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绿化带租用土地30年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6:35:29 443 人看过

一、高速公路绿化带租用土地30年合法吗

不合法。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租代征是属于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怎么办

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

1、去哪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为征地补偿公告所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从文义上可以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这里的“指定地点”应当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征地补偿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

(2)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副本。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供的证书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核实,防止造成重复或遗漏;

对土地权属有纠纷的,应先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处理后,再进行补偿登记。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速公路绿化带租用土地30年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这是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做法,“以租代征”的做法,实际上是违法的,是不可取的,必须要通过合法途径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高速绿化带补偿方案
    征地补偿标准
    高速绿化带补偿方案:同样也是属于征地的一个范围,征收时应当补偿原有土地上的青苗费用和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如果土地地面上有附着物也需要进行赔偿。一、宅基证拆迁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国有土地被征收,机动地的补偿款应该给哪个地区归土地使用权人。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
    2023-04-04
    121人看过
  • 高速绿化带管理新规定有吗
    高速绿化带新规定为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高速公路坡顶排水沟或坡脚护坡道向外30米+不小于1米(具体由当地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用地范围(简称建筑红线控制区)以内的路产路权及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由辖区交通局(委)路政部门管辖。物业管理条例新规新规规定:第一,不用交纳物业私收费用。有些物业公司为了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转运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等。这些物业自行收取的项目是不允许的。如果物业强行收取,业主除了不需要交钱以外,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第二,不用缴纳物业方违反合同规定产生的费用。物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需完全按照签订的合同实行,若物业降低服务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不交费且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如果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商承诺不符,物业要按照实际情况对业主减、免公共服务费用,而该费用则应该由开发商补偿。第三,不用缴纳逾期
    2023-07-26
    472人看过
  •  针对高速公路征用土地的补偿办法
    市区1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上调,2级和3级区域的上调幅度更大,4级区域的上调幅度最小。同时,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市区I级区域由于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市区1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从原来的40000元/亩上调至46750元/亩,2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从37200元/亩上调至43200元/亩,3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从35250元/亩上调至41125元/亩,4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从33350元/亩上调至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 市 区 建 设 用 地 和 未 利 用 地 补 偿 标 准 : 农
    2023-10-07
    211人看过
  • 高速公路最新变化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是小型车标准变化,在以前一些客车的规定一般是可以坐7个人,而在最新的规定中,这一类小型车可以乘坐的人增加到了9人,也就是说,本来划在大型车的8座、9座车,现在都可以按照小型车收费了。第二是货车的规则也有改动,一类货车和二类货车的分类标准也从2吨提高到4.5吨了,车长的标准提高到6米,这也意味着一些原来一些二类货车现在可以变成一类货车了,而收费标准自然也就是下降了。年节假日高速免费最新政策年节假日高速免费最新政策:2022高速免费通行时间,共20天,春节期间共7天,从大年三十开始清明节期间:共3天;劳动节期间:共3天;国庆节期间:共7天。另外,元旦,端午节,中秋节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高速免费范围:各地机场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
    2023-07-02
    459人看过
  • 绿化用交土地使用税吗
    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城镇公用绿化地带是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土地使用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困难减免:(1)因全面停产(不包括季节性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2)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扶持发展项目,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3)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下的鼓励类产业,年度亏损金
    2023-06-15
    237人看过
  • 高速公路2021年土地补偿标准解析
    2021高速公路占地的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为,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政策确定。按照产权置换的,应当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当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即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以及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当给予周边城镇的商品房平均价格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
    2023-07-01
    271人看过
  • 高速公路占用土地,土地补偿费由谁支付?
    修高速公路占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征用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3至6倍。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应当支付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征用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3至6倍。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了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苗的补偿标准。征用郊区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10倍。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
    2023-07-05
    383人看过
  • 2018年公路绿化带迁移补偿标准是多少
    属于征地的,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请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中央分隔带一般为2米,也有3~5米,路侧为路基坡脚外4米,挖段坡顶外5米。这一范围必须在公路用地界内占用,然后作为绿化带。属于设计规范的范畴。有些旅游道路,多规划绿化带,15~30米,如楼上所述。但这些范围不属于公路占地,一般为地方政府行为,不受公路法保护,属于地方政策管理。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每座补偿5000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
    2023-08-18
    50人看过
  • 有什么办法来补偿高速公路的土地占用
    1、货币补偿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居住用房的补偿价格和居住用地权属所在地的补偿价格。二是产权交易:被拆迁房屋核定建筑面积在(25-30)平方米以下的,按(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之间的,按核定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的,按核定建筑面积核定,每人60平方米。2人以下(含2人)的家庭,按2人确定;法定育龄已婚夫妇未生育的,按3人确定。同一拆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有多处住宅的,应当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三是实行农民自建,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1)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由房屋所有人自建房屋,也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房屋。1。由被拆迁人建设的,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和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补偿被拆迁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住宅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价格补偿被拆迁人。2。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一建设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本规定
    2023-05-02
    385人看过
  • 绿化带改成停车位合法吗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在业主同意后,还要经园林、规划部门审批。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一、车玻璃在小区被砸物业管吗车玻璃在小区被砸可以找物业理赔。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在协助维护小区治安秩序,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义务。物业公司保管业主车辆的义务既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又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如果由于物业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发生损失,业主有权利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二、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向哪投诉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罢免物业公司。如果小区车主和物业协
    2023-06-28
    162人看过
  • 辽宁省高速公路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配套公共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公共绿地、公共卫生间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办公用地不属于暂免征收范围,应征收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一、辽宁省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多少?为了适应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地利用城镇土地资源,发挥税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
    2023-04-04
    389人看过
  • 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样征收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一、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辽宁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辽宁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市人民政府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呈报省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审批的建设用地,对于纳入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报批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依法获得批准后,按照报批时的征地补偿标准落实由于没有纳入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或报批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等原因被退回的建
    2023-06-29
    427人看过
  • 高速公路新建土地征收规定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土地法土地征收程序土地法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等现状进行调查。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
    2023-07-07
    121人看过
  • 村委30年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最长为三十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一、耕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二、城里人可以在农村买房吗一般情形下,农民是不可以擅自将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是,并非所有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均被认定为无效,以下农村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1)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成员之间的房
    2023-03-26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高速公路绿化带不改变土地性质就不算土地征收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样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
    • 高速公路两侧搞绿化需要征农民土地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4
      根据《》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 高速公路上绿化带植树国家有补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高速公路绿化树木【承包给当地村民】不给钱怎么办
    • 高速公路绿化带外围占地建筑物归谁所有?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一般情况下是归国家所有的,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相关管理部门。
    • 高速公路绿化的标准是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属于征收土地的,应该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请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中央分隔带一般为2米,也有3~5米的,路侧为路基坡脚外4米,挖方段坡顶外5米。这个范围为公路用地界内必须占用,然后作为绿化带。属于设计规范规定范畴。一些旅游道路,额外多规划绿化带,15~30米,如楼上所述。但是这些范围不属于公路占地,一般为地方政府行为,不受公路法保护,属地方政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