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没收财产做出了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50:26 56 人看过

没收财产在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是,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犯罪分子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一、刑法中的附加刑是指

刑法中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刑罚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刑罚中的没收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犯罪分子的那一部分。刑罚中的没收财产,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我国法律规定,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没收财产怎么理解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一种财产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没收财产时应注意:

(1)没收的财产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

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以没收。在没收财产时应考虑到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屈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有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这里的债务是合法的债务且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的债务,还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

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刑法规定犯罪者是否会被没收财产?
    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但具体是否没收财产取决于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目前,没收财产最主要是以下两种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指危害到国家的安全,属于严重的犯罪,可以附带没收财产刑。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犯罪则是普通老百姓比较熟悉的犯罪类型,同样可以没收财产。因此,没收财产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确定的。犯罪行为确实需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会被没收财产,这取决于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目前,按照法律的规定,没收财产最主要是以下两种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普通老百姓对危害国家安全罪不熟悉,但是一定有在电视电影里看到关于军人叛逃或者做间谍的情节,实施这些行为的人实际上就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了。因为危害到国家的安全,属于严重的犯罪,仅仅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无法起到严厉的惩戒作用,所以可以附带没收财产刑。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犯
    2023-08-31
    325人看过
  • 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做出了怎样的规定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况: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2023-06-14
    195人看过
  • 刑法是怎样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的
    我国《刑法》对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刑法》是怎样规定累犯的呢?《刑法》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罪判处拘役的话,在5年内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被称为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
    2023-07-29
    123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区别
    一、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没收财产和罚金区别《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二者同属于财产刑,但性质不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节较重的犯罪。(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此外,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4-04
    242人看过
  • 最高法院对寻衅滋事罪的判刑上限做出了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行为人如果有以下行为的,则成立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犯罪行为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最多可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与非寻衅滋事罪的区分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
    2023-06-30
    336人看过
  • 没收财产刑执行难的立法对策
    一、关于犯罪分子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没收的问题从我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刑适用情况来看,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在规定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没收财产,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对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并处没收财产;二是规定对犯罪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可以或者必须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规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是规定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对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规定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于第一种情形,不管犯罪分子个人有无财产,根据刑法的规定都是必须被判处没收财产的。这种情形就会造成对于那些确实没有财产的犯罪分子必须判处没收财产刑,从而导致判决得不到执行并严重损害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问题。这种状况不利于树立法律和判决的崇高权威与地位。同时
    2023-02-20
    402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单位才有没收财产权利
    一、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另一种除了没收犯罪者个人的财产以外,还包括没收犯罪所得财物、违禁品及犯罪工具。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二、法律规定什么单位才有没收财产权利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都有这个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行使这个权利的条件。财物有非法财物和合法财产之分。对于非法财物,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行政职权之内是有权没收的。如行政处罚法中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等,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至于具体法条,
    2023-06-19
    202人看过
  • 法律对没收财产的处理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2023-06-14
    295人看过
  • 个人财产被没收的规定是什么
    会没收个人财产的情况有: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没收财产罪的首要对象。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中最严重的一类犯罪,在量刑上仅以主刑不足以体现其与普通犯罪的区别。增设没收财产的处罚,可以体现处在量刑上比普通犯罪更为严厉,剥夺了犯罪的物质条件;2、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是没收财产的重要对象,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不仅是为了惩罚那些贪得无厌的人,而是为了剥夺了其继续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没收个人财产10万执行不了怎么处理没收个人财产10万执行不了的处理:法院会强制执行,对财产进行追缴。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
    2023-07-01
    361人看过
  •  法律对犯罪分子财产的没收规定有哪些?
    没收财产是指国家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的财产、现金和债权等全部或部分,归国家所有。犯罪分子需要缴纳罚金,并且可以借债来缴纳罚金,但也可以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如果犯罪分子在遭遇无法抗拒的灾难时,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没收财产是指国家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的财产、现金和债权等全部或部分,归国家所有。此外,没收与犯罪者个人无关的所有财产,必须由犯罪者本人及其抚养的家庭和孩子留下必要的日常生活费用。对于犯罪者没收财产前的合法债务,也会受到罚金处罚,但是罚金的数额则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需要缴纳罚金,但是可以借债来缴纳罚金,数额较大的还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犯罪分子无法全部缴纳罚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拥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追缴。如果犯罪分子在遭遇无法抗拒的灾难时,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犯罪分子如何缴纳罚金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如何
    2023-11-12
    297人看过
  • 婚前婚后的财产做出了怎样的规定
    第一,以列举与概括、明确与模糊的例示性规范技术形式,确立婚后所得有限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应为共同财产。第二,与有限共同财产制相对应,明确界定了个人所有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第三,与法定财产制相对应,基本建立了约定财产制度,规范了约定财产的表意形式、财产制的选择范围、约定的内外法律效力,配设了约定分别财产制时的
    2023-06-12
    321人看过
  •  受贿罪财产没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从他人那里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受贿罪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数额巨大的则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因此,受贿罪对罪犯的财产进行没收的情况将会发生。受贿罪将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没收。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之便,从他人那里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受贿罪会怎样处理罪犯的财产?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于受贿罪的罪犯,其财产处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罪的罪犯应当依法没收其全部财产。具体而言,受贿罪的罪犯所非法占有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还原物。对于具有善意取得
    2023-08-27
    111人看过
  •  财产没收的实施方法与规定
    没收财产刑是指将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一种刑罚。其范围包括与犯罪有关的个人财产,一般由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性质一般明确,但一些国家也允许个人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所有权。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了公开宣布没收财产和允许异议持有财产的人申请所有权的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没收财产刑的定义,它是指将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一种刑罚。接下来,我们需要将这个定义改写成更通用的表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将没收财产刑的定义改写为:将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作为刑罚的一种形式。没收财产一般由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一般限于与犯罪有关的个人财产。一些国家规定,只要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否与犯罪有关,都可以没收。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期限,公开宣布没收财产,允许异议持有财产的人申请所有权。
    2023-08-27
    387人看过
  • 新刑法对非法网络炒汇犯罪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刑法有非法网络炒汇犯罪,这是一种常见的非法经营罪的情形,法律规定成立非法经营罪的前提,是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一、单位非法经营员工有责任吗单位非法经营,员工知情且帮助犯罪的有罪。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对员工可以根据其实际犯罪情节,依法定罪量刑。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三、非法经营罪大吗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
    2023-04-05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谁, 刑诉法对没收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
    • 刑法对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做出了什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
    • 刑法对没收财产赔偿金处罚如何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对于财产刑中的没收财产与罚金,是这样规定的: 1、对行为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2、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3、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 法律对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中止做出了什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8
      从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来看,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种情形一般称为普通的犯罪中止;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而犯罪结果最终出现之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般称为特殊中止。①两者的构成要件略有区别。
    • 法律对没收财产有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3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