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双方属于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7:10:15 271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均可以参考该通知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仍不能提供上述证据或证人证言,是否有其它的证据,或通过其它方式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前搜集下列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或其它类型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如果劳动者能提供这些合同原件,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证证明双方只是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单位未盖章,劳动者可以持合同让其它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真实性,亦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事实上,如果与用人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些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此类证据由于是法人或其它组强开具的,比证人证言效力要高,按证据规则的规定也不需出具单位出庭质证,法院或仲裁即可认可其效力。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劳动者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外代表用人单位开展工作的形式也大不相同,有时会在办理具体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关于此种类型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比如说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支票时在支票存根处有本人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

4、录音、录像、照片录音是指在本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你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及何时起提供劳动,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提供较为充分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方面的反证。另外,劳动者在工作时可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上下班情况、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证明提供劳动的证据,进而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仍不能提供上述证据,可以通过向投诉或举报帮你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总之,劳动者申请仲裁前尽可能搜集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从而避免败诉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吗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一、用工合同违约怎么办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得到相应的违约金,用工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一是劳动合同主体由法律规定,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不得与没有有效劳动权利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根据社会的需要制定合同。只要涉及到自身或者公司利益,合法合同具有法律保护的利益。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保护
    2023-03-13
    385人看过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实习生,是指在用人单位从事实践和学习的在校学生。根据实习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就业型实习、培训型实习以及勤工俭学型实习。就业型实习主要是指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用人单位的请求,在用人单位从事实习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用人单位通过实习对实习生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接受实习生就业。培训型实习一般是指根据教学需要由学校组织或者由学生自己联系并获得学校许可的实习,其目的是为了积累经验,完成专业学习任务,如师范院校学生的教学实习。勤工俭学型实习是指学生进行实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勤工俭学,与学生的专业结合不甚紧密,并且与学校没有联系,具有松散性和随意性的特点,如学生外出充当临时销售员就是属于这种情形。(一)使用实习生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在校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实习这种行为究竟能否构成劳动关系,是否应受《劳动法》保护?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存在争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
    2023-06-09
    492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究竟属于哪种关系
    现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大概有这样几种分类:和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都不清楚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究竟属于哪种关系,如何确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相信是很多劳动者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今天律师将为您慢慢解读如何确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种关系区别于一般的平等主体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区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的调整范围,由社会法进行有倾向保护弱势的调整。个体工商户雇请帮工,则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招用劳动者(公务员除外),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按照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须签定书面。一、就劳动关系所具备的特征,理论界的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在基本内容方面却是一致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劳动
    2023-05-04
    149人看过
  • 工伤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属于同一范畴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3、建设工程由若干企业承包或者企业实行内、外部经营承包时,则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职工的劳动关系所在企业负责。4、临时性、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仍须使用临时工,他们因工死亡和因工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固定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执行。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
    2023-07-12
    460人看过
  • 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用工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因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存在多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会基于在校学生的身份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意,进而判断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自行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为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按合同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在明知求职者系在校学生的情况下,仍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劳动报酬的,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律师补充:在校学生身份隶属于学校,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在校学生真正隶属于学校,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成立
    2023-05-06
    149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者具备复工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么?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会遇到因治疗疫病等其他原因休假的情况,如果劳动者经过医疗治愈后,还可以正常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此提出索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二、哪些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023-04-15
    352人看过
  • 施工单位、农民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一、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主张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务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与施工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流动性大,许多农民工可能同时在多个不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地干活,如果认定此种情况存在劳动关系的话,不便于实际操作。二、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主张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建筑行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属于违法行为,此发包行为无效,而农民工实为施工单位利益而劳动,施工单位是实际利益获得者,因此,应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
    2023-04-29
    194人看过
  • 职员与单位产生劳动关系却不签合同怎么办?
    一、职员与单位产生劳动关系却不签合同怎么办?1、职员与单位产生劳动关系却不签合同单位可以不将其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发生劳动关系满一个月,依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双倍薪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023-04-18
    402人看过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23-06-10
    52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2023-06-28
    424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策略
    双重是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双重劳动关系作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在时间上、精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
    2023-06-10
    210人看过
  • 没有签合同,如何用工资单证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通讯录、名片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8、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盖章的用人单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盖章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
    2023-07-22
    93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难道没有一份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就不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不能很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存在了劳动关系,就算没有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实实在在存在劳动关系的。
    2023-06-02
    45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中没有签合同的工人受伤属于工伤吗
    一、事实劳动关系中没有签合同的工人受伤属于工伤吗?工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就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的标准如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没有签合同
    2023-06-16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两者分别是属于什么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2
      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
    •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
    • 员工与单位没签合同算劳动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符合以下情况的话,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③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 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不好给你下结论,提几个问题,开阔一下思路: 1、你的诉讼属于劳动争议,打劳动争议仲裁了吗?仲裁怎样裁决的? 2、男方是正式职工,在学校的主要工作是什么?仅仅管理水房吗?工资发放有标准吗? 3、煤价没上张前,卖水票收入与买煤支出是怎样处理的? 4、你卖水票还是学校?前后矛盾? 5、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质(核心)标志: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即劳动者的劳动力由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