用 诉讼离婚费用有:法院的诉讼费、起诉离婚律师费、房屋评估收费以及时间成本,其中起诉离婚律师费因地区差异而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而协议离婚这些费用都不需要。 3、知道的人少,私密性强 协议离
    • 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分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离婚后要分割股权法院调解将股票收益分成【案例】李某(女)与高某(男)多年前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协议约定,双方的儿子由女方李某抚养,房子也归女方。银行存款全部归男方高某所有。近日,李某听说高某当年认购过3000股单位内部职工股。这些股票在当年认购时只有几千块,但是随着股票市场日益红火,目前这些股票市值加上多年的股票分红收益已经有十几万。李某起诉到法院认为这些单位内部职工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依法予
    • 离婚诉讼案件的析产法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规定,“时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也就说,在离婚诉讼中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没有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的话,接下来程序该怎么走可以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先不分割这部
    • 离婚诉讼案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0
      你的案子我看了。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以下方式供你参考: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