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有竞合的情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07:10:35 248 人看过

毒品犯罪是有可能存在竞合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是属于选择性的罪名,是有可能存在竟合的,会不会构成竟合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如下: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掩护走私的。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五十七条,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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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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