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4:32:28 138 人看过

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问题的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2.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3.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等。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2-83)

王某认为社保局提供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该局予以更正。该局以无权更正为由拒绝更正。王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应当提供其向该局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B.该局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C.如涉案信息有误但该局无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D.如涉案信息有误且该局有权更正的,法院即应判决在15日内更正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款规定,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被告拒绝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选项C.D错误。《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

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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