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2:05:46 458 人看过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一、甲供材结算怎么扣除

建筑工程结算中,甲供材结算的时候按原价扣除,其他费用不扣除。扣除的原则:应该以计入预算造价时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扣除甲供材料的价格标准。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甲供材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二、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审批部门立项批复。

2、招投标核准文件。

3、工程量清单。

4、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5、财政评审意见。

6、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7、凭上述资料办理完毕的《符合招标条件确认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结算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结算难学吗
    建筑工程结算不难学。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工程结算的方式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
    2023-03-01
    4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依据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一、工程质量事故定性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
    2023-03-21
    136人看过
  • 建筑工程结算方法的演变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第二种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第三种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还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
    2023-07-11
    255人看过
  • 建筑工程结算单样本
    工程结算单标准格式:工程名称和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日期;分项工程内容、序号、单位、数量、单价()以及金额;标出备注和合计;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统计员和预算员签字。一、工程结算方式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
    2023-02-27
    27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质保金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合同是否有效质保金比例高于3%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可能会无法备案。例如,为落实住建部和财政部的管理办法,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随后就发布了《关于调整招标文件备案中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建招标〔2017〕263号)。根据该通知,招标人要求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017年7月1日起备案的招标文件,按本通知进行调整。合同是否有效不以是否约定质保金为前提。《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2023-04-12
    2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结算表格怎么做
    1、批复的工程投资文件(包括立项文件、政府批文、领导批示、建设单位申请、重要事项会议纪要、开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2、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合同(施工、采购、审计、监理、勘察等合同)原件。合同要素齐全:签订日期、法人印鉴、公章、经办人签字、特殊约定等。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原件。4、竣工结算书附电子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原件。竣工结算书应有书面(封皮双方盖章)和同版电子文件(如用软件最好是福莱或蓝博工程软件)。5、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按格式要求填写。6、工程签证单(包括设计变更签证、图纸会审、隐蔽工程签证、工程拆改图像资料)原件;签证单手续要齐全(日期、分管局长、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签字齐全)、签证内容一事一签,签证单要编号。7、材料价格确认表(包括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所用位置、报批价格、审批价格、备注等)原件;手续要齐全(日期、
    2023-06-28
    181人看过
  • 工程建筑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违建可以强拆吗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城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在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相对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加层会违法吗在没有得到规划批准的情形下,房屋加层是违法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
    2023-03-25
    3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统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的解答规定:(七)关于黑白合同的处理原则: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如果出现“黑白合同”,应当按照哪一份合同结算?在招投标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照“黑合同”结算,对方当事人则主张按照“白合同”结算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应当以“白合同”即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在实践中,有时候黑合同和白合同均违反了《招投标法》规定,均被认为无效的情形。那么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哪个合同作
    2023-06-01
    179人看过
  •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其附属工程在建造前,对其所需要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计算,以衡量自己有没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即间接费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有关规定等,预先计算和确定每个新建、扩建、改建和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则称为建筑工程预算。根据设计阶段划分的不同、建筑工程预算可分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统称基本建设预算或简称建设预算。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单价法,第二种实物量法。不管用那种方法都需要依循预算编制程序及步骤。一、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搜集、准备各种资料,包括建筑工程勘察地质报告、地形测量图、建筑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各类标准图集、勘察现场、调查建筑施工环境拟定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建
    2023-06-18
    39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解除要求是:(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4
    18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结算付款需要什么资料
    1、工程清单、标底及投标报价2、图纸会审纪要3、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在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由业主提出设计修改要求后,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修改通知单4、施工签证单或施工记录:凡施工图预算未包括,而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要按实际耗用的工料,由承包人作出施工记录或填写签证单,经业主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5、工程停工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供应不上或因改变设计、施工计划变动等原因,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时,其停工时间在1天以上者,均应由施工员填写停工报告6、材料代换与价差,必须有经过业主同意认可的原始记录方为有效7、工程合同,施工合同规定了工程项目范围、造价数额、施工工期、质量要求、施工措施、双方责任、奖罚办法等内容8、竣工图9、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单10、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项目一、工程结算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
    2023-02-25
    1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处理未结算的方法
    1、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当时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2、约定对工程结算审查的期限;3、发包方既不作验收,也不签收结算文件,以提交验收报告日为竣工日期;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等等。建筑工程投标流程(一)建筑工程招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二)建筑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三)建筑工程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四)建筑工程评标与定标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
    2023-07-20
    1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索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个完整的项目之中包含了诸多子项目,需要各方当事人协调合作,共同努力,以求在限定工期内高质量的完成工程。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能再限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的现象层出不穷,此时发包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否满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提出的工期顺延要求。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
    2023-06-23
    45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分包主体具有相应的资质;分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一、合法分包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合法分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分包行为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2.承包人只进行了一次分包,也就是说,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二、基础和主体结构能分包吗基础和主体结构不能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023-04-03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最终结算的过程,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履行、工程量清单的核实、工程变更的确认等。 在工程结算中,需要按照合同条款、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结算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 更多>

    #工程结算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结算安装计算的过程是什么样的,建筑工程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
      1.计算工程量。这个工作很简单,就是一点:统筹计算,事半功倍。 2.组综合单价。这也是影响中标与否的关键一步,特别是很多的工程已经开始清单报价,价格的风险对我们施工单位来说更加重要。一定要根据材料价格信息和已调查到的人工价格(分摊到里面)。 3.测算综合单价。工程子项很多,但是占造价大部分的就那几个项目,我一般对这几个项目进行测算:混凝土、钢筋、外架、模板(措施费)、地砖、外墙高级装修如干挂。下面
    • 结算建筑工程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30
      建设工程结算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法律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法律、平等、诚信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开工,就没有效了。不过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 建筑用砂工程款起诉有什么依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7
      起诉工程款拖欠的,一般有6个步骤。分别是: 1、起诉方先写起诉书,准备对方拖欠工程款的证据; 2、起诉方到拖欠工程款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会发送受理通知书; 4、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举证; 5、人民法院发送传票; 6、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