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第二套房屋的性质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6:03:39 352 人看过

银行认定两套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父母名下必须有住房,同时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再次购房;未成年的时候名下有房产的,成年之后再次贷款购房的;个人名下已经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次贷款购房;首次购房的时候使用了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结婚之后双方共同购房,离婚之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

银行界定“第二套房”或标准不一

对于市民关心的第二套房界定问题,建行省分行等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还需要等待总行的进一步明确,是仅仅考虑借款人,还是要考虑配偶,甚至其他家庭成员,各家银行有可能不一样。不过,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分析认为,央行与银监会规定两种评判方式:一是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二是第二套住房指的是第二套按揭住房,也就是说之前的房产倘若是用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的,再贷款购房将不被认作是第二套住房。

而对于大家最关心的“第一次以丈夫为贷款人,第二次以妻子做贷款人”的情况,是不是视为第二套房,浦发银行长沙分行个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界定,即如果单以丈夫名义先购买一套房,又以妻子名义再买一套,就不算第二套房,也不会按新政来对待。

绝大多数银行对第二套住房的判断,主要依据的是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确认。究竟是第几套住房,看的是房贷余额,如果客户全款买房,或是曾经贷款买过房但已结清的,在评判时就不纳入考察范围。

这样才能根据政策的内容来确定二套房是否要用贷款去买,新出台的关于二套房的房贷政策都表明了在长沙购置二套房的房贷要高首套房很多,如果要多还那么多贷款,那还不如存钱之后买全款的二套房。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二套房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
    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前置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关系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以协商结果为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没有共识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协商达不到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可以向按照《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评估机构申请评估;没有房屋面积评估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房地产测绘单位进行计算。市、县规划行政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制定措施,解决拆迁中待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标识等具体问题。被拆迁人取得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后,应当核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认定情况,与当地有关被拆迁房屋性质、面积认定的专门规定相一致。否则,应及时向鉴定机构和拆迁人提出异议。委托拆迁评估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
    2023-05-31
    402人看过
  • 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定义
    1。如果你有房子,你可以为你的成年子女买房如果你的成年子女的名字以你父母的名义写在房产证上,那么你可以为你的子女买房,这是第二套;否则,这是第一套。根据中国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属于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买房,就要按照政策执行第二套房子。3。当你是未成年人时,你名下有房地产,当你是成年人时,你可以借钱买房。目前,本行实行“贷款认房”政策。如果你名下没有房产,可以按照第二套的政策买房。如果按照以往的政策,只要未成年人的房产没有贷款,就不算二套再申请房贷。4。全额购房后贷款过去只是“认贷”,不算第二套住房,现在增加了“认房”。虽然还没有贷款,但只要名下的房产能在房产交易系统中查到,如果不出售申请贷款,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目前,银行将第二套住房认定为“认房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出售后家族名下没有住房,但由于之前有贷款记录,第
    2023-05-08
    41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你是否是第二套房
    南宁市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对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以及一次性使用和结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商业贷款是指对拥有住房且相应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最低标准。除了符合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要求外,组合贷款还必须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一套住房及相应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家庭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南宁市二套房贷款利率纯商业贷款,首付40%,贷款60%,利率上浮10%,即5.39%。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贷款80%,利率3.25%。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首付为40%,贷款为60%,商业贷款为10%,即5.39%,公积金执行基准为3.25%。新政策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属于家庭范畴,因此在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将按
    2023-05-08
    336人看过
  • 第二套房子首付如何规定的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
    2023-02-24
    17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权的性质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权的性质有学者认为,租赁权是基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产生的各种权利,包括租赁合同成立后的权利、租赁交付前的权利和租赁交付后的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租赁权只是指承租人交付后对租赁物的权利。例如,“承租人的权利是收益的使用权,包括占有收益使用所必需的收益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租赁权。”可见,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在租赁物交付前所享有的权利能否纳入租赁权的内容存在争议。房屋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后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房屋交付前后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民法理论中,所有权属于物权,租赁权属于债权。早期罗马法以“物权优先于债权”为原则,实行了“卖断租”原则。但是,这一原则完全忽视了完全被动承租人的利益,导致租赁关系极不稳定和社会纠纷。严格地说,“出售不违反租赁”应当表述为“转让房地产租赁物所有权不违反租赁”,或者“改变房地产租赁物所有权,不得对抗租赁物的债权”。由此可
    2023-05-02
    34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权的性质
    如何确定房屋租赁权的性质有学者认为,租赁权是基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产生的各种权利,包括租赁合同成立后的权利、租赁交付前的权利和租赁交付后的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租赁权只是指承租人交付后对租赁物的权利。例如,“承租人的权利是收益的使用权,包括占有收益使用所必需的收益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租赁权。”可见,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在租赁物交付前所享有的权利能否纳入租赁权的内容存在争议。房屋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后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房屋交付前后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民法理论中,所有权属于物权,租赁权属于债权。早期罗马法以“物权优先于债权”为原则,实行了“卖断租”原则。但是,这一原则完全忽视了完全被动承租人的利益,导致租赁关系极不稳定和社会纠纷。严格地说,“出售不违反租赁”应当表述为“转让房地产租赁物所有权不违反租赁”,或者“改变房地产租赁物所有权,不得对抗租赁物的债权”。由此可
    2023-05-08
    33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二套房
    相关咨询
    • 二套房如何确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3
      一般“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
    • 如何确定的性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二、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
    • 二手房交易中房屋性质如何确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双方是否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是通过什么方式支付购房款的,是否与卖家确认了产权证?如果没有实际过户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确权,但被告的确认还需要进一步取证,您先不要太过惊慌,鉴于您给出的细节不够完善,我暂时无法为您提供全面的帮助,您可以在方便时候来电,让我了解您交易的过程以及房子目前的状态,律师也是可以为您查询房屋性质的。
    • 棚户区被占用房屋的性质如何确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使用性质确定;有异议的,按照房屋产籍登记卡记载的使用性质确定。拆迁利用住宅改做营业或者其它用途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评估、补偿或者安置。
    •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第二套房或多套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1]。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