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主体义务有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1:13:28 381 人看过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刑事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三)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

(四)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

(五)证明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判决、裁定的证据。

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

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与案件有切身利害关系,也应享有申诉权,是申诉权人,可以独立提出申诉。其他亲属提出申诉应取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同意,否则不能独立提出申诉。如果被告人、被害人死亡,与其有物质利害关系的亲属,可以享有申诉权,独立提出申诉,成为申诉主体。至于其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民”则不应是申诉权的主体,不享有申诉权。当然,他们对案件的裁判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情况,但这只是属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而不是诉讼性质的行为。应当说法律规定的申诉权人范围是恰当的,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申诉,保护申诉权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刑事和解的主体有哪些,刑事和解主体有哪些人
    刑事和解的主体有哪些刑事和解主体有哪些人(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是各国法律都予以遵循的一个原则。作为世界法律通行的原则,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就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予以优先保护,即“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而1990年联合国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再一次指出:“我们在此庄严承诺,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并强调“提高儿童福利必须是非常高度的优先。”因此对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乃是非常有必要。(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刑事犯罪,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
    2023-03-11
    117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主体资格有哪些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1.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其他任何第三人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的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离 婚 诉 讼 主 体 资 格 要 求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是什么?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 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2. 其他任何第三人
    2023-09-25
    298人看过
  • 后妈有没有义务抚养,抚养义务主体有哪些
    后妈在与继子女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后,就有了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义务。根据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一、再婚后配偶去世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再婚后配偶去世对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适用于关于妇女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规定了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二、不是亲生女儿有继承权吗不是亲生女儿,属于养女或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女,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对养父母或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
    2023-06-20
    410人看过
  • 定义中对劳动合同的主体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的限制是:1、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是我国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
    2023-07-24
    113人看过
  • 保密法律义务的主体有哪些
    1,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违约或侵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2,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3,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泄露公司机密是属于什么行为泄露公司机密属于犯罪行为。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泄露公司机密属于刑事案件,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
    2023-04-11
    497人看过
  • 涉及刑事纠纷的主要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主体有: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诉讼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主体是谁生产商或者销售商。产品质量纠纷责任由制作商或者是提供定做产品的主体自己承担以及销售商来承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的,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但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如果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承诺、保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刑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
    2023-08-06
    305人看过
  •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分包要求
    劳务分包主体工程的要求是:1.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2.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3.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一、建筑工程基础是否可以分包不可以分包。基础工程是主体工程,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二、一个工程可以有两个劳务公司吗一个工程可以有两个劳务公司。一个单位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应工程业主同意可以将其它专业工程分包,原则是有利施工。分包队伍数量当然是越少越好了。劳务分包企业也要有资质的,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劳务,一个工程根据情况可以向多个劳务公司按资质规定分包的,但不能重复分包。三、建筑工程安装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
    2023-04-02
    14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各主体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劳动者1、应当遵守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4、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
    2023-02-10
    6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
    一、《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诉讼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二、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实质上在执行着控诉职能。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3、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在审判阶段,人
    2023-04-18
    77人看过
  • 刑事上诉主要有哪些途径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上诉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的。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书的口头上诉的,人民法院为了固定上诉的意愿,必须制作记录。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宣告或送达后,口头表示冤屈,而未明确表示上诉的,审判人员应当向其解释上诉权的意思和上诉程序。如果被告人说明上诉,必须按上诉处理的说明还没有明确表示上诉就不能按上诉处理。另外,口头申请上诉必须由上诉主体当面,直接向第一审法院的有关人员提出。如果采用电话、委托他人发送口头信件等间接性,不能有效认证身份的方式提出上诉,不能视为符合法定口头方式的要求。只能视为诉讼主体有上诉的意向,但是否真实有效,则需进一步核实,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记录诉讼主体的口头申请,并由其签名或盖章。被告人,
    2023-02-21
    399人看过
  • 签约主体审查有哪些要求?
    对签约主体与合同主体进行审查的意义是:1、当签约主体为代理人、代表人时,就可能会现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要时刻注意对签约主体的审查。2、合同主体双方在签约时都应当对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签约主体审查:首先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1、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2、合同一般要求盖公章,重要合同必须盖公章。加盖公章后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务经理、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1)对于加盖公章生效合同尽量要求对方加盖“法人公章”,尽量避免对方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2)加盖公章必须清晰可辩,多页合同包括合同附件
    2023-07-28
    392人看过
  • 继承人的多承赡养义务有哪些具体要求?
    赡养人有下列义务:1.物质上的赡养。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3.给予被赡养人精神上的慰藉。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财产的第一继承人是指谁财产的第一继承人由法律规定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
    2023-07-03
    208人看过
  • 哪些主体拥有刑事诉讼法独立上诉权?
    一、哪些人可以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根据这条规定,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可分为三种: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上诉权。因为被告人、自诉人在诉讼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对他们都有切身的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法律规定他们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要他们之中有人依法提出上诉,就引起第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在案件发生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而不能正常进行诉讼的人,其
    2023-06-03
    76人看过
  • 刑诉中的辨认的要求具体有哪些
    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1、辨认的决定权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2、辨认的主持者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3、混杂辨认规则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4、单独辨认规则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5、见证人规则辨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6、不得暗示的规则在辨认前,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7、保密规则对犯罪嫌
    2023-06-0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刑事责任主体要求有哪些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7
      1.《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
    •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具体要求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 权利义务继受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继受主体通过继承、遗赠、赠与、转让等继受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主体,称为著作权继受主体。人身权是不可以继承、转让的,所以著作权继受主体往往只享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它是不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 后妈有没有义务抚养,抚养义务主体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与继母(继父)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形成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此时后妈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的主体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兄、姐。
    • 叔侄赡养义务有哪些要求有什么义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以下的内容可以解答你叔侄之间签订的叔侄赡养协议书,只要叔侄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郑重些可以请自己的亲属或者亲属代表一起参加并在协议书上签名见证,也可以请村干部参加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