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分为三种类型:依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认为有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包括多种情形,如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情形、聋哑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预备犯、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从犯、胁从犯、自首且犯罪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证据不足不起诉适用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包括:
1.依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依据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认为有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是指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中除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情形外的其余5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聋、哑、盲人犯罪的;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预备犯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的行为;从犯的行为;胁从犯的行为;自首且犯罪较轻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酌定不起诉说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无罪处理;
3.、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行为,除了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外,还有其他情形可以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情形包括: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行动不便、难以查实、经教育不改、主观上不注意、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醉酒或者吸毒后造成危害结果、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形的存在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刑事司法的谦抑态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的规定,不轻易违法犯罪,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建设和谐、安全、文明的社会。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包括依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据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认为有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及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证据不足不起诉适用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这些情形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文关怀和刑事司法的谦抑态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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