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在效力方面肯定是要遵守一般合同的规定。
也就是说临时工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形式不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临时工劳动合同无效。
临时工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临时工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劳动者,都受劳动法保护的,包括临时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临时工的法律地位:
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早应当不复存在,“临时工”作为一项用工形式也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按照劳动保障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所以,企业应该补交相关各项保险,企业也应该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于企业未给临时工交纳保险费而使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和劳动补偿。
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全面建立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后,原劳动部已对临时工制度进行了规定。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的问题,所属的企业会给一份满意的答复,因为在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肯定会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自己的去那一维护不需要过分的担心,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事情处理,在有关企业合同效力之中,这样才会确保自己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劳动合同里的合同工与临时工区别有哪些
302人看过
-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具备哪些权益和义务
416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18人看过
-
临时工劳动协议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2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何时生效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403人看过
-
临时工要签劳动合同吗,临时工如何签劳动合同
392人看过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
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的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通过中介公司是眼下最为省事的一种方法,房产中介公司手头掌握了很多出租房源信息,租房者只要向他们提出自己的想法,一般都会得到较为满意的答复。而通过网站寻找房源,也不失为一种较为便捷的途径。现在也有很多专业的租赁网站如“搜居网”,专门提供租赁房源信息。
-
临时工有哪些劳动合同最长多久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1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
-
劳动合同有哪些临时工注意事项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5临时工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签订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临时工有效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已经没有临时工。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时已经没有临时工。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所有劳动者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临时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6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