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免责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3:27:14 113 人看过

一、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免责事项有哪些

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免责事项有: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侵权的免责。

2.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

3.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

4.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

5.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免责。

6.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侵权的免责。

7.因饲养的动物引起侵权的免责。

8.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免责,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侵权人身权的需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财产损失。

三、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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