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要写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4:42:45 417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要写的内容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请,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申请,如果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一、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做?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1年。其中有关尸体检查的期限为48小时,如果存在冷存条件的情况,可以将尸体检查的鉴定延长到七天。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鉴定书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三、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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