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监督在司法保障方面,中国对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行为有明确的惩处规定。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人民检察院也在《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决定》中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如干涉他人正常的宗教活动或者强迫教徒退教,强迫公民信教或信某一教派,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行为,以及非法封闭或捣毁合法宗教场所及其他宗教设施的行为等,应予立案。近年来,中国司法部门依法审理了若干起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严重伤害教徒宗教感情的案件,对责任者予以惩处。
在行政保障方面,中国各级政府设立了宗教事务部门,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具体落实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不干涉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事务。
与世界上一些国家一样,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需依法向政府履行登记手续。宗教活动场所申请登记应具备基本的条件:有固定的处所和名称;有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有信教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各宗教规定的人员;有管理规章;有合法的经济收入。对不完全具备设立条件或在管理上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政府部门予以暂缓登记或临时登记。对那些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如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私自建立宗教设施的;假冒宗教教职人员擅自设立的;打着宗教的招牌,进行驱魔赶鬼等迷信活动的处所等,政府部门则不准予登记。宗教活动场所一经依法登记,便获取合法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遇有侵犯其权益的行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有权向政府有关行政机关申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行政和法律保护。对基督教教徒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举行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中国基督教习惯称之为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
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的中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有重要作用的政治协商会议,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有近1?7万名宗教界人士担任代表、委员。他们代表宗教界在人大、政协会议上参与国家大事和社会重要问题的讨论,并就政府涉及宗教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或议案、提案。仅1993年至1996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办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就达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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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5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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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是如何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有三个方面: 一是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二是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三是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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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8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相关的法律规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根据《刑法》条文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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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只能在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公民只能在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并不得违反党的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只有正常的宗教活动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有公开的合法组织、正式的教义,按照一定教规在宗教场所内进行的活动。宗教信仰自由和宗仰宗教自由是不同的,对于利用宗教或披着宗教外衣散布反动言论进行反革命煽动、制造混乱、装神弄鬼、宣扬封建迷信而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行为,以及干预学校教育和公共教育的行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