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与债权谁优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7:21:32 252 人看过

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只要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也即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一、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范围

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当事人在登记机关已经登记了明确的担保物权担保范围的,行使担保物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以登记范围为准。

3、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应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当事人未约定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4、根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在裁判和执行中以债权人起诉主张的物权担保范围(该主张应依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定)为准,不能任意扩大至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担保范围中债权人未主张的部分。

5、在审判、执行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及其优先受偿范围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仔细甄别虚假诉讼、恶意设定担保物权及其担保范围以逃废债务等情形,以保护交易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

6、最高额抵押权,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7、最高额质权,质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8、权利质权在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的,参照指引关于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范围的相关规定。

9、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限制情形

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在法定情形下,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受到限制,具体如下:

1、税收优先权

在担保物设定人欠税时,国家的税收优先于担保物权受偿。《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立法之意在于防止欠税人以担保为名恶意转移资产,同时也为担保物权人作为担保物核实事项之一。

2、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为了制约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的行为,保障建筑工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也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3、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

最高法院的《执行工作办法》规定:执行费用,还有相关委托评估的费用要先行拨付。

4、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民用航空器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十八条民用航空器优先权,是指债权人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向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承租人提出赔偿请求,对产生该赔偿请求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6、在特定情形下未清偿职工债权将优于担保物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7、特定情形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在同一财产先出租后抵押的情形中,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受抵押权的影响。原因其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其独立的功能和保护目的,在于保护承租人获得租赁物所有权的一种机会;原因其二,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优先的内容在于抵押物的价值,而非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以取得所有权为优先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实现担保物权优先权期限
    实现担保物权最长时间即诉讼时效为3年。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23-02-12
    149人看过
  • 担保物权属于法定优先权
    1、税收优先权2、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3、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4、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5、船舶优先权8、特定情形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9、多个担保物权的优先问题,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一、质押权人对法院查封扣押物有优先受偿权吗质押权人对法院查封扣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
    2023-03-08
    383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
    一、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在保企业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性,所以清偿完清算费用、共同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分配担保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
    2023-06-17
    411人看过
  • 质权与保全财产谁优先
    质押是债务担保的方式,所以对质押的财产执行时,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一、质押的特征1、质押为担保物权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相似之处。也是质权不用于用益物权之点。质权虽为物权,但其是对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加以直接且排他的支配权。因此不论质权的标的为有体物动产还是权利,质权的内容都在于对其交换价值的支配。2、质权具有从属性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
    2023-03-02
    308人看过
  • 混合担保中人保与物保谁优先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人保和物保的区别物保主要有两种,分别为质押和抵押;人保就是指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版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权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只能是物保,关于人保,债务人不能自己保证自己会还款,只能找第三人来帮他保证。第三人既可以向债权人提供物保,也可以提供人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只是对担保的一种分类)。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
    2023-04-02
    250人看过
  • 破产后担保物权能否优先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据此,如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中存在“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应当从该担保物的变价款中支付。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
    2023-03-28
    154人看过
  • 同时存在抵押权和担保权谁优先
    同一债务存在抵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所以抵押权优先于保证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执行财产分配顺序法律依据如果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并且多个债权人必须要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那么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就要均无担保物权,然后要按照执行,法院就要采
    2023-03-06
    72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有哪些
    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包括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海滩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以及船舶的吨税,港务费的缴付请求等。一、哪些情况可以在拍卖的时候扣押船舶以下情况下,可以拍卖扣押船舶: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决定。二、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有哪些?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
    2023-06-21
    371人看过
  • 共益债务与抵押权谁优先偿还
    共益债务与抵押权应当是抵押权优先偿还,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抵押权人应当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最高额抵押有哪些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二、不起诉能否实现担保物权不起诉也能实现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
    2023-04-10
    74人看过
  • 解决优先权与担保债权冲突的办法主要有
    一、解决优先权与担保债权冲突的办法主要有(一)优先权的法律效力低于担保债权。这是个法律常识问题,不能更改,否则担保债权的公信力降低,要牢固树立担保债权优先的意识。(二)优先权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债权。(三)应当设定优先权的成立程序,通过法律解释,行政规章对工程建设的优先权作出规范。明确其设立程序,履行的手续,出现问题的对策等。(四)提倡工程立项招标说明优先权的范围。将优先权条款订在合同里,对全社会具有公信力。(五)明确规定优先权首先不允许设定担保债权。避免两者冲突。或者规定已设定担保债权,优先权在担保债权之后行使。(六)既然法律对工程项目设立优先权,可考虑在建设主管机关内设立登记机关登记优先权。(七)严格划分工程造价中的工资款和材料款的界限。依照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职工的工资是第一位的债权,高于担保债权和优先受偿权,当债权发生冲突后划分出职工工资份额予以优先受偿,符合劳动法、破产法对职工工资特
    2023-05-06
    302人看过
  • 只有担保物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只有担保物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吗不是。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1)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2)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3)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023-04-30
    256人看过
  • 留置权与质权竞合谁优先
    一、留置权与质权竞合谁优先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与留置权都以标的物的占有为要件,都因标的物占有的丧失而消灭,当然质权如能恢复占有时质权并不消灭。因而二者的竞合往往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生:1、质权人基于留置权成立的事由在质物上取得留置权。此时质权与留置权为同一主体享有。在这种场合,留置权对质权不发生影响。而质权对于留置权却有影响效力。因为质权人于质物上有留置权的,其留置物的占有被侵夺时,得基于质权请求收回;留置权可因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消灭,但质权并不因此而消灭。2、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留置权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其设定无效。但动产质权的设定,债权人得依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权;经所有人同意的质权当然有效。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而发生与留
    2023-05-03
    127人看过
  • 所有权与债权谁先谁后
    同一物上同时并存物权与债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物权优先于债权得以实现。表现为四种情形:(一)所有权优先于债权。典型形态是:不动产一物数卖场合,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买受人,其所有权优先于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之债权。例如: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此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丙即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而乙只能对甲主张违约责任。(二)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有物的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得优先于(担保人之)一般债权人而受清偿。同样的道理,物的担保人破产时,担保物不列入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这也是担保物权的价值所在。(三)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甲村将某土地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村又在该土地上为丙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丙用益物权优先于乙的租赁权。(四)例外情形,债权优先于所有权的情形如下:1、买卖不破租
    2023-03-15
    449人看过
  • 无担保的债权是否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受偿?
    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债的清偿抵充顺序: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一、民法典抵押权的性质都有哪些抵押权的性质包括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
    2023-04-10
    12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物质担保与人质担保到底该谁优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9
      如果债权担保最初没有书面规定,物担保和人担保哪一个具有优先权的话,那么担保物的担保优先于担保人。 因为担保物相对可靠,更容易实现偿还债务;如果债权担保最初有用书面规定来这物担保和人担保的优先权,那就要根据当初的规定来执行优先权。
    • 物权人担保谁先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31
      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会缩减,其保证责任也会减免。在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保证时,即使物的担保人是第三人,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保证。这是因为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担保较债权担保更为可靠,容易实现债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 混合担保中人保与物保谁优先行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1、混合担保中人保与物保,物保优先。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 抵押担保债权和职工权益谁优先清偿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5
      1、在保企业破产清算中,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性,所以清偿完清算费用、共同债务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分配担保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谁优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5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