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风险可能源于房产商的欺诈行为,或房产商经营不善,无法按期交楼,及交楼质量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导致的购买人要求解除合同,甚至购房人因失业、残疾或主观原因无法按期偿还借款等因素。且贷款银行多为专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门,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储蓄存款,基本上属于短期资金来源,而住房按揭贷款期限一般较长,五至三十年不等,金融机构因此存在着银行以短期资金负担长期贷款的风险,即流动性风险。由于我国房地产按揭起步较晚,楼市缺乏稳定性且抵押物评估及楼宇拍卖等方面存在不足。
以上原因致使银行在减少付款首期和延长贷款期限方面裹足不前,严重影响了购房人的积极性,不利于推动房地产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西方保险业介入住房按揭的经验
在西方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机构)是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主体,它包括官方的保险机构和私人的保险公司,前者实际上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后者则经营商业性保险业务,它们在房地产保险市场上,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业务:一是为房地产业办理财产保险;二是为抵押的房地产办理抵押保险;三是为房地产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办理贷款保险。
美国既有官方的保险机构,也有私人保险公司,共同构成按揭保险,房地产保险业高度发达。作为官方的保险机构有联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前者承包经其认可的任何私人金融机构向居民发放的住宅抵押贷款,借款人出现违约时,由联邦住宅管理局承担保险责任;后者专门为退伍军人从金融机构获得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证或保险。除此以外的其他抵押贷款,一般由私人保险公司(如美国抵押贷款公司)提供保险。
加拿大1945年颁布了《国家住宅法案》,据此成立了加拿大抵押贷款和建房公司。该公司为官方保险机构,制定了金融机构发放住宅抵押贷款的一些具体规定,并对符合规定的住宅抵押贷款提供保险。在借款人最终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该公司负责赔偿损失。
澳大利亚根据国会通过的《住房贷款保险法》,1965年成立了住房贷款保险公司,作为购房居民在存款不足的情况下引导放款商发放住宅贷款的手段。由于有了贷款保险公司的保险,放款商就可以在没有任何风险的情况下按照惯例的借款价值比率发放贷款。日本"人寿保险金融系统"作为住宅贷款担保系统为住宅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英国住宅抵押贷款主要由保险公司作保,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的住宅抵押贷款要占所有住宅抵押贷款的80%以上。(注三)
由于保险公司的参与介入,推进了这些国家住宅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居民住宅消费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并鼓励和刺激了住宅消费,促进了房地产住宅市场的发展。
(三)我国房地产保险现状及解决方案
目前,我国房地产保险品种几乎仅限于抵押住房保险,这是购房者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保险,抵押的住房在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所遭受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这实际是购房者花钱保障银行的利益,公众对这种单一品种的房地产保险反映冷淡,不少消费者认为住房作为一种不动产不可能丢失,所以,其风险很小,且银行是受益者,要投保也该由银行来支付保费,个人没有投保的必要。这种由险种单一而引致对房地产保险的片面认识严重地制约了对房地产保险的需求。(注五)
近期商品房按揭保证保险已逐步替代抵押住房保险,并为越来越多的银行所接受。商品房按揭保证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承担商业信用中的信用风险的一类新型财产保险业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债务人或买方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担保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日常通称信用保证保险。购房者只需交纳少量的保费购买商品房按揭保证保险,在购房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市场风险等原因造成伤残、疾病、失业等后果,收入流中断不再具有偿还贷款能力期间,保险公司便可代替购房者向银行归还这段时期的贷款本息,化解了购房者的房屋被低价拍卖的风险。一些论著因保险合同出现“第一受益人”字眼,将该保险归为财产保险,引入《保险法》有关受益人仅限于人身保险的规定,得出《抵押住房保险合同》不符合《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越俎代庖的结论,此观点有待商榷(注六)。实际上,银行因为有了保险公司的还款保证而较大幅度地提高贷款与房价的比率,例如在美国、日本,得益于房地产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与房价比率可以高达95%,这使首期付款额下降到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之内。
笔者认为,需要运用商业银行法律规避型创新的相关理论,开发新的险种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进而减少购房人首期付款及供款负担,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可以考虑以下险种:
1、住房抵押贷款寿险
住房抵押贷款寿险是购房抵押贷款与人寿保险相结合的一个险种,其与住房信用保证保险密不可分、彼此互补,是ING(**国际集团)模式(个人住房融资与寿险联合运营机制)的核心。ING模式要求购房者购买相应年期和金额的人寿保险作为贷款的抵押,在这种机制下,一方面购房者每月仅需支付贷款的利息,人寿保险期满后其保险金恰足以清偿贷款本金,经济负担大为减轻;另一方面,又保障购房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时,其家庭其他成员可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金继续按期归还贷款,直至本息归还完毕,确保贷款提供者的债权,不会因借款人中途遭遇不幸以至丧失还款能力而出现贷款无法收回构成风险。且由于保险公司介入,ING模式不要求第三方(即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保证人,购房者在购买失业保险及房屋损失险、医疗保险后,寿险公司的风险亦大为降低,可以看出,ING模式对于购房者、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房产商均有重要意义。
2、房地产产权保险
产权保险的标的是房地产产权,产权保险的保证人向购房者保证其所购房屋是完全合法的,保证其房屋无其他债务的牵连,即没有任何别人再拥有此房屋的任何部分,对此房屋的任何部分有任何诉讼或纠纷时,房地产保险公司承担一切风险。
产权保险增加了房地产交易的可信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发育初期,产权保险弥补了管理、信息与法律上的不足,可起到激浊扬清、规范市场的作用。
3、房地产质量保险
由房地产开发商向保险公司投保质量险,当商品房发生承包责任内的质量问题,可直接由保险公司向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既确保了购房者的利益又可提高房产商的信誉,保险公司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监督也可促进住宅工程质量的改进,保险公司本身也可借此开拓一揽子保险业务。
4、建筑工程险
对于楼花按揭贷款,为防止来源于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等风险,银行可要求房产商投保建筑工程险。
-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
398人看过
-
住房按揭保险制度研究
326人看过
-
保住按揭房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241人看过
-
按揭房屋是怎样过户的
192人看过
-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80人看过
-
按揭购房流程:异地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299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考虑买按揭房了,我的住房是按揭的若离婚财产是怎样?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
-
个人住房按揭保险需要买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是的,一定要买,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要收取购房者的房屋保险费,这是按揭贷款的程序之一。公积金贷款就一定要交保险费,商业贷款要看会你选择哪个银行,可能个别银行要求有保险费,但我没遇到过要交的,如果是他们能拿出相应的文件说要交就没办法,要是没有可以不交或者换贷款银行。
-
住房按揭与公积金贷款的区别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01,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3,现在银行商贷执行的基准利率是
-
按揭住房公积金还贷形式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2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
-
贷款买房,按揭与房产证办理是怎样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4一、按揭房产证并不是还不清贷款就无法拿到 1、按揭房要拿到房产证直接有效的方法确实是还清房贷。若房产证是押在贷款银行的,还清房贷后,银行会提供一张盖章的单子,不出几天即可去银行领取房产权和他项权证,不过这之前必须到当地房产交易将贷款注销。不过还清贷款并非唯一的办法,申请人如果能够坚持按时还房贷,还款满两年后,也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房产证。不过这种样途径得到的房产证,上面盖有“房地产他项应享受的利益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