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并且,破产申请只是程序的启动,法院是否受理破产申请才是破产案件关键。
缓刑适用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对适用缓刑的范围的规定:针对轻罪,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暴力犯罪、涉黑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
司法解释破产申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325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时限限制及其法律规定
401人看过
-
行贿及自首案件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
464人看过
-
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及其规定
29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解释及其作用
439人看过
-
关于破产申请的司法解释
303人看过
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更多>
-
如何申请公司破产及依法申请破产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是哪些及意义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5司法即法律的意义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及其司法解释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破产和解的申请及和解协议有何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2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和解协议草案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第一,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 第二,清偿债务的办法; 第三,清偿债务的期限等。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如果要求减少债务的,还应当写明请求减少的数额。
-
规定对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书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6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书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有的国家还赋予一些国家机关以破产申请权,如英国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和官方接管人在特定情况下有申请权,意大利1942年破产法规定,检察官有申请权。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