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根源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52:36 148 人看过

医疗事故是因为医疗机构主要医务人员因处理不当发生的。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未能采取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使患者智力、身体发生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病情加重或死亡。造成医疗事故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鉴定费的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收费,应该是谁申请谁就来承担。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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