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我们能撤回诉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11:14 346 人看过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作出判决前,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人民法院撤诉,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是否申请应当由原告决定。起诉是原告的行为,撤诉也是原告的行为。被告除提出反诉外,不得撤回诉讼。原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撤诉必须是自愿的。2。原告应向法院提出申请。原告必须向被起诉的法院申请撤诉。申请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口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入审判笔录,由原告签名或者盖章。这是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依据。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后,将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法院确实没有管辖权,可以让诉讼案件由有资格的法院管辖。如果您想知道您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并撤回诉讼,建议您点击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咨询系统,直接向律师事务所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8: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如果我们第一次被召唤,我们能不去吗
    人民法院的传唤,需要当事人参加诉讼。经济纠纷第一次不传唤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称为“被告”,不称为“被告”。被告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经法定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审理或者缺席判决,这种判决称为缺席判决。其意义不在于惩罚缺席方,而在于全面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因一方任意缺席而使诉讼半途而废,使案件纠纷得到依法解决。当事人一方缺席,法官仍应当秉公执法,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证据,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出庭并依法审理案件后作出的判决。法院只听一方判决,侵犯了对方的答辩权,容易出现错案。因此,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有严格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他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缺席判决有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法院已向被告发出传票:2.被告拒绝出庭或中途退庭:3.
    2023-05-07
    273人看过
  • 对一审的判决结论没有异议,但如果我们不同意判决依据,我们不能上诉吗
    没有人反对一审判决的结论,但如果我们不同意判决的依据,我们不能上诉吗?
    2023-05-07
    413人看过
  • 我们能就拆迁补偿协议提起诉讼吗
    1、我们能就拆迁补偿协议提起诉讼吗?有争议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各方应全面履行,不得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背弃。1。房屋拆迁依赖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相应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2。房屋评估机构评估违法或者不合理的。房屋拆迁取决于房屋评估机构的
    2023-05-31
    411人看过
  • 如果我们不想土地被征用,我们能拒绝吗
    如果我们不希望土地被征用,我们能拒绝吗?1。征地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没用,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由市、县政府代表国家实施。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是否有两个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地方案公告和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应该贴在被征地的村组里,老白看得出来。如果没有这两个公告,土地征用将被视为非法。对于非法征地,农民当然有拒绝的权利,地方政府也不能强占。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是什么?1。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土地主管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补偿金额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市、县人民政
    2023-05-08
    216人看过
  • 我们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我们能回去吗
    如果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你能回去吗?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不能反悔,协议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数额和期限支付方式、产权交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和过渡期,应当就方式和过渡期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
    2023-05-31
    219人看过
  • 我可以对付款单提出管辖异议吗
    1、我可以对付款单提出管辖异议吗?不,我只能提出付款异议。债务人的异议应当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和十五日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无效。债务人对债务是否存在以及债务数额的不同主张,应当构成债务人的异议。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对履行能力的不同债权不能构成债务人的异议,因为履行能力并不影响债务本身的存在。《民事诉讼意见》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审查异议是否成立,直接裁定终结监督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指出偿债能力不足,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债务人的异议,取决于债务人向哪个法院起诉。债务人向支付令签发地法院起诉的,构成债务人的异议;债务人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不构成债务人的异议。《民事诉讼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影响支付
    2023-05-31
    249人看过
  • 如果我们不接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我们能起诉吗
    1、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通知书的内容一般由基本情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复核结果、补偿情况、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和告知事项四部分组成。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列入征地范围的土地和房屋、当事人的补偿登记或签约选房、补偿依据等。被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复核结果和补偿情况。比如被征收房屋的四个方面,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房屋的评估与补偿等。房屋产权交易方式的选择包括:被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安置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和价格、各种资金的结算方式等,货币补偿方式的选择包括: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补助、货币安置补助等。通知。包括在规定日期内选择安置方式的权利、逾期不选择的法律后果等。二是征地拆迁补偿通知的性质是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对人采取的行政行为,但究竟是行政法律行为还是行政事实行为一直存在争议。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调整行政关系,运用行政权力设定、变更、消灭或
    2023-05-31
    277人看过
  • 如果我们半年不在一起,我们能自动离婚吗?
    1、如果我们半年不在一起,我们能自动离婚吗?如果他们半年不在一起,他们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离婚。自愿离婚程序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为农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市辖区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市无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婚姻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凭户籍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离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无论双方是否就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援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达成协议,双方都是真正自愿的。3.批准。如果规定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则为遵守《民法典》,t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
    2023-05-07
    333人看过
  • 我们能就拒绝索赔提出上诉吗
    是的。你也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或保险公司的高层领导投诉。当然,最有效的方法是提起诉讼。具体的维权方式:(1)您可以与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索赔事宜,尽量解决纠纷。(2)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到各保险公司的专门投诉中心处理投诉,并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索赔。(三)问题仍未解决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处理。(四)争议仍未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保险公司无故拒绝索赔,该怎么办。其实,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原因在于保险合同本身。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往往规定了一系列免责条款,其中有些可能是无效条款。但是,作为投保人,没有绝对的选择权,只有相对的选择权,因为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对这一部分都有类似的约定,投保人明知而签订合同几乎没有其他选择。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赔偿范围和免责部分的具体划分。如果损失发生在合同签订后,保险公司将在索赔过程中不合理地拒绝赔偿。如果实
    2023-05-31
    374人看过
  • 如果我们被告知图片侵权,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被告知自己的照片受到侵犯,他或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利:1。著作权人被告知图片受到侵害后,应当立即调查其作品是否受到侵害,如果受到侵害,需要收集相关侵权证据。如果作品被侵权,应联系侵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作品下架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侵权人不停止侵权的,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对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著作权人知道自己的作品受到侵犯的,应当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如果是侵权,他可以立即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要求侵权人赔偿
    2023-05-07
    302人看过
  • 如果我们不结案的话,我们能做个残疾评估吗
    案件未结案能否进行伤残鉴定?鉴定只是支持自己要求或反驳、辩护对方的证据之一,不存在时效性问题。一审法院不申请鉴定的,法院也告知自己有权申请鉴定,但不申请鉴定的,是放弃权利,二审不支持其申请鉴定。如果一审没有申请鉴定,法院也没有告知自己申请鉴定的权利,那么可以在二审申请鉴定。一审后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鉴定结论的,可以在二审时申请重新鉴定;一审前或者一审中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鉴定结论,但未向鉴定人提供的法庭上,这也被认为是对这一权利的放弃。
    2023-05-31
    459人看过
  • 在管辖权异议过程中,诉讼能否撤回
    管辖权异议过程中是否可以撤回诉讼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诉讼。原告申请回避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回,应当在提交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违反第一百四十五条判决宣告前的一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外,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决定不予撤诉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予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上述知识是对“管辖权异议过程中是否可以撤回诉讼”问题的回答。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回避。原告申请撤诉后,法院决定是否允许撤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2023-05-07
    161人看过
  • 驳回起诉后我们能再起诉吗
    1、驳回起诉后是否再次起诉可以再次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的,符合起诉条件,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的,原告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应当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法,当事人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法,应当通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由其他机关处理的纠纷;(四)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判决、裁定不成立的案件或者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除外;(六)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逾期不能起诉的,不予受理;(七)不得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2023-05-31
    241人看过
  • 如果我们不敢把同样的租售权出租出去,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我们不敢用同样的权利租房子,我们该怎么办?不,租售权相同的影响是租金的上涨。同一种租售权不能使房价下跌(即使未来我国房价下跌,但下跌的真正原因绝对不是同一种租售权)。租售权的实质是扩大房屋租赁的相关权益。过去,租房只能享受房屋使用权;租房、卖房后,可以享受与买房同等的权利,如子女的入学权、医疗权、养老权等社会福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将立法明确“租售权相同”:租房和购房的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的租赁期限和租金制度,逐步使租房的居民与购房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是租售的好地方,是消除“租金歧视”即“户籍歧视”的好办法。让北票、户票等在大城市创业、工作,但尚未能够买房的外国人,在子女的就学、医疗、父母养老、社保等方面获得一定的权利和保障,然而,这种改善“租房权”的方式,并不能让
    2023-05-07
    298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对房提出管辖权异议拖延我时间,我能不能提起上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
      你都知道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为了拖延时间,难道还帮助他继续拖延你的时间不成。
    • 提出管辖异议还能撤诉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与在作出判决之前,均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因此所说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 如果我们还没,男方提起诉讼,他们有权冻结我的银行卡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如果法院最终判定你有还款义务的,对方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你的银行卡划拨。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是什么理由起诉你的,有没有法律依据,能不能胜诉。
    • 起诉后,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不撤诉,会怎么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如果被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四)被告被监禁;(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四、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
    • 如果诉讼我们会赢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肯定会输。违章建筑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是属于城管部门的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