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被征收人就不能知晓补偿标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6:52:55 213 人看过

拆迁不公告,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如何应对野蛮拆迁?

黄先生家房屋去年被纳入拆迁范围,但是至始至终,他都没看到补偿安置方案。这并非上面没有下发,而是村里没有公布。村里告诉他,补偿的政策都是由村里传达,工作人员都能讲清楚,让村民们放心签字。能讲清楚有什么用?谁知道是真是假?黄先生并不傻,他坚持让村里拿出正规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给村民看看。但村里不同意,反而说黄先生不配合工作,还说“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

事实上,村里这一招还挺管用,黄先生周边的村民由于以老年人在家的情况居多,法制意识不强,为了“多领奖励”,陆续签了字,这让黄先生更着急了。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这合不合法?被征收人就没办法知晓补偿标准了吗?下面拆迁律师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具体进行分析。

村里无权隐藏补偿方案,村民有权知悉补偿标准

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征收也在适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根据上述两个法条,咱们也就清楚了,征收补偿方案是应当公开发布并征求村民意见的。黄先生所在村委,故意捂着补偿方案不公告,不给村民看,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农村房屋征收中,通常是村委会接受上级委托,具体来组织村民签字。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些乱像,上面好的政策到了下面执行的时候,就走了样。村里只考虑根据上级定的任务目标来机械地推进自己的工作,枉顾群众的真实利益和需求,一味想着减少拆迁纠纷矛盾,于是就采取这种“偷偷摸摸”的征收模式,让村民“只管签字不用看补偿方案”。

因为一旦村民落笔签字,村里的工作也就大致完成了。而面对签好字的补偿协议,即便村民发现不对劲,补偿有问题,也很难反悔了。这正是当地村委,打的“小算盘”。

村委这种行为,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开,被征收人又该从哪里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

村委不公开征收补偿方案的情况下,黄先生又该从哪里获取补偿方案,从而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呢?

律师建议黄先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很明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属于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村委不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咱们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补偿方案,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方式、拆迁奖励政策。

这个时候,咱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实际情况,拿着这份补偿方案,回过头来和征收方及村委好好谈补偿,同时拆迁奖励也一分不能少。让征收中的“猫腻”无处躲藏,从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征收与拆迁补偿有何不同
    一、征收与拆迁补偿有何不同1、它们的主体是不同的,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在你的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2、拆迁是在年限没有到的情况下,或者年限已到达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将这块地进行开发,最初的房屋必须要进行迁移。3、征收和拆迁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国家对房屋进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是很多开发商为了建房或盈利的。4、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且大家都有参与权,而拆迁是强制性的,政府会发放一些拆迁许可证。5、征收补偿一般都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它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据,取消了政府强行拆迁的权利,而过去的拆迁都是个别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与开发商结合在一起,在一定期限内强制性拆迁,开发商会给予一定的费用,如今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征收目前为止也变得非常的合法性。6、而征收是被征收人选择的他需要经过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征收是先补偿,而拆迁是先拆迁后补偿。所以它们的补偿先后顺
    2023-04-20
    106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不常住人口不补偿吗?
    一、拆迁补偿不常住人口不补偿吗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能不能获得补偿与是不是常住人口没有关系,只要自己的房屋在征收的范围之内就可以获得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
    2023-06-15
    45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必须公告
    1、是必须公告的。2、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所以拆迁补偿方案是需要公告的,如果不公开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一、崇明拆迁有哪些规定吗各地的拆迁范围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二、房子拆迁赔偿怎么算的各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在拆迁时在拆迁公告中说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金。如果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自己安排居住,拆迁人应该支付临时安置费;如果被拆迁人使用的是拆
    2023-02-12
    150人看过
  • 拆迁不补偿纠纷谁做被告?
    一、拆迁不补偿纠纷谁做被告?1、拆迁不补偿纠纷,一般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一方做被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以下两个:(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①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②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
    2023-06-15
    451人看过
  • 拆迁征收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1、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
    2023-03-27
    156人看过
  • 征地补偿与拆迁补偿的不同
    目前各地政策并不一致征地是针对集体土地的,拆迁是针对城镇房屋的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一、企业征地补偿价位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征用耕地的补偿费
    2023-03-16
    13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是最终补偿吗?不能再改进一下吗
    1、拆迁补偿方案是最终补偿吗?不能再改进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拆迁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基础,但房屋拆迁补偿不是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应该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确定,因此,有机会提高赔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房屋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
    2023-05-31
    195人看过
  • 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后多长时间拆迁
    一、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后多长时间拆迁具体多少时间没有规定,但是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怎样的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
    2023-04-27
    18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下养鸡大棚的补偿方案
    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房的计算依据也不同。有的是按住房面积计算的,有的是按人口计算的,有的是按户口计算的,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面积加户口的组合。因此,补偿问题主要取决于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农村养鸡拆迁补偿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1、养殖场性质为企业,属工业、商业、农牧业中那一类企业,法律无明确规定。从性质上分,属农牧业类企业此仅为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属何
    2023-07-05
    228人看过
  • 被征收人签了补偿协议就不能留一个
    1、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不能保留一份原件。首先,如果所有的原始文件都交给收集者,收集者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并承担很大的风险。一旦征收人拿走了所有的原始文件,我们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不会篡改协议。如果征收人篡改了补偿金额、补偿期限等关键内容,被征收人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证明?而且,大部分被征收人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可能不会咨询专业律师,这一点非常重要,可能存在漏洞。如果原件被征收人拿走,而征收人故意利用这些漏洞侵害被征收人的利益,被征收人将面临巨大的风险。第二:后期一旦就补偿协议提起诉讼,被征收人没有协议原件提交法院作为证据,只能提交一份副本。如果被征收人以被篡改的“原件”作为证据条件,原件的效力无疑是优先的,因此被征收人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第二,有关征收与补偿协议的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事
    2023-05-31
    284人看过
  • 征收补偿招标多久拆迁
    房屋产权调换
    一、征收补偿招标多久拆迁拆迁时间是根据征地拆迁地区的相关程序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而选择哪一方式比较恰当,在依据具体的情况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2023-06-02
    488人看过
  • 只要被拆迁人不签拆迁协议,征收人就不能强拆
    只要被拆迁人不签订拆迁协议,征收方就不能强行拆除房屋吗?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方案期间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强行搬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被征收人与拆迁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有一种强制拆迁是合法的,即拆迁人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起诉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法院经审查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市、县级政府可以另外组织实施强制拆迁,只要双方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强拆是违法的。
    2023-05-08
    319人看过
  • 不签补偿协议征收方也能拆房子吗
    有被拆迁人说,补偿协议有问题、补偿条件不满意,自己不签字就是了,难道自己不签字,拆迁方还能强行收了自己的房子不成?那不是违法侵犯自己的私人财产吗。咱们暂且不说,是否有拆迁方甘愿冒着违法的风险,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很多被拆迁人恐怕还不知道,有些情况下,即使咱们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拆迁方也能依法拆了咱们的房子。为啥不签协议也能拆房子?快跟爱土拆迁律师来看看这是咋回事儿吧。法律确实有规定,被拆迁人一直不签字的,拆迁方可以拆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至二十八条规定,除了咱们正常按照流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完成补偿和搬迁后,拆迁方可以对被拆迁人的房子实施拆除的,还有另一种拆迁方可以拆除咱们房子的情况。这种拆除想要依法成立,有两个主要的大前提。第一个前提是,规定期限内拆迁双方没有签补偿协议,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拆迁人朋友可能注意到过,在征收决定公告中,会包括征收补
    2023-06-17
    467人看过
  • 没有发布拆迁补偿公告有拆迁补偿吗
    一、没有发布拆迁公告、没有发布拆迁方案的,没有权拆迁,政府要发布拆迁公告和拆迁补偿方案,且被拆迁人如果对此有异议,有权对公告和补偿方案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八条【拆迁公告与宣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
    2023-03-16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制定?对被征收人不搬迁的,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务院常务会议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条例草案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
    • 拆迁补偿方案可以不公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是要进行公告的,如果不公告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
    •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过低,应该如何补偿?被拆迁人能否要求公司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且本法也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补偿标
    • 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方案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并未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可以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补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
    • 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被拆迁人能否通过诉讼获取全部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6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在依法行政。这是对方的痛点也是难点。这也是我国公民促进行政法治的光荣历程,被拆迁人在争取到应