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核算和税务处理之间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30:47 422 人看过

1、存货的范围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存货的定义以《会计条例》为基础。由于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与实施条例相同,会计和税法对存货的确认范围基本相同。企业会计准则概况:存货在会计处理中,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手续费、保险费等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和按一定方法分摊的制造成本。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企业应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的分摊方式。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如果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且不能直接区分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应按合理的方法将加工成本分摊到各产品中。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为使存货达到当前的地点和状态而发生的除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以外的其他费用。投资者投资存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实施细则:存货按历史成本计税。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1)以现金支付方式取得的存货,其成本为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2)以非现金支付方式取得的存货,其成本为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3)利用生产性生物资产取得农产品的成本,为生产或者取得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分摊的间接成本。差异分析:会计与税法对存货的初始计量没有差异。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指出,商品流通企业发生的采购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实施条例》没有规定采购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存货的会计成本是否与税收成本不同,需要税法进一步明确。对于非货币性交易形成的存货(参见所得税计算专题6:2011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对于企业改制形成的存货,本博客将分别讨论税收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2)存货有结余的存货,按全部重置成本入账,当期管理费用在会计处理中予以冲减,其他收入在税务处理中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虽然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但都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会计与税法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者投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会计与税法没有区别,因为会计对接受投资的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根据实施条例,企业使用或销售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从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中选择。定价方式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目前,会计法和税法都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存货出库的成本结转法基本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标准与会计确认的销售收入标准不一致,则根据配比原则,会计确认的销售成本也应作相应调整。此时,相关存货的税务成本和会计成本将产生差异。截至2008年12月31日,a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因市场价格下降,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20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1000000

贷方:存货跌价准备1000000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经批准的公积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未经批准的预备费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预备费支出,如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同时,《实施条例》规定,除持有期间资产增减变动时,由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差异分析:A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不在税前扣除,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存货的会计成本为200万元,税金成本仍为300万元。2009年6月30日,存货市值上升,可变现净值上升至26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60万元(260-200元)。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存货跌价准备60万

贷方: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60万

差异分析:a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将增加利润,因此应减少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存货的会计成本为260万元,而税金成本仍为300万元。随后在2009年9月2日,a公司将库存全部售出,获得290万元的免税收入。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3393000[2900000×(1+17%)]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290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493000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2600000

存货跌价准备400000

贷:库存商品300万

差异分析:公司转售减值标准将增加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40万元。至此,公司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全部转回。(100-60-40=0)。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对多个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对单个存货进行纳税调整会比较麻烦。因此,企业可以按照以下简单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年末余额大于年初余额的,按差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存货跌价准备年末余额低于年初余额的,按差额减记应纳税所得额。

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加会减少利润,但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增加。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少会增加利润,但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加、转回或转售,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b的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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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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