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21:52:50 244 人看过

一、签中介合同签成了买卖合同

中介合同是指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只能是双方签订,真正的中介合同,委托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现实中最常见的居间合同一般是三方协议,中介采用居间买卖合同的形式约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时的上家和下家往往对合同的标的和付款方式比较注意,而忽略了对中介权利义务的约定,很多人还受中介的误导,以为只是签订的中介协议,可以,一旦等到双方仔细研究发现合同本身或者中介公司的服务有问题时,往往会被中介告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无法反悔。这是中介的圈套,签订了这样的合同的最大的利益就在于他的中介费是有保证啦!

二、磋商义务变成了履约义务

发现一套适合自己要求的房子很不易,因此大部分买家都急于抓住这个交易机会。房屋买卖是涉及重大标的的一种法律行为,按照订立同等条件合同的惯例,一般是要签订一个预约协议。预约合同不同于正式的买卖合同,在条件成就前双方不负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现在的中介合同看起来是一个中介合同,又像是一个买卖合同。其实,这个内容混淆的合同,更倾向于是一个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磋商的意向直接成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而当一份在最终完成协商发现不能实现自己最终目的时,会被告知必须要按照“中介合同”的约定买卖房屋,一些人叫苦不迭,只得按照中介的要求去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三、中介应当提供的服务和收费不明确

中介的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附加服务,根据上海市物价局的现行规定,买方和卖方各向中介机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1%的,包括以下四类服务:1、权籍调查;2、使用状况调查;3、行情调查;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5、办理产权过户。

由于客户对自己应当享受的服务内容不清楚,所以,导致许多中介在合同订立之后就催要中介费,而许多人并没有完全按规定享受到应有的服务。

要想避免以上的问题很简单:

1、采用正规的中介合同,中介合同与买卖合同分开签署。

2、对条件尚不成熟时作出的承诺,一定要有所保留,为自己留下足够的回旋余地。

3、要求中介在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在合同履行中及时报告合同义务履行的情况,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中介违约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二手房买卖相关文章
  • 关于安居房的买卖问题
    网友9801221家住在无锡新区正好遇到要拆迁,想问知道按照目前的行情,如果他要多买平方(在配给的面积之外)要3000--3500一平方是否合算购买呢?如果拿高层房子自己住的话几楼比较好?另外假如想把多买的房子再买给别人的话应该如何操作呢?PS:目前安居房的位置位于新区旺庄,是高层的房子。网友anyecctc说:我觉得考虑价格固然重要!你还要考虑下自己的年龄!万一住进去后二、三十年不拆!那时你起码五六十岁了挖!物业这么烂!电梯坏了就好玩了!再比如水又臭了或者长江没水了~~~~所以我觉得住的高没意思!网友fbl8585说:1.这个轮不到你说了!拆迁办说了算!不是你想要多少就多少的2.看看你土地性质的,是集体用地是不能卖的!安居房只能私下里买卖了,没有房产证怎么合法买卖啊。3.建议你拿2-4楼的房子,安置小区里的物业将来是个问题,拆迁安置来的农民比较多,本地有钱不会住安居房的,租外地人,到时赖
    2023-04-22
    24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的相关问题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开发商——承购人、买受人)一、商品房预售条件:1、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投资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5、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二、商品房预售程序:1、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开发商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3、承购人从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商协助商品房销售(开发企业、开发商——承购人、买受人)一、商品房销售条件:1、具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4、通过竣工验收(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5、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6、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7、房地产开发使用手
    2023-02-28
    260人看过
  • 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的相关问题
    关于二手房过户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私房转移登记,办事程序为:(一)需提交的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三)收费标准1、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
    2023-06-10
    28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问题解析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也变得复杂多样,诉讼特点较以前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施行,因为拖延办理产权证、房屋面积缩水、涨水、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房屋质量问题等引发的纠纷大量增加,《解释》对商品房买受人、出卖人权利义务的细化,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文将以《解释》为基础,详细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购房者关注的问题。一、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款的合同。二、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能否视为合同内容?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一般不作为合同内容,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023-06-09
    38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居间协议吗
    不等于。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一、签订购房居间合同反悔怎么办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呢?在出现以上情形时,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一)在居间合
    2023-02-22
    23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买卖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根据法律,房租在租赁期间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出租房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房屋租赁期内买卖、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承租继续有效。出租房屋出售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此为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租赁期间可以买卖房屋么房屋租赁期间可以买卖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
    2023-08-07
    175人看过
  • 房屋买卖税费相关问题
    1、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2、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面积测绘费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5、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
    2023-06-21
    366人看过
  • 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相关问题的探讨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如中介不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会考虑到中介确已提供相应服务,但又并未完成全部义务,因此会酌情判决支持部分佣金,而不致于按居间合同所约定的房屋总价2%来判决。《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了中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保证人是否应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保证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范围包括债务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
    2023-07-20
    215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买卖合同的
    根据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不能维护自己权益的,一定要在二年内或一年内向法院、仲裁委等起诉或申请仲裁。2、如果没有履行期限的,随时可要求履行,但一旦提出要求后,就要在提出要求之日起二年内起诉,否则就会超过时效。一、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以什么为准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年的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一般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
    2023-06-19
    409人看过
  • 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二手房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不是一回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所签订的合同。一、居间合同的承诺书是否有效居间合同的承诺书有效。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签订承诺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有效。二、居间人具有哪些职责居间人也叫中介,又称“经纪人”,是指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的当事人。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1、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介绍;其主要权利是在居间成功时取得约定报酬。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三、居间合同哪些是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
    2023-06-24
    38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居间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买卖二手房必须签订居间合同,买卖二手房委托中介的,才需要签订居间合同。一、买二手房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怎么办?买二手房签订了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依照居间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买二手房必须要签居间合同吗法律并没有规定买卖二手房必须签订居间合同,买卖二手房委托中介的,才需要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
    2023-04-06
    157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防范什么问题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除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款外,通常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来支付大部份的购房款。这意味着,如果银行按揭贷款没有顺利审批下来,则房屋买卖合同也将无法继续履行,交易将取消。那么,如果因为按揭贷款无法审批下来,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一、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在现实交易中,买卖双方大都没有对此作出约定。二、没有约定的,则按如下原则处理:1、如果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二手房按揭贷款合同,并致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这里,这个“因一方原因”的一方主要是买方。如买方因信用不良,或无法出具银行要求提次的材料,致使买方无法取得贷款,则属于买方自己的原因。2、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二手房按揭贷款合同,并致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卖方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方。关于
    2023-06-10
    430人看过
  • 经适适用房买卖的相关问题
    【内容提要】一、经济适用房的概念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条件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四、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限制五、经济适用房的转卖条件正文: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各地政府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的居住困难而采取扶持开发的房屋,只能销售给特定对象。1994年12月15日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二、怎么样才能销售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改善一般居民居住条件而推出的,购买应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的,就不能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即使买了也很难办理到房产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该按规定办理房
    2023-06-05
    305人看过
  •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一样吗
    二手房居间合同并非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仅仅是由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服务性协议,旨在实现委托人所期望达到的房屋出售或者购买交易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房屋买卖合同则是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规定了卖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将所有权移交给买家,同时买家需按照合约约定支付相应的房屋售价。因此,这两类合同的性质及用途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024-08-01
    315人看过
换一批
#二手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二手房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名下二手房出售给买受人,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法律行为。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过户时间等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过户过程中,买受人需要... 更多>

    #二手房买卖
    相关咨询
    • 买卖二手房贷款相关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1
      买卖二手房贷款相关问题:1,贷款额度: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银行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基础上,按比例进行浮动。具体浮动比例由当地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
    • 居间合同没有买方签字的相关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8
      关于居间合同没有买方签字的相关问题有以下解释因为户籍的迁入和迁出归公安机关管理,对于迁入迁出的条件公安机关的行为很多是受户籍政策的限制,因此买方无法起诉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可是如果卖方不能及时迁移户口,会给买方带来极大损失,因此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对此问题做出重点约定,比如不及时迁出应当向买方承担多少违约金等。
    • 房屋买卖合XX相关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同有效,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 标题:关于牧民安居房买卖相关问题的探讨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5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通常情况下,安居房可以依法进行自由买卖。然而,如果已经拥有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两本证书,那么房产交易将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相比之下,如果仅持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只能在同一村庄内进行房屋转让交易。至于拆迁安置房,如果属于小产权房范畴,即其土地使用权归属于集体所有(或者为国有划拨性质),那么在政府批准许可之前,此类房产是禁止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 根据《安置房管理实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0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