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47:58 144 人看过

机动车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

按责任索赔一: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负有责任时,保险人应当按照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责任赔偿贯彻了我国相关法律的基本精神。

责任索赔2:当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不负责任,应由第三方赔偿时,可分为几种情况:

(1)当可以找到第三方且第三方有车辆保险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强制交通保险和商业三责保险由第三人投保,损失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通过民事保险进行赔偿,通过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机制获得赔偿。

(2)当能够找到第三方但没有为第三方购买车辆保险时,一些保险公司通过代位求偿机制使被保险人获得损害赔偿;第三,当找不到第三方时,保险公司将赔偿70%(国内保险公司一般会这样做)。

根据上述情况,目前媒体报道的保险业“免责免赔”并不包括所有保险公司。当被保险车辆不负责任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多种保险相关渠道获得自身权益保护。笔者认为,法院以事故责任比例作为赔偿条款的无效条款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典型的成文法国家,不同法院对同一案件或类似案件作出不同判决并不奇怪,但并不意味着判决是正确的。在保险索赔实践中,有一种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代位求偿制度,可以使应由第三人赔偿的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方便及时的赔偿。目前的情况是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理想,可能影响被保险人利益的有效落实。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确实应该改进。比如,某保险公司迈出了可贵的一步,其车险条款有如下设计:“如果在被保险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赔偿,保险人自赔偿被保险人获得赔偿权利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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