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效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1:12:48 461 人看过

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在效力方面肯定是要遵守一般合同的规定。

也就是说临时工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形式不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临时工劳动合同无效。

临时工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临时工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劳动者,都受劳动法保护的,包括临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临时工的法律地位:

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早应当不复存在,“临时工”作为一项用工形式也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按照劳动保障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所以,企业应该补交相关各项保险,企业也应该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于企业未给临时工交纳保险费而使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和劳动补偿。

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全面建立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后,原劳动部已对临时工制度进行了规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的问题,所属的企业会给一份满意的答复,因为在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肯定会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自己的去那一维护不需要过分的担心,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事情处理,在有关企业合同效力之中,这样才会确保自己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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