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标的额标准都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2:19:30 179 人看过

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标的额标准包括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涉外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标的额标准都包括哪些

中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标的额标准包括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还能上诉吗

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能否上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1.终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不能上诉。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n(一)重大涉外案件;\n(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n(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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