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国家赔偿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11:56 155 人看过

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

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

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

一、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二、民法标准上怎么界定商标侵权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三、玩忽职守罪的特征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3)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委托执行相关文章
  •  涉及国家赔偿程序的指南
    该段内容讲述了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来说,如果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被错误逮捕,或者经再审已无罪并已执行刑罚,或者申请人遭受了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并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如果申请人被错误逮捕且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经再审仍被错误定罪并已执行刑罚,则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最后,如果申请人因非法使用武器而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以下是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1.如果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被错误逮捕,或者经再审已无罪并已执行刑罚,或者申请人遭受了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并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2.如果申请人被错误逮捕且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经再审仍被错误定罪并已执行刑罚,则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3.如果申请人因非法使用武器而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4.如果申请人遭受了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并导致身
    2023-08-30
    18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说明赔偿的程序有什么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损害赔偿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2.是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二、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
    2023-06-26
    209人看过
  • 国家赔偿程序需要证据不足的赔偿
    一、检察院:先确认后赔偿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但是对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因证据不足作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申请赔偿的,人民检察院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应当依法进行确认。”因证据不足不起诉而申请国家赔偿的,必须依法对逮捕、拘留决定有无违法侵犯人身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而不能直接进入赔偿程序。采用了先确认后赔偿的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七条,“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侵犯人身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一)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能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予以确认;(二)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予以确认;(三)对有证据证明有部分犯罪事实的人拘留、逮捕,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
    2023-06-03
    427人看过
  • 如何提起国家赔偿(刑事、司法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
    2023-06-13
    6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中的时效确认和赔偿程序
    第一、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该法条规定了国家机关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后,请求人要求确认的程序,但请求人要求确认的时效没有规定。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那么,从违法行为发生至确认该行为违法之间也没有时间限制。根据一般理解,只要请求人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且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任何时候都能主张该行为违法。这一规定,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不小困难,一是请求人没有紧迫性,对自己的权利久不行使,会使这一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二是赔偿义务机关工作难度增大。因为时间过得越长,人
    2023-04-24
    211人看过
  • 提起国家赔偿被拒怎么办
    按实际情况,如果法院拒绝国家赔偿的,可以法院拒绝赔偿的理由,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反驳和辩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6-13
    351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制度下刑事赔偿程序的解析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刑事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
    2023-06-30
    135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申诉书怎么写,国家赔偿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申诉书范本国家赔偿申诉书申诉人:性别:生日:民族:职业:家庭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申诉人(赔偿义务机关):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申诉人不服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年份)某某国家赔偿决定书,提出申诉。申诉的请求事项:请求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申诉人某某类型的费用xxx元。共xxx元。事实和理由:xxxxxxxxxx此致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人:年月日二、受理程序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国家赔偿法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2023-06-03
    172人看过
  • 超过国家赔偿时效期间怎么办,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一、超过国家赔偿时效期间怎么办超过国家赔偿时效的解决办法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完全一致。其要点有三:1、必须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即只有时效期间已经过1年6个月之后,出现法定中止事由,才能形成时效中止。2、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出现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必须达到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程度。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在当时条件下,请求人无法预测、抗拒、控制和避免。其他障碍,指请求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造成神志不清至不能行使请求权之程度。3、造成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时效期间应继续计算,中止前的1年6个月仍应计算在内。与时效的中止相关联的,还有时效的中断和时效的
    2023-06-23
    447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有哪些?
    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赔偿案件应当
    2023-07-03
    475人看过
  • 程序违法的国家赔偿定性分析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据此,申请国家赔偿须同时具备五个要件:1、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确认违法;3、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已造成了损害后果;5、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一、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规制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023-04-05
    80人看过
  • 国家赔偿程序中的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程序中的时效是多久?(一)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三)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国家赔偿时效中断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时效中断的规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
    2023-04-24
    303人看过
  • 谁可以向国家提起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1款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根据这一规定凡是因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受到侵害的所有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获得行政赔偿。依法提起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需要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受到损害。请求权人必须受致函损害,才能耐提起行政赔偿。这种损害必须是已经发生,而且是确实存在的;这种损害同时还必须是直接的损害。(2)所受损害必须同行政违法行为存在着因果关系。这就是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害是由这种行政违法行为引起、导致的。(3)请求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我国的行政赔偿只限于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并且只以物质损害进行赔偿,精神损害是不予赔偿的。符合了以上条件,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可以提起行政赔偿的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条件是什么?1、请求人必须具
    2023-06-13
    90人看过
  •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一、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
    2023-06-03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 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 更多>

    #委托执行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向谁提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
    • 如何请求赔偿国家赔偿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5
      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法院判决无罪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国家赔偿法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3
      1、法院将无罪的人判有罪,并被羁押的,应当进行国家赔偿。2、国家赔偿数额按实际被羁押的时间确定。赔偿标准,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直接向作出错误判决的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 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前置程序怎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8
      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就是行政复议,申请国家赔偿前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赔偿义务机关通过行政复议作出的决定不满的情况下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如果侵犯到了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起诉。
    • 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 一是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 二是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三是赔偿机关应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