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概念是什么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6:32:49 161 人看过

一、死刑的概念是什么

死刑,又被称为生命刑或者极刑。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当代,都存在死刑。那么,死刑究竟是什么呢?所谓死刑,指的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死刑立即执行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即法院判决和执行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判决和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在我国,死刑并非仅仅指死刑立即执行。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独创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即是说,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对于前者,是指在判决后押赴刑场处死;而对于后者,则是在判决后押往监狱进行关押,在缓期二年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而如果在这两年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三、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那么,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判处死缓是一个什么概念?
    判处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后果是怎样的呢判处死缓后的法律后果:(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三)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023-08-12
    265人看过
  • 什么人不能判死刑死刑案件对证据有哪些要求
    不能判死刑的人: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对证据的有要求:(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四)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一、交通肇事逃逸一般需要有证据吗?交通肇事逃逸需要证据。涉及案件的所有事实均需要证据来进行印证。《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
    2023-03-05
    385人看过
  • 死刑死刑一律不能判处的几种
    一律不能判处死刑的,应当包括以下情形: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3、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哪些人不能被判处死刑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此外,以下情形也不能被判处死刑:(1)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2)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2、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2023-07-28
    188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中过失致人死亡的概念有哪些
    我国刑法对过失致人死广罪的立案规定:1、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2、要有死亡的事实。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的行为一定要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的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对此行为应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二、父母过失将孩子杀害属于犯罪吗?父母过失将孩子杀害属于犯罪。父母过失导致孩子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即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别人死亡,剥夺别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上的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
    2023-03-23
    52人看过
  •  能否将不能适用死刑的人判处死缓?
    该段内容讲述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死刑仅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对于必须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先判处死刑,然后宣告缓期两年执行。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罪当处死且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同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死刑仅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对于必须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先判处死刑,然后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死
    2023-09-03
    233人看过
  • 哪些人不会判死刑过失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
    一、哪些人不会判死刑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二、过失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备三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
    2023-04-28
    56人看过
  • 死刑复核的概念及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我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复核的任务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
    2023-04-22
    422人看过
  • 死刑判处哪些刑种?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哪些
    死刑属于主刑,我国执行死刑主要有两种方法:枪决或者注射。一、中国关于死刑执行的方式有哪些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真有枪毙死刑的时候吗一、枪决和注射是执行死刑的法定方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执行死刑只能采用枪决或注射的方法进行,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是非法的。二、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区仍是采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死刑。三、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的只有云南、辽宁、北京、湖南等少数的几个省市。而在这几省市中,也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在这几个省市中,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的,只有其中少数的中级法院。四、采
    2023-03-23
    20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应当判处死刑而不适用死刑
    我国的刑事政策历来主张不废除死刑,但必须坚持少杀,严禁乱杀。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
    2023-06-11
    476人看过
  • 判处死刑怎么执行哪些情况下判处死刑
    一、判处死刑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在执行死刑前,如果发现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停止死刑的执行,并将停止死刑执行的原因立即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查明事实情况,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作出处理。如果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作出改判;如果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应当依法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缓或其他较轻的刑罚;如果罪犯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
    2023-04-02
    329人看过
  • “脑死亡”是什么概念
    脑死亡的概念若人的全脑功能完全丧失(包括大脑、脑干、小脑),又根本不可能逆转,则可诊断为脑死亡;换言之,脑死亡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①深昏迷;②脑干反射全部丧失;③无自主呼吸功能,需持续不间断实施人工或机械通气维持肺泡气与毛细血管血流交换。因此,临床死亡应该以脑死亡作为标准。近些年来,对脑死亡的报道和讨论逐渐增多,说明人们对脑死亡的关注和重视,实施脑死亡标准,为脑死亡立法,是尊重人体科学的体现。自提出脑死亡概念以来,国内外尚无掩救成功的实例,一旦确定脑死亡,这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已经完全具备死亡的合法依据,继续无效的抢救,既不科学,也毫无价值和意义,并耗费医疗资源。所以,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更为科学和可靠。长期以来,临床上一直将呼吸心跳停止,以及瞳孔散大且固定作为死亡的标准,即死亡是指人体生命的终止,这也是法律医学所明确规定的概念。即一旦脑死亡的诊断确定,就意味着人的生命真正结束。由于脑死亡
    2023-05-01
    382人看过
  • 死刑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
    2023-06-11
    340人看过
  • 死缓到底能不能判死刑?
    死缓并不是死刑,而是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属于独立刑罚,只是死刑的执行方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对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如果在死缓期间,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的,会减为无期徒刑。什么是死缓复核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死缓案件与复核死刑案件的程序基本一致,一般是由报请复核和复核两个阶段组成。1、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在报送案件时,也应写出死缓案件综合报告,连同各种诉讼文书及全部证据等案卷材料,一并送交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时,也要坚持一案一报原则,不能多案一报。司法实践中,有些共同犯罪案件,有的被告人被判处死缓,有
    2023-08-16
    77人看过
  • 谁不能被判处死刑?
    以下几类人群不能判处死刑: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2、审判期间孕妇不得适用死刑;3、75岁以上的人在审判时不能适用死刑。死刑案件对证据有要求:1、有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事实;2、每一个定案的证据都通过法定程序核实;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没有矛盾或矛盾可以合理排除;4、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查明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结论。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除了上述几种情形外,如果所犯罪名的法定刑罚中本身就不包括死刑的话,当然也是不适用死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
    2023-07-02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判处是什么概念,判死缓会不会死,杀人能判死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判处死缓是什么概念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中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二、判死缓会不会死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
    • 有价证券诈骗罪能判死刑的吗?概念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4
      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相互关联的犯罪,存在着共同点,如都是故意犯罪,都侵害了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 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4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 死刑复核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中国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坚持不废除死刑,但要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
    • 的概念是什么,死刑复核的程序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死刑复核的概念是什么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中国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坚持不废除死刑,但要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