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8:36:27 391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的含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特征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二、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

拾得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

拾得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拾得的丢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吗
    拾得遗失物一般是不属于不当得利的,只有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才会认定为不当得利行为。《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一、工资转错了不转回去是否违法?工资转错了不转回去的是违法的。法律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工资转错的应当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尽快转回,得利人不愿意返还的,受损失的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二、不当得利多少钱才可以立案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没有立案起点的说法,原则上只要属于不当得利,只有1分钱,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得立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三、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2023-06-19
    384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是不是合法占有
    一、拾得遗失物是不是合法占有拾得遗失物的占有是合法的。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二、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三、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
    2023-05-06
    484人看过
  • 拾得白金钻戒是不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拾得白金钻戒,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说拾得遗失物不是不当得利。一、不当得利基本类型(一)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
    2023-02-21
    275人看过
  • 拾得失落物品与不当得利的差异
    拾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拾取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拾取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为返还诉讼。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是债务发生的依据之一,诉讼是不当得利的诉讼;2、确定责任的要求不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取行为的民事责任,拾取物丢失、损坏,拾取人无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主观上还是恶意的;3、申请报酬的权利不同。在拾取行为中,拾取将拾得的物品返还失主时,有权要求报酬。不当得利中,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无权要求报酬。拾得的遗失物是不当得利吗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法律的规定,拾得人并没有取得所有权,只是拥有必要的费用请求权,并且负有的保管义务和报告义务。拾得人的拾得行为也不是致他人受损的原因,没有因果关系。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以
    2023-07-12
    147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是不是违法行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人丢失了物品被他人拾到,而拾得人拒不归还物品。一般情况下,由于丢失的物品价值不大,遗失人也就不了了之,拒不追究,这时遗失物就归拾得人所有,取得了所有权。那么,在我国法律中,这种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归还的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法律对这种行为是持认可还是不认可的态度呢?一、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是不是违法行为?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不被我国法律法规所认可的,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但是,我国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拾得遗失物的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拾得遗失物的人可以要求遗失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二、拾得人的义务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
    2024-01-14
    337人看过
  • 拾遗算不算不当得利
    一、拾遗算不算不当得利拾遗不算不当得利。因拾得遗失物,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拾得的遗失物失去了原来的主人,这一行为没有使别人受损,而不当得利则是一种使他人利益受损同时自己获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二、不当得利无需返还的情形不当得利无需返还的情形如下: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因收养而被解除,不再负担。若该养子女仍赡养其生父母,则属于尽道德义务,对于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养子女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2.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未到清偿期本无清偿的义务,但若债务人主动提前清偿而受领时,即使债务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债权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债权人得到利
    2023-05-22
    234人看过
  • 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以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不当得利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3.请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拾得行为中,拾得人将拾得物品返还失主时,有请求报酬的权利。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
    2023-06-19
    449人看过
  • 区分拾得和不当得利的差异是什么?
    拾得失物不当得利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性质不同;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3、要求报酬的权利不同。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买遗失物的,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所谓意思占
    2023-07-03
    106人看过
  • 遗失物的拾得是原始取得吗?
    一、遗失物的拾得是原始取得吗?遗拾物的拾得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之一,并且一般由拾得人取得遗失物之所有权。遗失物过段时间没人要就成了无主物,无主物就按照先占先得取得所有权,这就是原始取得。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同时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可见,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返还失主(权利人),确实无人认领的,应由国家取得所有权。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二、拾得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拾得人的权利(1)费用偿还请求权。(2)在遗失人发出
    2023-04-27
    179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不返还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1、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起点数额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
    2023-06-15
    354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之债的特征是什么
    关于遗失物之债的法律特性,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遗失物必须是具象化的实物资产。与此不同的是,它不可能涵盖某些抽象概念或非物质上的权益,如商标权、专利权以及科技诀窍等知识产权领域。同时,遗失物还需要具有可供人类直接掌控的属性,阳光这种无法实际触及的自然资源便不算在此列。其次,遗失物的定义主要取决于其目前所处的状态。假设甲先生在丢失某款手机之后,手机则毫无疑问地被划归为遗失物范畴,原因在于该物品已经从甲先生手中流失且他失去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权。然而,这一概念却与埋藏物存在显著差异。最后,即便原始所有者已经没有继续意识到对该物品的拥有,也不妨碍遗失物的明确判定。意识占有,简单来说即是原主人凭借大脑中的印象来维持虚拟占有的状态。对意识占有是否丧失的判断,仅适用于区分遗忘物与非遗忘物的遗失物,对于判断遗失物与其他类型的物品并无实质性意义,因为遗忘物正是遗失物的一个类别。《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2024-08-06
    354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不还触犯刑法吗,拾得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一、拾得遗失物不还触犯刑法吗拾得遗失物不还一般不会触犯刑法,拾得遗失的物品不归还的,是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的。但如果经起诉后,拾得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拾得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吗拾得遗失物,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
    2023-06-20
    248人看过
  • 遗失物被拾得后拾得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是:1、费用偿还请求权。拾得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领取人主张返还。2、报酬请求权。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承诺的报酬。3、留置权。领取人局部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门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或承诺给拾得人的报酬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4、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会因拾得人的恶意侵占遗失物而丧失。《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2024-05-01
    287人看过
  • 《民法典》遗失物拾得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第三百一十八条【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023-08-17
    22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拾得遗失物拒不返还属于不当得利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 3、请
    • 遗失物是不当得利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6
      遗失物是不当得利的。遗弃物和遗失物不是一个概念遗弃物是指别人扔垃圾箱不要的东西,而遗失物是当事人不小心丢失,但还需要的东西。当然,现实中这个不太好区分,有些捡到的东西功能还很好,不能保证说就一定是对方丢弃不用的,但在做题中,他既然说是遗弃物,那就无需考虑那么多了。遗弃物是抛弃了对物的所有权,所以该物属于无主物,根据物的取得原则,捡拾人对该物通过先占原则,取得了对该物的所有权。
    • 拾得遗失物有哪些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2
      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拾得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物权问题,发生拾得行为形成的返还原物的诉讼是返还之诉。而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债务问题,是债发生的根据之一,所发生的诉讼为不当得利之诉。 2、确定责任的要件不同。拾得行为的民事责任,按照有关法律的解释,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当得利人的民事责任则以其在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来区分责任的大小的。 3、请
    • 拾得遗失物报酬是什么意思拾得遗失物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1
      目前捡到遗失物要求支付报酬并无法律明文规定,所以是否支付报酬,由失主自己决定。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
    •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是不是违法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不被我国法律法规所认可的,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但是,我国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拾得遗失物的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拾得遗失物的人可以要求遗失人支付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