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该如何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22:45 419 人看过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第一步就要举证有劳动关系,这个举证责任在于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如果无法举证,劳动仲裁委就无法受理您的申请,您的权益就无法在在劳动争议仲裁庭上得到保护。如果您手中有劳动合同,那么很简单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

劳动关系证据一旦掌握,就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立案了,但是举证责任并不是到此为止。如果您仅仅是证明了有一个劳动关系,立案没有问题,但是对于您仲裁请求中的主张,您也得想办法证明。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谁就要证明该请求的合理性,否则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而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是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法规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举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对于劳动者确实无法掌握的证据而应当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劳动者是没有举证的义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指引最详细
    此指引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地区仍然可以参照上述指引来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便于当事人进行劳动争议诉讼,现就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一)原告、被告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列雇主为当事人的应证明雇主招用人员人数;(二)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三)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四)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
    2023-06-14
    14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的法院管辖权争议?
    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存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在答辩期满前提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同时当事人会收到书面的通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在《劳动仲裁法》中并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以及对管辖异议是否成立的处理。因此可以看出,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023-07-08
    325人看过
  • 【劳动法须知】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民事领域的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对于举证责任的含义,从法学理论上主要有行为责任说、双重含义说和危险负担说三种界定。在我国的诉讼实践中,主要是采取双重含义说来定义举证责任的,即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举证责任的基本含义包括如下两个层面:(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且予以证明的责任。(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不能予以证明的,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或
    2023-04-25
    2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
    一、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1、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
    2023-04-28
    43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什么规范
    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以下规定: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注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这一规定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即调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处理劳动争议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一)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
    2023-08-18
    407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如何举证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起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主动离职所发生的劳动纠纷;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所发生的待遇纠纷;3、因用人单位给予职工行政警告、记过、留用察看、职工不服所引起的管理纠纷;4、因履行劳动合同涉及合同效力的确认、合同的变更、履行、终止以及因对劳动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或因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举证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2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
    2023-05-15
    5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到底谁有义务举证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有其特殊性,不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虽然不是行政案件,但与行政案件相似,并具有共同的特征。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是企业首先实施了处罚职工的纪律行为,职工不服而起诉才引起纠纷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谁先主张谁先举证的原则,审理时应该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企业首先举证,并负主要举证责任。因为既然企业认为职工存在违纪事实,决定对职工予以处罚,且具体处罚行为已经实施、生效,所以企业应举证来证明自己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否则,就会形成企业首先推定职工违纪,然后再来寻找证据的逻辑错误。这恰恰证明了企业在处罚职工时根本就无证据可言,无事实可依。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平等,企业是主动处罚的强者,而职工是被动受罚的弱者。职工的出勤、劳动、违纪等行为均是由企业单方面记录在案,并由企业单方面认定、存档。职工无记录
    2023-06-10
    2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不只是企业来举证
    很多员工,甚至很多律师都认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应该由企业来举证,这是一个很荒谬的观念。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是确认了企业在特定的情形之下的举证责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很多细节,企业并不负有全部的举证责任。比如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点,企业没有任何举证责任,既然是员工申诉,员工首先就要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然后才能轮得到企业可能性的反举证。实践中,确实有很多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导致员工申诉无门。其实在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要想取到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有很多方式的,比如:1、社会保险记录想办法让企业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2、工资发放记录比如工资条,再比如工资卡的银行记录,这也是一个很有利的证据。3、胸卡、门禁卡这种证据的证明效力较弱。4、房贷收入证明无论你在职时是否真正买房,都可以找企业
    2023-06-10
    36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由谁举证?如何保护公司的利益?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谁主张,谁提供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证明原则。这一原则也应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必须提供他在诉讼中应该提供的证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适用雇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特殊情况包括解雇、除名、解雇、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人工作年限、,工人不能提供由雇主控制和管理的证据。此时,法律规定,考虑到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档案、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支付记录、福利设施和治疗支付记录,劳动安全设施和材料均由雇主控制,工人不可能有能力证明这些证据。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6条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有责任为其索赔提供证据。如果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属于业主的控制和管理,业主应提供证据;如果雇主未能提供,其应承担不利后果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况是工人要求收回加班工资。如果要求工人提供加班证明,显然很难,因为考勤表通常由单位保存,工人
    2023-05-07
    2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判断当事人?
    (1)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2)用人单位招用沿未解除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什么时候通知当事人1、开庭前3日通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
    2023-07-17
    115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应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根据《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外国人来华就业,是指未取得居留权的外国人依法在中国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雇佣外国人时,雇主必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并且只有在获得批准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后,才能雇佣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如果他们与在中国的雇主直接签署,无论其在中国的工作时间长短,均应视为在中国工作;与境外法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来自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3个月以上的,视为在中国境内就业,按照《外国人来华就业管理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中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通常是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1.谈判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可签订和解协议。但是,和解协议不可执行,需要双方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
    2023-05-07
    18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等等。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举证的注意事项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
    2023-07-20
    389人看过
  • 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代理关系、劳动争议等案件中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23-06-08
    233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工人在劳资纠纷中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1)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并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当事人不愿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自愿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自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暂停仲裁上诉时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终止调解。仲裁上诉时效自中止30天后次日起继续计算,并自觉履行调解达成的协议。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一方或双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仲裁庭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调解或者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即没有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法院审判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
    2023-05-07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工伤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举证方法应该如何掌握有什么意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不懂得正确地举证和质证方法,容易出现举证不全面、超时举证或该举证的没有举、不该举证的举了出来等情况,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最终导致败诉。因此,掌握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两审举证和质证方法,对于处理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的劳动纠纷很重要。 1、举证的内容 举证,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仲裁庭或向法庭提交的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质证,是指仲裁或诉讼程序中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对劳动争议不服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1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举证的范围 劳动关系的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收入的证明、加班的证明等;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
    • 举证的如何举证劳动争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劳动者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是否在工作,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举证;主张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对劳动关系变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是否支付工资和金额由用人单位举证;其他。
    • 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证据如何举证责任倒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
      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有些地方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
    • 劳动争议案件在举证过程中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2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第十九条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