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被告如何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8:00:24 450 人看过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案件执行中达成和解的原则:

1、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如果违背自愿原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即使勉强达成和解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反悔、撤销达成的协议。

2、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

和解尽管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自行活动,但因其涉及双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所以应受我国处分原则的制约,必须以符合法律、政策为前提。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意愿,其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执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确定或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方式等等作出了变更性处分,进而就重新确定或调整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将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诉讼和解的费用怎么收取?

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庭外调解是什么

我国调解制度有诉讼中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民事诉讼庭外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和解相关文章
  • 面对被执行人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怎么办?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被执行人可以与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再次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中断。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为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07-13
    141人看过
  • 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的关系:如何理解和执行?
    (一)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二)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租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讼当事人。(三)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1、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机关对帐目进行
    2023-07-07
    292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是哪个部门出具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签订的,所以协议书应该由双方共同起草,不是由其他部门出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民诉法执行措施1、冻结。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2、划拨。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措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均可适用。3、扣留、提取。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4、强制交付。这是以强制方法实际交付特定物给申请人的措施。一般来说,须是特定物才
    2023-04-17
    154人看过
  • 如果和解协议未执行,如何计算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
    新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至两年,并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个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件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律第23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一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律将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至两年,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并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一方不必再担心错失良机。现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延长了申请执行期,申请执行的期限
    2023-05-07
    58人看过
  • 债务执行和解协议纠纷如何确定案由
    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债务执行和解协议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中借款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四部分十、合同纠纷89、借款合同纠纷(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企业借贷纠纷(4)民间借贷纠纷(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6)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7)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11修正)
    2023-02-01
    183人看过
  • 签了执行和解协议中止执行吗
    签了和解协议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执行和解具有终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效力。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
    2023-06-13
    105人看过
  • 担保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
    担保人不履行具有担保内容的执行和解协议,应怎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在审理程序还是在执行程序中,担保人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均可直接裁定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担保责任。
    2023-06-05
    400人看过
  •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新民诉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最新规定将执行期限延期2年,恰当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而且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并且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当事人,不必再提心吊胆了,生怕
    2023-06-19
    356人看过
  • 工程欠款执行和解协议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____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__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2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二)乙方于_______年____
    2023-04-26
    325人看过
  • 和解协议的制定生效和执行
    1、和解协议的成立和解协议成立的方式,实质上是一种合同订立的方式,即债务人以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的形式向债权人团体发出要约,债权人会议以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形式作出承诺。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符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条件时,即达成和解协议。2、和解协议的生效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方能生效。这样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程序公正。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提交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协议内容和会议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如未发现违法情形的,则予认可。如果发现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可责令债权人会议纠正,也可以裁定不予认可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认可和解协议的,应当发布公告,终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生效后,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
    2023-03-27
    430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有保证人担保保证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
    2024-04-08
    323人看过
  • 恢复执行后,如何处理和解协议的已履行部分
    恢复执行后,如何处理和解协议的已履行部分恢复执行后,应依法扣除和解协议的已履行部分。如果一方或相关方{认为人民法院的扣款行为违反本法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平等协商,自愿就变更执行依据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标的物、决定权等达成协议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进行挖掘,使原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就其性质而言,执行和解应当属于民事处罚,它不仅是执行权人行使处罚权的结果,而且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利刑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应该说,和解制度的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执行申请人权利的顺利实现。虽然和解协议的履行一般是在债权人放弃某些权利并做出某些让步时达成的,但它不仅减轻了债务人的负担,而且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和解协议,因为一旦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其从和解协议中获
    2023-05-07
    192人看过
  • 合伙协议未被执行,如何处理?
    个人合伙没有履行合伙协议约定可以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的签订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但下列内容需要合伙协议注意制定周详、明确,以免给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第一,利润分配与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分配利润
    2023-07-03
    467人看过
  • 执行和解是什么意思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一、执行和解是什么意思执行和解的意思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1.执行和解协议不是法定的执行依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仍是原执行依据,执行和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2.根据判决效力的原理,对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3.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被界定为实践性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和解协议成立后,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不需要追究其违约责任,这说明此种和解协议与通常的合同不同,不属于诺成性合同。但是,执行中的和解协议又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成
    2023-06-06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更多>

    #执行和解
    相关咨询
    • 被告方执行和解不履行,该如何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却未履行,有的义务人还以此故意(恶意)拖延执行,自称为缓兵之计,有的就此想彻底赖账。这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原法律文书恢复执行,也要在
    • 执行协议和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骗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执行中如何对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不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 被告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款项给原告完毕后,原告不申请解封被告房产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23
      房屋解封申请书 深圳市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为其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的物业作为担保。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坐落于房屋一套。现原告和被告已于二审诉讼期间以调解结案,被告的调解金额现已实际履行到位,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的担保物和被告房产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深圳市
    • 被告方违反执行合解协议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27
      在执行程序期间,如双方当事人能自行达成一份和解协议并签署,但其中一方未能按约履行义务,更有甚者借机以恶意手段拖延执行工作,自诩为延缓之良策;同时也有人企图借此机会彻底推卸责任、赖掉债务。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对原已正式生效的法律文件的执行工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所规定,当出现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仅部分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所达成的和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