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50:11 383 人看过

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虚假广告经常涉及的内容有:

1、商品的特征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以及其它特性。欺诈广告经常把商品的特征大加美化,夸大商品的效能,经过美化的商品也容易受到消费者的信赖。

2、商品的原料决定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

如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广告采用的手法多种多样,比如,商品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广告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加上一个美名来掩盖低档原料。

3、商品的来源作为广告内容之一,主要是从地理上表示商品(或服务)的出处,它对于驰名商品尤其重要,按照广告表示的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接产地广告和间接产地广告。

凡是以明确表示一个特定地理概念的广告称之为直接产地广告。如果广告里没有明确表示一个特定的地理概念,但在交易中,消费者通过其他特征,仍然可以知道有关商品的产地,这种广告即称为间接产地广告。直接产地广告和间接产地广告都关系到商品的声誉,所以不正当竞争者常常拿假冒优质商品产地做广告诈欺消费者,有些劣质商品虽没有假冒他人的商标而不受商标法的禁止,但却假冒名牌商品的产地来迷惑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禁止这种欺诈行为。由此可知,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起到的作用有时商标法是无法代替的。

4、商品的价格在广告中任意变换,借以招来顾客,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吸引顾客,竞争者通过广告把商品(或服务)宣传得完美无缺,但他们不标价格,不愿把令人生畏的价格(或收费)暴露出来,他们即便在广告中标上价格,也往往标上引诱价格而已,这种引诱价格形式很多。比如,表面上告示降价,但实际上价格未变或略有降低,有的广告以降低价格来招来顾客,但实际商品的次要部分降了一些,重要部分未降低,甚至比原来还要高。

5、企业的历史渊源及规模。

例如,在广告中给商店冠以百年老店的称号,但实际只有数十年历史。只有几个人开设的合伙企业,仅有几辆小汽车经营出租业,在营业广告上自称出租公司,规模甚小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却以公司或集团向消费者宣告,如果商场和中心之类名称不符合实际规模,那么这种广告无疑是欺诈广告,欺诈广告除了会涉及上述商品(或服务)特征、原料来源以及价格等以外,还会涉及有关营业活动的全部情况,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和等级。企业及企业领导的经营状况,这些都可以作为广告所涉及的内容,欺诈广告往往将这些情况大力夸张,以蒙骗顾客,还有虚假的还本销售,谎称免费的虚假宣传行为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虚假宣传相关文章
  • 美容业虚假宣传导致纠纷频发
    已经退休的上海市民葛女士原本希望通过电波拉皮让皮肤光彩重现,不料几个疗程下来却发现两颊凹陷,而美容院不仅不肯退还购买疗程的费用,还坚持葛女士的脸部损伤与美容疗程无关,于是葛女士从调解委员会到法院一路维权索赔。日前,上海一中院审理后对这起赔偿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美容院赔偿葛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万余元。葛女士是上海市卢湾区一家美容院的常客,在美容师对电波拉皮项目竭力推荐和介绍后,葛女士购买了13个疗程的电波培植(电波拉皮)美容,支付费用5800元。到2009年2月23日,葛女士先后进行了7次电波拉皮美容,但感觉脸部皮肤出现不适,于是向美容院提出退卡的要求,美容院不允。3月6日,葛女士来到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整形外科专家门诊就诊,诊断结果为面部局部不平整,以两侧颊部明显,双侧眼袋明显,皮肤松驰,皱纹较多,专家建议葛女士继续观察,并停止美容治疗。上海一中院的法官分析
    2023-06-07
    497人看过
  • 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的区别是什么?
    一、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的区别是什么?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不同,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夸大性广告是指通过滥用溢美之词,甚至是违反科学规律的结论,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不切实际的宣传,诱骗他人过高估计广告中宣传产品的质量、性质、功效,从而达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的违法广告。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二、存在虚假宣传的处理方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
    2023-06-19
    214人看过
  • 淘宝卖家因虚假宣传被处罚,虚假宣传的处罚是怎样?
    孙某在淘宝商家黄某处花243元购买一套桑蚕丝绸真丝睡衣,睡衣商标标签上显示成分“真丝100%”,店铺客服也表示是100%真丝。之后孙某又下单购买四套睡衣,店铺客服却称不是100%桑蚕丝。孙某与店铺客服协商,要求“退一赔三”遭拒。孙某将黄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最终法院支持了孙某的诉求。虚假宣传的法律惩罚1、行为人在广告中作虚假宣传,违法发布了虚假广告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3-5倍的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100万元的罚款等;2、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商家虚假宣传,怎么赔偿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如果有消费欺诈行为的话,那消费者除可以要求其
    2023-05-06
    60人看过
  • 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行为的理解
    虚假表示和虚假宣传行为是目前市场上常见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使消费者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而且可能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不正当地争取了交易机会,排挤了其他诚实经营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项和第9条分别对这两种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在实际执法活动中,大家普遍感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两者的法律后果有着不同的规定的情况下,对此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比较困难。为此,本期我们将作出分析,以帮助大家加深理解。一、商品的三种宣传方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项规定: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本项规定是禁止在商品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
    2023-06-07
    224人看过
  • 猫眼虚假宣传被罚款,虚假宣传该如何追究责任
    一、猫眼虚假宣传被罚20万1月20日消息,有媒体报道,猫眼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天眼查显示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遭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对此,猫眼回应称,去年年初一次优惠观影活动中,有其中一家合作机构合约到期,但猫眼在宣传页面中没有及时删除,导致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得知用户反馈后,已变更了宣传页面,并进行了严格的排查,未对消费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二、虚假宣传怎么追究责任1、广告主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2、广告经营者责任。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3、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
    2023-12-15
    185人看过
  • 虚假宣传构成要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虚假宣传构成要件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主体主要包括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这些主体在客观上表现为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的行为。2.这些行为必须引人误解,即消费者因为这些虚假宣传而受到误导。3.主观层面要求行为主体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进行虚假宣传。只有当这些要件都满足时,才能构成虚假宣传。二、法律依据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1.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2.经营者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一法律条款明确禁止了虚假宣传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虚假宣传赔偿规定关于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虚假宣传而受损,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这
    2024-02-19
    493人看过
  •  取缔虚假宣传企业
    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雇佣或与别人合作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虚假演示和说明、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以及引人误解的商品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描述。这些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消费者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描述。这些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方面:1.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可能会雇佣或与别人合作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以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2.他们可能会在现场进行虚假的演示和说明,以夸大商品的优点或隐藏缺点。3.他们还可能会在商品销售场所张贴、散发或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4.在经营场所内,经营者可能会对商品进行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以误导顾客。5.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如报纸、电视、广播等,经营者可能会对商品的
    2023-11-22
    453人看过
  • 虚假宣传屡罚屡犯
    记者随机调查身边饮用过碧生源减肥茶或肠润茶的消费者发现,饮用该品牌产品后最明显的反应就是会导致腹泻。一位鲁女士称,饮用碧生源减肥茶之后,一天要多上几次厕所;王女士称她的朋友饮用碧生源肠润茶后腹泻不止,几乎住在厕所;有曾经便秘的消费者反映,在饮用该品牌肠润茶后,产生了依赖性,停止服用之后便秘更加严重;甚至有消费者反映引用该产品后腹痛难忍,甚至便血。另外,记者了解到,碧生源品牌的产品广告也多次因为虚假宣传疗效触犯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公开资料显示,碧生源常润茶和碧生源减肥茶是北京奥特舒尔保健品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舒尔)的两款主打产品,两者的销售额近几年占到了该公司总体销售的95%以上。而奥特舒尔9月30日在香港上市,该公司的招股书中,奥特舒尔曾自曝受北京工商局处罚两次,另外两款主打产品碧生源常润茶和减肥茶等产品三年内因广告误导等原因,遭到各省级食药监局公开通报23次。早在广东省20
    2023-06-07
    411人看过
  • 虚假宣传维权途径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3、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委托资深的专业律师可以让胜诉的几率更大,律师更懂得维权的方法。集体委托律师,费用可以分摊,不会太高,且节约自己的时间。3、制造舆论。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什么是虚假宣传虚假宣传的定义: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
    2023-08-18
    148人看过
  • 虚假宣传退一赔三
    虚假宣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保密义务以及经营者的商业推销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生活安宁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虚假宣传罪判几年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自然人与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
    2023-08-09
    267人看过
  • 禁止商品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认定:认定原则:1、主体。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2、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3、结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虚假宣传处罚: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商品虚假宣传赔偿标准赔偿所适用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额度及解决程序在这部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条款如下: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
    2023-07-19
    71人看过
  • 虚假宣传责任概述
    旅行社虚假宣传和违约责任加重原则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虚假宣传责任加重原则,二是违约责任加重原则。前者是事前预防措施,后者是事后补救措施。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一)责任加重原则的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加倍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规定首先强调了责任加重原则,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赔偿受害消费者的增加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强调责任加重,有利于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责任加重原则的含义是什么呢?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地界定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是法律与责任的合成概念。是指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产生特定的事实,而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者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
    2023-06-07
    74人看过
  • 虚假广告宣传免责
    例如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以政府最终审核为准。法律解析: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售楼处的广告总是吸引眼球,高大上范儿。如果仅凭宣传就买房,恐怕很多人会倍感失望。入住后,才发现交付的房子与其所宣传的品质大相径庭。防范措施:因此,如果对自己所购房屋有环境、配套设施等社区品质方面有特别要求,一定要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否则,以后发生纠纷苦于没有证据。
    2023-08-11
    217人看过
  • 怎么判定虚假宣传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判定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特指在商业运作环节中,经营主体通过发布广告或者采用其他手法,向广大的客户或者消费者传递出与产品或服务实际上并不吻合的虚假信息。此类行为容易使客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判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1.首先,要明确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着市场竞争关系;2.其次,调查侵权方制作虚假宣传信息时的主观心态;3.再次,审查侵权方在宣传资料中所包含的虚假信息量;即便这些宣传内容在事实上都是真实可信的,也不能排除是否会由于“含糊不清的宣传方式”而误导大众,做出错误决策的可能性;4.最后,需要关注“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所带来的后果,看它们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以及是否有可能增强侵权方的市场竞争力,为其赢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满足法律规定的“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这一条件,从而构成不
    2024-07-12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欺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假宣传指的是商家在商业经营的活动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形式或者是方法对商品或者是对服务做出了与宣传的有关信息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从而误导了消费者或者是客户做出的行为。这种就是虚假宣传。... 更多>

    #虚假宣传
    相关咨询
    • 虚假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9
      属于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 虚假宣传怎么处罚,虚假宣传怎么赔偿,虚假宣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
    • 如何看待商家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笫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
    • 虚假宣传,被曝光,虚假宣传,怎么投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的处罚: 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
    • 网站内容可以作为虚假宣传的证据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网页内容确实有虚假内容是完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