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转让规则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0:23:03 401 人看过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主要包括:股东之间的自由转让规则、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的“同意”和“优先购买权”规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的法理基础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股权的继承和赠与,均属于转让行为,只不过前者是法律事件,不必经过合意而发生股权转让,而后者是法律行为,需要经过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进行股权转让。关于股权继承,《公司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在继承人为原有公司股东,股权继承不发生任何障碍,因为这并未侵害公司的人合性,等同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在继承人不是公司原有股东的情形下,如果继承人继受股权,就有可能害及公司的人合性。因此,此时,关于股权继承问题,就应当由公司表决是否同意,在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继承人继受原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受股权,则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股权,股权变现后,继承人获得股权变现价值,此时,并未损害继承人的财产利益。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继承行为的标的只能是财产权利,自然人的人身权一般不得继承。因此,只要未害及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因继承发生的股权转让应当适用一般股权转让的“同意”规则。由于此种股权移转不涉及买卖,所以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范在这里并不能派上用场。容易发生争议的是,股权的变现价值如何确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无法确定,可以请求独立中介机构评估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进行司法评估,应该不存在问题。关于股权赠与行为,公司法没有任何规定,但是分析类同,也应当适用股权转让“同意”规则。由于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更多的自治空间,因此,关于股权继承、赠与行为公司章程也可以做出更为细致周密的规定,这样可以避免事后发生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继承相关文章
  • 股权赠与如何交税?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一、股权赠与如何交税?股权赠与按以下方式进行交税:1.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缴纳个人所得税;3.其他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二、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1.两者是否需要对价不同。股权赠与是股权的无偿转让,受让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就可以取得股权;而股权转让通常指的是有偿转让,股权受让方需要支付与所的股权价值相当的对价;2.两者支付的税费不同。如果是股权赠与,赠与人没有因为转让股权而获得收益,所以不一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赠与对象是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就属于正当理由的赠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赠与给其他不相干的人,税务机关会根据公司净资产等因素核定股权的价值作为赠与方的收入,并以此为基础计算个人所得税。相比之下,
    2023-06-19
    187人看过
  •  股权继承规则
    股权继承
    在一次股东会上,所有股东聚集一堂,投票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如果股东不同意转让,则需要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并将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股东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接着,公司会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股东名册,并修改公司章程。最后,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首先,公司的所有股东聚集一堂,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我们投票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第三,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到公司登记机
    2023-08-30
    432人看过
  • 股权赠予与股权转让差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一样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一、股权转让有哪些类型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种类包括: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我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与股票转让。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
    2023-03-04
    235人看过
  • 股权与股份的转让有哪些规则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一、公司转让股份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
    2023-02-18
    120人看过
  • 继承的适用规则
    1、发生继承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的;2、继承人生前存在着继承人或者没有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3、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我国的法律上,转继承和代为继承不是统一概念。转继承可以适用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
    2023-07-02
    379人看过
  • 继承权是否可以转让赠与他人
    1、不可以。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2、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继承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对此,公证处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赠与或转让公证。继承权转让怎么写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是一种依附人身关系的权利,它与个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这实际上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只是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的一种行为。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3-07-28
    13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赠与吗
    一、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赠与吗股权赠予乃是一种无偿性质的股份转让行为。尽管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并没有设立任何关于股权赠予的专门规定或条款。然而,事实上,股权赠予以及股权继承等行为皆应被视为是特定类型的股权转让方式,其中,股权赠予应当被看作是一种无偿性质的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2024-07-13
    80人看过
  • 代位继承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的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范围1.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对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2.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其自然死亡时,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去世,法定继承人就只有兄弟姐妹,而如果兄弟姐妹也已经去世,则由兄弟姐妹的子女
    2023-05-03
    399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同意规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股权转让同意规则适用于股权继承和赠与。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股东资格可以依照公司法继承。继承人是原公司的股东,股权继承没有障碍,因为这不侵犯公司的人性,相当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继承人不是公司原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可以损害公司的人性。关于股权继承公司应表决是否同意,如果公司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继承人将继承原股东的资格。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股权。股权变现后,继承人获得股权变现价值。此时,继承人的财产利益没有受到损害。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处理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超过规定的股东同意就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023-07-07
    298人看过
  • 转继承和赠与的适用条件:最新年版是哪些?
    第一、被继承人A的继承人B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第二、转继承是两个直接连续的继承,及被继承人A的遗产,由继承人B继承之后,再转由转继承人C来继承。第三、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同样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第四、转继承人C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为继承人B的,按照继承顺序和比例,继承被继承人A的应继份额。在遗嘱继承当中为继承人B依据被继承人A合法有效的遗嘱所指定的遗产范围。夫妻财产制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夫妻财产制的适用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转继承的适用范围: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
    2023-07-04
    379人看过
  • 民法典中转继承的权利能否赠与转让
    民法典规定,转继承是具有身份履行的一种遗产继承权利,专属于继承人的子女,所以转继承的权利不得赠与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民法典中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吗转继承后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表明规定,转继承中不可以有代位继承。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健在的所有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发生转继承,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由他的合法继承人取得,此时发生了代位继承。
    2023-08-17
    159人看过
  • 股权赠与和转让的异同点是什么?
    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不同是:股权转让通常指股权的有偿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向出让方支付一定的对价;而股权赠与则是股权的无偿转让,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特殊的股权转让,只不过受让方无需为取得股权支付任何对价。《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继承和赠与不适用转让规则吗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股权转让“同意”规则。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在继承人为原有公司股东,股权继承不发生任何障碍,因为这并未侵害公司的人合性,等同于股东
    2023-08-09
    393人看过
  • 股权赠与与继承需要公证书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权赠与和继承是不需要公证书的,股权赠与和继承只要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21
    286人看过
  •  股权赠与与股权转让的区别及影响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据法律规定,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从而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一样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据法律规定,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从而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一样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股 权 赠 与 和 股 权 转 让 的 法 律 规 定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是两种不同的股权变更形式。股权赠与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而股权转让则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有偿或非有偿地转让给
    2023-09-22
    44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 更多>

    #股权继承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和赠与是否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5
      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股权转让“同意”规则。关于股权继承问题,就应当由公司表决是否同意,在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继承人继受原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受股权,则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股权。
    • 2022年股权赠与属于股权转让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2
      股权赠与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然后股权赠与就是公司股东无偿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因此股权赠与是属于股权转让中的无偿转让,毕竟股权转让可以是无偿和有偿的。
    • 股权继承属于股权转让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公司法》第71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两种情形,即对外转让和对内转让。 法条链接:《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 股权零转让和股权赠与哪个纳的税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实践中,特别是处于创业期的企业,因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股东在处分股份时,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股权交易的价格为“零元”,但又并未明确表示该等股权处分的性质是转让还是赠与,这就给事后法律纠纷留下了隐患,可能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通常,这类案件具备如下几个特征: (1)双方签署有形式上具有“转让”特征的协议,例如协议名称即为“股权转让协议”,协议通篇语义
    • 转继承是否适用遗赠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转继承适用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