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职务犯罪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0:31:34 352 人看过

职务犯罪总共有四种。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包括35种,即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传染病防治失职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动植物检疫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7种,即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职务犯罪有哪些
    一、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二、职务犯罪有哪些职务犯罪有: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023-06-19
    162人看过
  • 职务犯罪分几种 职务犯罪有哪些类型
    职务犯罪可以分为三类: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滥用职权类犯罪: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疏于职务类犯罪: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
    2023-04-05
    101人看过
  • 公务员职务犯罪移送什么机关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一、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区别1、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机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检察机关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包括监察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2023-03-21
    193人看过
  • 职务犯罪与哪些因素有关?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职务犯罪人在犯罪时,或者说职务犯罪常与以下几种因素有关:一是居功自傲心理,具备这种心理的职务犯罪人在犯罪时较少产生一般人通常具有的负罪自责心理,并不认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是一种犯罪,对司法机关的查处存在抵抗心理,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所做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取得自己应得的一份还要受到追究。二是寻求平衡心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改革措施不配套,社会存在着分配不公的现象,党政机关干部的收入与其它行业相比和个体经营者相比差距较大,这一落差造成部分国家
    2023-06-11
    412人看过
  • 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随着高科技的运用和人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职务犯罪的特点也就呈现出“犯罪主体特殊性”“犯罪手段隐蔽性”“追求犯罪安全性”“犯罪形式智能化”等多元化特点。对于职务犯罪你的了解有多少呢?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当比照本规定第六条从严掌握,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对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前款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数罪并罚且其中两罪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
    2023-05-05
    120人看过
  • 职务犯罪辩护词,职务犯罪无罪辩护词有哪些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
    2023-08-06
    353人看过
  • 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问题及对策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一、人命案处理流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等移交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判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二、证据不足多久会撤案如果是在审查逮捕阶段,证据不足的话,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之日起,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必须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是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之日
    2023-03-06
    15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受理机关是哪个机关?
    职务侵占罪的受理机关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但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4-05-05
    299人看过
  • 什么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职务违法会不会被判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贪污犯或者受贿金额达到三万元的话,那么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的。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的贪污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2023-07-25
    248人看过
  • 涉及职务犯罪中的侵权案件有哪些?
    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和类型是什么?1、什么是职务犯罪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
    2023-07-12
    242人看过
  • 职务犯罪关在哪里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若涉案犯人被判定的刑期为一年以下,其通常会被收押在市属看守所进行拘役。而对于被判处在一年以上、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在监狱或其它指定的执行场所中进行服役。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均须按规定参加劳动,以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规定旨在使罪犯在服刑期间,既能通过劳动来取得适当的生活待遇,又能通过接受教育和改造,提高自身素质,以获得更好的出狱后谋生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2024-05-04
    246人看过
  • 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的区别有哪些
    职务违法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职务犯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两者最为重要的区别是处罚的类形不同。一、概念不同:职务违法,指利用事业单位的工作职员利用现bai有职务便利的职权违法乱纪。职务犯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
    2023-03-11
    398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包括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不管所犯何罪,只要满足三个要件就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是认罪要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二是认罚要件,即愿意接受处罚;三是后果要件,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案件罪名。一、检察院是否会让犯人签认罪书检察院会让犯人签认罪书。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签认罪认罚书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罚的裁量,但不签不会加重量刑。二、认罪认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
    2023-03-09
    304人看过
  • 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管辖的42种金融类经济犯罪1、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120条之一,《修正案(三)》第4条)2、走私假币案(第151条第1款)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第160条)4、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161条,《修正案(六)》第5条,取消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罪名)5、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169条之一,《修正案(六)》第9条)6、伪造货币案(第170条)7、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第171条第1款)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第171条第2款)9、持有、使用假币案(第172条)10、变造货币案(第173条)1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第174条第1款)1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修正案》第3条)13、高利转贷案(第175条)14、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5条之一,《修正案
    2023-06-11
    33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上的职务犯罪由哪些机关审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如果是法院职务犯罪犯罪,那就应该是刑事法庭审判。
    •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什么配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2
      1.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 公安机关警察的职务犯罪如何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如果警察在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算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
    • 目前公安机关预职务犯罪总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通过实地参观监狱和高墙电网、通过听取现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能够深入人心、能够经久不忘。
    • 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